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工程安全设施不到位导致一人坠落死亡属于什么级别的安全事故规定罚款是多少,是否要判刑
建筑工程安全设施不到位导致一人坠落死亡属于一般事故,一般不至于负刑事责任。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私了属于瞒报事故,还需处50万元的罚款。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
(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1)建筑工程死扩展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100万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B. 建筑工程工伤死亡率为多少
这些事公布的,实际上当然很多很多,可能一百倍都有。
2010年全国建筑伤亡事故统计表
4月6日 沈阳市大东区 3人死亡
1人受伤 6日20时左右,在沈阳市大东区造币厂附近的一处在建工地中,楼体地下二层在建楼梯发生塌方,当时楼梯下有3名工人正在施工。详细
4月6日 郑州市柳林镇 3人死亡
1人受伤 6日凌晨,13楼上两米来高的砖墙突然向内倒塌。砖墙砸断12楼楼顶一块楼板后,楼板继续向下砸去,几秒钟内从12楼连续砸到1楼,上演了一起“板脆脆”事件。详细
4月5日 浙江嘉兴市区 6人受伤 5日7时30分左右,嘉兴市区西片某建筑工地上,一台升降机突然坠落,造成6名工人受伤。详细
4月4日 广西天等县 4人死亡 4日上午11时许,天等县都康乡更加屯一家在建的方解石加工厂,因厂房挡土墙坍塌致4名施工人员死亡。详细
4月4日 广西金秀 6人死亡 4日下午5时30分,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六拉村一民房在拆除过程中,一堵泥墙突然发生倒塌,6名村民被压在废墟下,经抢救无效全部死亡。详细
4月2日 江苏南通 9人受伤 2日5时50分左右,南通市城港路中集集团一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9名施工工人被刚刚浇注并塌陷的水泥及支撑架压在下边。详细
3月31日 江苏无锡 1人死亡
2人受伤 31日下午5时许,位于民丰路的盛世新城二期工地发生塔吊倒塌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详细
3月31日 嘉兴市桐乡 1人死亡
8人受伤 31日下午1点43分,嘉兴市桐乡消防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位于桐乡市石门工业园区的杭钱防火材料公司施工现场发生坍塌,多名工人被压。详细
3月31日 广州海珠区 1人死亡
2人受伤 31日上午10时许,海珠区琶洲会馆A区3.1展馆内,一脚手架因滚轮脱落发生倒塌,导致在该脚手架顶部作业的三名工人一死两伤。详细
3月31日 武汉市江汉路 1人受伤 31日下午5时20分左右,武汉市江汉路步行街苏宁电器俊华大厦外超大脚手架坍塌,垮塌面积约为400平方米。详细
3月31日 广州黄埔东路 1人死亡
15人受伤 31日上午,广州黄埔东路一栋8层商住楼突然发生外部棚架倒塌,架上工人随着棚架坠落且被压住。事故造成1死15伤,全部是施工工人。详细
3月30日 广西柳州 1人死亡 3月30日凌晨3时许,柳州晚报记者李书厚接到报料称,柳州西堤路一工地有工人被坠落的建筑材料砸死。详细
3月27日 云南玉溪 2人死亡
3人受伤 27日上午10时许,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梅园村委会一建筑工地突然发生坍塌,共造成两死三伤。详细
3月23日 北京怀柔区 3人死亡 23日下午3时左右,位于怀柔区庙城镇的一处施工工地,在地下管道的施工中发生土层坍塌,三名工人被埋进土层里。详细
3月20日 上海市徐汇区 2人死亡
3人受伤 20日中午,上海市徐汇区船厂路一建筑工地发生坍塌事故,导致2人死亡,3人受伤。详细
3月19日 内蒙古卓资县 10人被困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获悉,3月19日14时35分许,内蒙古卓资县一铁路施工隧道发生坍塌,10多人被困。当地政府正组织救援。详细
3月14日 贵州贵阳 7人死亡
19人受伤 14日上午发生的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工地垮塌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初步确认已造成7人死亡、19人受伤。详细
3月13日 深圳南山区 9人死亡
1人受伤 3月13日下午3时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兴工路的汉京峰景苑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施工人员在铺设防护棚过程中,防护棚突然发生坍塌,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详细
3月11日 福州市琅岐岛 5名学生死亡 11日上午,位于福州市琅岐岛上的金砂中心小学发生悲剧,正在出黑板报的5名五年级女生被突然倒塌的墙体压死。详细
3月10日 北京昌平区 2人死亡
4人受伤 下午4点20分,昌平区北七家镇鲁疃村内,一村民家中的在建房突然发生倒塌,6名施工工人被埋,其中2人当场身亡。详细
3月8日 湖北武汉市 3人死亡
5人受伤 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常青一路一拆迁工地突发意外,一栋4层楼房突然垮塌,8名民工摔至地面被瓦砾掩埋其中3名民工不幸遇难。详细
3月4日 广州黄浦区 1人死亡 4日上午10时许,黄埔区一在建楼盘工地,一部正在进行安装的人货电梯轿厢突然从六层楼高的位置坠落,39岁的湘籍男安装工何某不幸死于轿厢内。详细
3月3日 昆明市滇池度假区 1人死亡 搅拌车四脚朝天倒在路基下,压瘪的车身将车内驾驶员死死压住,大量柴油外泄,喊话也没有回音。筑工地上,消防正在紧急施救。详细
3月3日 武汉市黄陂区 1人死亡 3日,七旬婆婆王翠云死在了自己家旁。事后,有网友称老人被活埋致死,只因阻止房子被野蛮暴力拆迁。详细
2月22日 温州瑞安 3人死亡 根据温州方面的消息,2月22日凌晨3时40分,瑞安市莘塍镇董九村菜市路33号民房的后轩房屋发生火灾。详细
2月20日 广深港客运专线 2人死亡
7人受伤 20日中午,广深港客运专线在光明迳口社区段工地内,因高架路桥上的吊车操作出现意外,致使吊车侧翻,吊臂和另一辆工程车辆从路桥上摔下。详细
2月4日 合肥高新区 1人死亡 违规作业酿悲剧,事发高新区一工地,警方等多部门介入调查。在被坍塌的土方埋压三个半小时后,霍邱小伙子黄广奋气息全无。详细
1月30日 江苏常州 1人死亡
3人受伤 30日上午,常州一建厂房屋顶的屋架突然坍塌,正在屋顶作业的2名工人当场从6米多高的屋顶摔落下来,地面上的两名工人也被钢结构的屋顶砸中。详细
1月29日 香港土瓜湾 4人死亡
2人受伤 1月29日下午1时30分许香港九龙土瓜湾马头围道45号的一幢旧唐楼突然倒塌,成为约两层楼高的废墟。详细
1月26日 四川安岳县 2人死亡 26日上午10时30分许,四川安岳县通贤镇发生一起正在改造施工的旧桥塌陷事故,两名工人被埋。详细
1月24日 石家庄市北二环 3人受伤 24日18时许,石市北二环附近一处在建高层工地上,一座塔吊的吊臂突然折断摔落,至少有3名工人在此次事故中受伤。详细
1月21日 沪杭高铁嘉兴段 3人受伤 21日11点30分左右,沪杭高铁嘉兴段步云特大桥工地一承重脚手架突然倒塌,3名正在脚手架上施工的工人当场被埋。详细
1月16日 南广高铁白云隧道 5人死亡
4人受伤
1人失踪 1月16日8:00许,南广高铁广东境内白云隧道发生塌方,经核实,南广高铁隧道塌方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1人失踪。详细
1月12日 安徽芜湖 8人死亡
7人受伤 1月12日11时50分左右,芜湖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配送中心建设工地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5名工人被埋。详细
1月12日 贵州黔南州 8人死亡
2人受伤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1月12日傍晚发生一起脚手架倒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详细
1月3日 昆明在建新机场 7人死亡
34人受伤 3日14时20分许,昆明在建新机场立交桥在浇灌过程中垮塌,共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详细
C. 安全事故处理,建筑施工死亡一人应对施工单位罚款多少
事故等级不同,罚款不同,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专零九条 发生生属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工程死扩展阅读:
除对施工单位有处罚外,对主要负责人也是有处罚的,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D. 建筑工地上死了一个人没有上报怎么处罚施工单位
工地死人一般为两种情况:
1、与工地建立劳动关系时,死亡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可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依法享受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与工地形成雇佣关系时,死亡属于人身损害,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享受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的人身损害赔偿。
(4)建筑工程死扩展阅读: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 建筑工程中工人坠楼死亡,责任应由谁承担有何法律依据
在施工过程中劳动者受伤,原则上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受伤均属工伤;此外,在出差、单位组织活动等期间受伤亦属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劳动者不负主要责任的,也属工伤。
工伤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5)建筑工程死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配偶每月40%应当由工程的承包方B承担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赔偿,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F. 建筑工程事故认定问题:某工程死亡三人,属于一般事故还是较大事故,最近复习遇到的一个小问题 求专业解释
某工程死亡三人,属于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6)建筑工程死扩展阅读:
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G. 建筑工程死亡事故怎么赔,一个人赔多少钱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版恤金和一权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H. 建筑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死亡
如果死亡抄放要求赔偿法院会尽量袭满足的。
建设方应该负全责因没有管理好施工现场。
就算有警示牌死了要会算你们的责任的。。。因为是在你们的地方死的,这事你们的过失。孩子是没有行为能力的。
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保护弱势群众。
最好找个律师分析下,尽量少陪点,再就是打消过分赔偿。
赔钱是肯定的,只是多少而已。
法律没有严格的赔偿说明,只是因情况而定。
找个好律师,关事难免。
对了如果你们和对方能协商好,可以私了~~~~经有关部门鉴定.
I. 建筑施工死亡3人处罚
1楼回答的有道理,这样根据实际情节来定,一下子5人的死亡事故根据国务院专493号令分类属于较大事故,可属处罚20-50万元,加上其他处罚和工亡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估计要300万元;而且是国家规定时间内上报和处理事故的,否则光罚款就可达到500万元;至于企业资质、招投标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建设部门要求肯定是要降级或暂扣的,包括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等按照法律要求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具体参考资料可参考: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