Ⅰ 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回资质标准》的答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6日
Ⅱ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独立承担过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上的民用建筑或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的工业建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且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
2、技术条件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 并主持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 乙级
可承担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
Ⅲ 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与2007年有什么不一致
不一致主要有:
一、资质标准修订原则
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2015年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已经颁布,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人才持续发展。
1、高端准入、低端放开、平稳过渡原则;
2、标准框架保持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不变。
3、资质类别方面,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只能要求的承包资质予以取消;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市场需求少、经营范围相近的专业承包资质予以合并。
4、在资质标准要求方面,对部分与目前工程实际制度不相适应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必要的引导。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2015年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仍然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资质评价仍然是从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进行要求。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资质类别、等级、数量和具体要求方面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最新资质类别数量、名称、等级等变化。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类别仍为12个,但专业类别名称和等级有所变化;专业承包资质专业类别由原来的60个减少为36个,同时专业类别名称和等级有所变化,其中取消了19个类别;劳务分包资质由原来的13个专业类别合并为施工劳务资质企业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二)资质要求变化
根据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分为四个方面: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
1、 企业资产方面,最注册资本金不再要求,对净资产要求全面提高。
这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基于目前企业工商注册的改革,目前企业注册已经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因此新的资质标准为了不与现行法律产生冲突,不再提出注册资本金要求。
2、 企业主要人员方面
(1)建造师是一个重要的变化
最新的资质标准取消了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将旧资质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转变为了对建造师的要求;一级资质对建造师要求大部分专业保持不变,个别有所减少;二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明显增加;同时建造师可以做公司的技术负责人。
(2)对企业主要技术人员的要求更强调专业匹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数量的要求。
(3)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仅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与工程类别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的专业必须与资质专业相关,对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明显减少。
(3)增加了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即通常所说的七大员)的要求。
(5)增加了对技术工人(通常所说的技术工、特种工)的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方面
(1)减少了工程业绩中的施工类型,但适当提高了规模标准,并明确规定“”工程业绩指的是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担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2)取消对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工程业绩要求。
(3)从单纯考核工程造价改为考察工程规模。
4、技术装备方面
大部分资质类别取消了对技术装备的要求,同时明确了部分装备的具体内容。
5、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方面,合并为一个资质标准,同时也提高了资质标准要求
(1)取消了原先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但增加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要求企业净资产在200万以上。
(2)明确要求施工劳务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技术负责人要求明显提高,由旧标准中的“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变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4)提高了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的要求。新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5) 取消了对业绩和机具的要求
(三)承包范围变化
1、 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2、 表述工程规模时跟科学,更多用建设规模而不是用工程造价规模。
Ⅳ 施工企业新资质标准什么时间全部落实
根据住建部建市[2016]226号文、建办市〔2018〕53号文整理出调整后的资质标准内容。
内容仅供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编者说明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Ⅳ 哪位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框架 征求意见稿啊,提供一份看看吧
网络文库有啊
Ⅵ 求国家住建部【新建筑企业标准资质框架】意见书 2013 18号的最新进展
(1)下文时间据说是2014年下半年;
(2)除了建造师以为,对关键岗位(X大员)有了新的要求,建议提前准备!!
Ⅶ 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资质和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在2015年开始实施的《建来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自》,2002年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和耳机。取得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取得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Ⅷ 建筑资质新标准与老标准的区别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有改变:新标准中去掉了老标准中的“企业”二字;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分别是“建筑工程”替换了“房屋建筑工程”、“冶金工程”替换了“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替换了“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工程”替换了“机电安装工程”。
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改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等8处。
三、新标准中调整了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新增水力发电、取消单项合同金额限制。
四、施工承包等级标准有所调整:调整了4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四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均增加了“三级”资质。关于专业承包资质此 次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于专业承包资质的修订变化很大,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由60个减少为36个。
五、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别。
六、合并了若干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类别已扩大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七、调整了9类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例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五个类别均取消了“三级”资质。
八、新标准不再区分劳务资质类别和划分等级。
九、想标准取消了施工劳务企业的承包业务范围限制。
十、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标准要求。例如《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取消了劳务资质类别和等级划分以及承包业务范围限制的同时,为了增强施工劳务企业的履约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适当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标准。
(8)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扩展阅读
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同时废止。
二、新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Ⅸ 建筑企业新资质标准 建造师数量要求吗
住房来和城乡建设部自2014年11月6日下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是对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响应,基本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总体利好表现
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
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