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通俗地理解抗震性能化设计
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PBSD(performance based seismic design)是基于性能的地震工程(PBEE)的一部分内容(设计过程版),它包权括了地震风险水平的确定、性能水平和目标性能的选择、适宜场地的确定、概念设计、初步设计、最终设计、设计过程的可行性检查、设计审核以及结构施工中的质量保证和使用过程中的检测维护的细化工作等。
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主要包括三个步骤:
(1)根据结构的用途、业主和使用者的特殊要求,采用投资-效益准则,明确建筑结构的目标性能(可以是高出规范要求的“个性”化目标性能)
(2)根据以上目标性能,采用适当的结构体系、建筑材料和设计方法等(而不仅仅限于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构设计。
(3)对设计出的建筑结构进行性能评估,如果满足性能要求,则明确给出设计结构的实际性能水平,从而使业主和使用者了解(这是区别于目前常规设计的);否则返回第一步和业主共同调整目标性能,或直接返回第二步重新设计。
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1 抗震等级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
2 抗震等级建筑物的场地类别有关,按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及场地类别确定用于确定抗震等级的烈度.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6.1.2 钢筋混凝土房屋应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6.1.2确定。
注:1建筑场地为Ⅰ类时,除6度外可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2 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
3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中,抗震墙加强部位以上的一般部位,应允许按抗震墙结构确定其抗震等级。
6.1.3 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级的确定,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抗震墙结构,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若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最大适用高度可比框架结构适当增加。
2 裙房与主楼相连,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外,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层及相邻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3 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更低等级。
4 抗震设防类别为甲、乙、丁类的建筑,应按本规范第3.1.3条规定和表6.1.2确定抗震等级;其中8度乙类建筑高度超过表6.1.2规定的范围时,应经专门研究采取比一级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4 砌体结构、排架无抗震等级;
5 应注意规范中对抗震等级的调整(特别是高规)
3. 建筑防震设计要点有哪些
抗震设防分类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
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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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抗震设计三个标准是什么 答案
小震不来坏、中震可修自、大震不倒。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要求,建筑抗震以‘三个水准’为抗震设防目标, 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全球范围内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国家,房屋抗震能力都能满足抗震性能要求。不同国家的设计地震加速度、房屋高度、结构体系等不一样,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抗震设防理念也不尽相同。
(4)建筑工程抗震性能设计扩展阅读
我国的抗震设计:
总体来看,我国在抗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上做得比较充分。
我国发布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等国家标准,对建筑物抗震设防分类、责任划归、防灾规划均有具体划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当遭受多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当遭受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线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复生产;当遭受罕遇地震时,城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严重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5. 什么是建筑抗震三水准设防目标和两阶段设计方法
三水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具体来说第一水准:遭遇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一般不损坏或者不需要修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第二水准:当遭遇本地区设防烈度是的地震影响时,建筑物可能损坏,但经过一般的修理或者不需要修理仍然可以使用。
第三水准:当遭遇高于本地区的基本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时的影响,建筑物不倒或者不发生危及生命的破坏。
两阶段:
一、通过对多遇地震弹性地震作用下的结构截面强度验算。
二、通过对罕遇地震烈度作用下结构薄弱部位的弹塑性变形验算,并采用相应的构造措施。
(5)建筑工程抗震性能设计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级主管机构和部门。应当根据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的评审意见,结合建设工程特性和其他综合因素,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第九条下列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不应直接采用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结果,必须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
(一)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的建设工程;
(二)位于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的建设工程。
第十条下列地区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
(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大中城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
(二)位于地震动参数0.15g以上(含0.15g)的大中城市;
(三)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内的大中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和新建开发区;
(四)其他需要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地区。
第十一条地震动参数复核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二条地震动参数复核结果一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审定,结果变动显著的,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地震小区划结果,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