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工地交了社会保险就可以了吗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费用,在项目费用组成中属于规费,系不可竞争费用。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工程项目造价中规定的费率一次性缴清,不得减免。具体手续如下:
(1)建设单位携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预算到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相应征收点计算应缴金额,领取银行进账单。
(2)建设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直接办理划缴手续。
(3)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到帐后,建设单位携带银行进账单回执到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相应征收点换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和“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纳证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凭证)。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携带《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第四联、经施工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结算单”等相关资料按下述顺序和用途在各工程项目社会保障费的征收额度内结算使用:
(1)工程项目开工时,由征管机构直接划缴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农民工)的工伤、大病医疗保险费,汇缴到市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通过其它渠道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可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结算,依据实名制管理情况按一定比例向施工企业拨付;
(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上述社会保险费支出后的余额及银行活期利息,由征管机构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为确认施工企业结算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主体资格,协助施工企业加强对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结算管理,在宁施工企业均须向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申领《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作为施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退款的必备资料。申领《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按要求填写的《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申请登记表(可网上下载)、申办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社会保障费的竣工结算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1)《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2)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第四联原件;(3)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结算单(加盖财务专用章,可网上下载);(4)、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竣工结算申请(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可网上下载);(5)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B. 郑州市建筑工程社保费出的什么文件不让在工程造价里面读取社保费呀文件号是什么
郑政文(2009)324号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C.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施工单位交还是建设单位交
建设单位交。
D. 工程保险费取费文件
工程报价社会保险费的计算:
方法一: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方法二:若招标文件不明确,三项都计取,但是要分别列示,因为社会保障费甲、乙双方不能直接结算,住房公积金、意外伤害保险甲、乙双方可以直接结算。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费用,在项目费用组成中属于规费,系不可竞争费用。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工程项目造价中规定的费率一次性缴清,不得减免。具体手续如下:
(1)建设单位携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预算到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相应征收点计算应缴金额,领取银行进账单。
(2)建设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直接办理划缴手续。
(3)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到帐后,建设单位携带银行进账单回执到市工程社保费征管处相应征收点换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和“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纳证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凭证)。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携带《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证书》、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收据第四联、经施工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预收款结算单”等相关资料按下述顺序和用途在各工程项目社会保障费的征收额度内结算使用:
(1)工程项目开工时,由征管机构直接划缴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农民工)的工伤、大病医疗保险费,汇缴到市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通过其它渠道为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可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申请结算,依据实名制管理情况按一定比例向施工企业拨付;
(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上述社会保险费支出后的余额及银行活期利息,由征管机构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建筑施工企业办理职工社会保险事宜需备资料和要求:
社保窗口工作人员将查验以下资料原件并收取一份复印件:
1、申报表;
2、《招标文件》;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商务标标书》(实行2009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建设工程需出具)。
重要提示
(一)建设工程开工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提取“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权益(信息)卡”持卡上岗记录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实名参保的依据,办理参保和扣缴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手续,该建设工程项目不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人员停止参保和新增参保。
(二)建设工程开工后,尚未纳入“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权益(信息)卡”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将实际招用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录入《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附件三),办理人员增加;将停止从业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录入《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附件四),办理人员减少。
以上表格均需打印纸质文本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电子格式数据盘一并提交项目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建设工程项目实际参保(人·月)数超过预缴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费(人·月)数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于30日之内补缴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追加缴纳的相关责任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特别重要说明:
● 实名参保后(以“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权益(信息)卡”实际刷卡时间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人员增加录入时间为准)的人员发生工伤或次月因病发生住院医疗费,方可享受相关保险待遇。未实名参保的人员发生工伤,则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 在申报合同工期内,建设工程项目实际参保(人·月)数超过预缴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费(人·月)数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于30日之内补缴社会保险费。欠费3个月以下补足的,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建设工程工期延长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预计工期结束时间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登记变更的工期,缴纳延期期间的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费。未办理延期手续并缴纳延期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若发生工伤,则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若发生住院医疗,则不能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F.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缴纳社保的文件规定
建造师的注册条件里规定了必须交社保,不然会被认定挂靠!
劳动法里规定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五险一金。如果没有可以到当地社保机构投诉!
G. 建筑类单位必须有证才能缴纳社保吗
报考一级建造师有的地区需要社保,有的地区不需要,具体要咨询当地人事考版试网.
需要考权生提供社保的地区规定,报考一建的人员必须要有单位缴纳的社保,不接受个人缴纳社保(农保)人员报考,正在缴纳社保的单位跟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准备好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社保中心盖章有效)备查,社保缴费记录单上要显示有工作单位及缴纳年度.
其中对于工作年限刚超过一建报考年限要求的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须同时提供满报考年限的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
资格审核现场如对其他考生工作单位、是否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考生同样需根据审核意见及时核补满工作年限的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单证明、劳务合同、法人资质、工程师职称、建筑行业员证之一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