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中主要有哪些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部 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贰』 建筑市场的特点有那些
建筑市场有有形建筑市场和无形建筑两部分构成,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集专与发布工程建设信息,属办理工程报建手续、承发包、工程合同及委托质量安全监督和建设监理等手续,提供政策法规及技术经济等咨询服务。无形市场是在建设工程交易之外的各种交易活动及处理各种关系的场所。
我国许多地方提出了建筑市场有形化的概念。这种做法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竞争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对于规范建筑市场有着积极的意义。
(2)建筑施工市场比较扩展阅读
建筑市场其分类方式有如下几种:
1、按其交换范围或地理场所可分为国际建筑市场(亦称海外承包市场)和国内市场,国内市场又可分为城市、农村、部门、地区等建筑市场,或分为宏观建筑市场与微观建筑市场。
2、按产品特性和形态可分为实物形态建筑产品市场和非实物形态建筑产品市场。
3、按市场性质不同可分为简单建筑商品市场(指手工作坊时期的)、资本主义建筑市场、社会主义建筑市场。
『叁』 建筑市场和建设市场有何区别 期望专业人士指点迷津越快越好!
建设市场范围相对大一些,包括建筑、市政、道路桥梁、装饰装修、景观园林等方面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评估、咨询、中介等。
建筑市场广义的是指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等所有和建筑工程有关的各类活动。建筑市场狭义的是指有形的建筑交易市场,也就是建筑工程发包、承包,通常就是在建筑交易中心进行工程招投标活动
『肆』 施工单位市场部和现场施工哪个好对比一下工作内容和以后发展可提升空间,谢谢!答案好的话加悬赏
市场部是营销和招投标的,由于现在一般营销的奖金比较高,待遇非常好,但是回想发展比较难,因为主答要的人脉都控制在领导手里,除非自己后台硬,否则只是跑腿和算账的命。
现场施工是基础,不怕累、肯学就能积累大量经验,一般很快可以混到项目经理,年薪很高。且是公司的外派大员,前途无量。
『伍』 建设工程产品与市场一般产品相比有什么突出特点
建筑工程产品可分为以下3类:
1.房屋建筑,包括厂房、仓库、住宅、办公楼、医院、学校、商业用房等;
2.构筑物,包括烟囱、窑炉、铁路、公路、桥梁、涵洞、机坪等;
3.机械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工程(不包括机械设备本身的价值)。
建筑工程产品有以下特性: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
建筑产品在建造过程中直接与地基基础连接,因此,只能在建造地点固定地使用,而无法转移。这种一经造就就在空间固定的属性,叫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固定性是建筑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最大的区别。
2.建筑产品的庞大性
建筑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相比,其体形远比工业产品庞大,自重也大
3.建筑产品的多样性
建筑物的使用要求、规模、建筑设计、结构类型等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类型的建筑物,也不能像一般工业产品那样批量生产。
4.建筑产品的综合性
建筑产品是一个完整的固定资产实物体系,不仅土建工程的艺术风格、建筑功能、结构构造、装饰做法等方面堪称是一种复杂的产品,而且工艺设备、采暖通风、供水供电、卫生设备等各类设施错综复杂
由于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类型的多样性和体形庞大等三大主要特点,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的特点与一般工业产品生产的特点相比较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具体特点如下:
1.建筑产品生产的流动性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决定了产品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生产在地区与地区之间、现场之间和单位工程不同部位之间流动。
2.建筑产品生产的单件性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和类型的多样性决定了产品生产的单件性。由于建筑产品所在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的不同,也使建筑产品的结构或构造、建筑材料、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等也要因地制宜加以修改,从而使各建筑产品生产具有单件性。
3.建筑产品生产的地区性
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决定了同一使用功能的建筑产品因其建造地点的不同必然受到建设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和社会条件的约束
4.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
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体形庞大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因为建筑产品体形庞大,使得最终建筑产品的建成必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5.露天作业多
6.建筑产品生产的高空作业多
7.建筑产品生产组织协作的综合复杂性
『陆』 建筑投标施工市场占有情况怎么写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
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能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
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
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市场工程承发包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施
工企业自己上市场揽取业务,再发展到今天在有形建筑市场(政府投资项目)参加竞标。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市场竞争过
度,各施工企业或其代理人为了获取承包合同采用了许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成为了反腐败工作中的热
点问题。
2001年以来,国家把建筑市场作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各地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整顿活动,也查处了一
些典型案件,然而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较为混乱的市场秩序。建筑市场整顿从1986年以来几乎年年进行,但建筑市场依然是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发区,只不过不同
阶段发生在不同类别的人群中。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积重颇深,不是靠权宜之计和“运动战”所能解决的,必须从目前社会大背景及建筑市场运作的制度设计中寻找
原因,对症下药,才能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
目前,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的焦点在政府投资工程上,特别是这些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
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寻租”沃土。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
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形成了程序上的合法而实质上渗透着腐败。这种状况不予以整治危害性更大,将使建
筑市场处于非良性竞争状态,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
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
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
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
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中标单位。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认识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其订立、履行、变更比较复杂,再加上招投标标的多为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性比较强,更加剧了问题的复杂性。
我国自80年代实行招投标制度以来,已经有相当数量的招投标法律法规文件出台,但是招投标的立法明显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快招投标配套法规的制定,细化招投标监管及违规处罚的办法。
2、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有串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
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直接关系。个别负责招标的人由
于得到了投标人的种种好处,内定中标人,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
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
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4、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中标候选人和中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
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委)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信用不良者无从立足;同时,通
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3)转变监管观念,由工程建设前期的阶段性监管转向项目全过程的监管,探索建立招投标管理的后评价制度。
5、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6、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业绩评价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