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怎样申请调价,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工程要素价格非理性上涨,导致承发包双方产生大量纠纷 。
2.2007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物价呈上升趋势,建设工程要素如钢材、水泥及建筑劳务用工价格持续上涨。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及固定单价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主张因材料、人工价格上涨,需要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而发包人认为,合同为总价包干或单价包干合同,合同价款不因材料、人工价格上涨而调整。
3.由于《合同法》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故工程实践中产生了大量纠纷,导致的后果往往包括:工程停工;施工企业在建设单位不同意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下,拒绝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等等。进而,对双方来说,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1)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扩展阅读
1.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是指计算建筑工程预算成本中的材料费用所依据的价格。指材料从购买地点运到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后的出库价格。构成因素包括:(1) 材料原价。从工厂购进的为出厂价,从物资、商业部门购进的为供应价、批发价,属进口的为进口调拨价。(2) 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3) 包装费。(4) 运输费。(5) 采购及保管费。
2.计算公式为: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 (1+供销部门手续费) +包装费+运输费〕 × (1+采购保管费率) -包装品回收价值。按编制的范围分,有地区材料预算价格和某项工程使用的材料预算价格。前者按城市或建筑地区编制,供该地区所有工程使用。后者是以某工程为对象编制,专为该工程使用。两者编制的原理、方法相同,区别在于材料来源地、运输、权数等具体数据不同。
② 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材料价格上涨怎么调整
要有价格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或者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认可),调整超过5%的部分。
③ 关于建筑工程结算,材料价格下跌超过5%,如何调整
16.1.3.2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执行期间,可调材料品种及专基准价属,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材料实际情况, 并经发包人核实确定为准,波动风险幅度以本合同为准。
16.1.4可调主要材料调整方法
16.1.4.1可调材料在施工期内的采购价格按以下方法认定:
参照施工当期的绵阳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综合考虑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没有的价格以绵阳市区价格执行,若信息价为区间价的,则按区间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可调价材料的数量以定额消耗量为准。可调价材料的采购时间以招标人核定的时间为准。
16.1.4.2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商品砼、钢材及其制品、水泥及其制品、木材及其制品波动幅度在基准价±3%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超出±3%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其余材料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超出±5%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④ 工程单价中材料调差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综合单价抄法(清单计价)投标工程袭中,直接工程费=差额+预估价,后面实际施工中,除非超过合同约定量,否则不再调差。
工料计价法(定额计价)调差简单,差额乘以调量。
不论哪种计价方式,由于定额的滞后性都需要根据可查市场价进行调整。
定额中的材料价格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而这个时期内市场上材料价格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以及供求关系的变化,往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才出现了材料价格差(市场材料价与定额材料价之间的差价)。
(4)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扩展阅读
确定享受某一材差标准的材料数量是任何一种材差调整方法的核心内容,这里的材料数量必须与某一材差标准相对应,而且应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确定调差材料数量的方法有三种:
(1)审查票证,公式计算用量(票证);
(2)现场计量(量证);
(3)监理现场审核(人证)。
无论哪一种方法的准确性都是相对的,比较而言,以公式计算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小。
⑤ 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为什么要取税金
在工程预算过程中材料、人工费都包含相应的税金在其中,所以材料调差也应当相应调整税金。
一、发、承包双方应充分考虑工期、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材料价格要素调整的种类、风险承担范围以及价款结算调整方法。
二、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控制及价款调整方法按照市建委杭建市〔2008〕44号、市财政局杭财基〔2008〕211号《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性意见》的规定执行。
三、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应根据政府的价格政策和市场行情,定期测算发布人工价格指数和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以适应建设工程不同主体对工程计价和人工价格结算的需要。
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人工价格上涨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非承包方原因延长工期而遇人工价格上涨的,延误期间承包方可以顺延计补价差;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
①当施工期人工价格指数相对于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的比值上涨超过15%时,人工费价差= (合同工期内各期人工价格指数平均值/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115%)×人工费总额 。
②当施工期人工价格指数相对于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的比值下跌超过15%时,人工费价差= (合同工期内各期人工价格指数平均值/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85%)×人工费总额。
〔注:公式中的“人工费总额”,是指按原合同口径计算的结算造价的人工费(包括合同价及联系单调整部分的人工费),人工费中不包括机上人工。“编制期人工价格指数”,是指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人工价格指数〕
⑥ 清单计价工程材料调差规定是什么
1、材料调差(规定只计税金)为什么调整税率系数要加上1
不加1计算出来的只是调整价差部分的税金金额,加1算出来的是调整金额。
2、税率是以投标时的税率(3.35)为准,还是以现在的税率(3.41)为准,原因:税率是以现行的税率为准,即以3.41计算,不以当时签订合同时的税率为计算基数(未出现调整的除外)。
建筑工程材料价差产生的原因: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构成直接费的人工费占20%,材料费约占70%~75%,机械费约占5%左右。由此而论,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引起工程建设费用的高、低。
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的状况变化而处于经常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还是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6)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扩展阅读:
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根据国标清单的规定,往往一个清单子目包含数个不同工作内容,对应不同工作内容也就有不同定额计价子目。以市政排水工程为例,砼沉井项目的清单计量单位是“座”,而该清单下的计价定额却要分别按砼井壁、砼刃脚、砼底板、挖土下沉等不同子目套定额。我市公布的调差公式中的“Qi”指的是施工期第i个月的某材料实际用量,该用量与监理工程师每个月签认的形象进度工程量不同。
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排水工程每个月的形象进度时往往是按完成“米”、“座”来确认,而不是按完成多少砼来确认。
因此咨询公司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每月形象进度报表调差时,往往与施工单位在“Qi”上产生较大分歧,产生分歧的原因在于按标底的清单项目构成分析施工期每个月的材料用量与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清单项目构成分析施工期每个月的材料用量会产生数量差异。
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往往采用不平衡报价,通过故意或有意调整定额中的材料用量来达到不平衡报价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调整价格和费用的方式达成。
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按施工单位的投标清单单价构成来分析要调差的工程量,往往会造成偏差较大。
而按照标底的清单单价构成来分析在依据上也不充分,因为投标价一旦确认,即作为合同价的基础,而标底只是作为控制投标报价的依据。因此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别要做好每个月实际材料用量的统计、确认工作,而不是以工程形象进度来代替材料用量记录,减少纠纷。
⑦ 建筑材料价格变动对建筑工程有什么影响
建筑材料价格变动对建筑工程的4个影响:
1.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直接影响
建筑材料价格波动会对整个建筑工程价格的控制造成直接的影响,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影响到了建筑工程造价的总投资额度。这是因为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当中,建筑材料的费用占有建筑工程造价的比重十分的大,通常在60%以上,针对某些装饰装修工程中,建筑材料的价格占建筑的工程造价的价格更是超过了75%.所以,如何面对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来调整整个建筑工程造价成了非常重要的问题。
2.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间接影响
当然,除去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直接影响外,建筑材料还会使用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每个施工细节当中,所以还有一些间接的影响。
3.加大建筑工程的施工风险系数
首先,会加大建筑工程的施工风险系数,这主要体现在,建筑材料价格波动会让建筑工程出现延长期限,然后会影响到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问题,最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还会影响到建筑工程经营的风险程度。
4.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
由于建筑材料的价格在施工操作中的提升,会直接反映到建筑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去,建筑施工材料的价格上涨,必然会导致施工合同制定相关的价格提升,但是由于现有的建筑合同中没有针对施工材料价格的风险状态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在施工合同的双方出现了施工材料价格方面的纠纷。
⑧ 建筑工程结算过程中各月的人工材料价格不一样如何调价
按照当地的造价文件
关于人工费(定额工)的调整,进行调节
各月的人工材料价格,是市场的行情
不是同一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