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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拆除施工备案

发布时间:2021-02-20 14:25:46

1. 对于施工现场拆除的构筑物施工单位怎么处理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来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对于应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天前,将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等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

4、房屋拆除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拆除文件或拆除决定,并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拆除备案。未在规定期限备案的,由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区建设主管部门可将其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5、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拆除文件或拆除决定。其中,城市更新所涉房屋拆除工程,应提供与各区城市更新部门签署项目实施监管协议;违法建筑、危险房屋及其他房屋拆除工程,应提供由违法建筑查处部门、规划国土等部门按规定作出的拆除决定。

(1)建筑物拆除施工备案扩展阅读

拆除工程的安全措施管理总则:

拆除施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当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拆除工程规模,在施工现场配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房屋建筑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管理,并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等,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施工企业应当会同监理单位检查被拆除房屋和毗邻建(构)筑物周边的地上地下管线情况,经确认管线已经切断或者迁移、保护,不影响拆除施工安全后方可施工。

2. 建筑拆除施工准备有哪些

1)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 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髙度不应低于 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 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4)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6)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7)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8)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直接向下抛掷。(9)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 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 施工现场拆除的构筑物,施工单位如何处理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来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对于应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天前,将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等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

(3)建筑物拆除施工备案扩展阅读:

拆除工程的安全措施管理

1、人工拆除

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2 、机械拆除

当采用机械拆除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规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

拆除钢层架时,必须采取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拦等。

4. 企业建筑物拆除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要的,《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各单位的专,或者违反本法属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款》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剧透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建筑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

5. 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都需要专门的拆除资质吗普通的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能承揽小型拆除工程吗提供依据

拆除工程是需要专项资质的,全称叫爆破拆除资质,根据被拆除建筑物的高度、建筑面积、拆除难度等因素来划分资质等级。

6. 所有建筑物拆除都需要拆除资质吗

这个是需要的,现在拆除资质取消了,只能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不懂的可以再问问九天鲲鹏。

7. 工程中拆除一些原来的旧建筑物,就是拆除工程嘛,需要做些什么资料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内质等级的施容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8. 建筑物拆除需要提前审批吗

具体来看所在地的省一级政府是如何规自定的。一般规定临时建(构)筑物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建(构)筑物的特征是结构相对简易、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层数不超过两层、材料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使用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时,必须拆除。对于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建(构)筑物,其有效期也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即使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那么它在性质上属于违法建筑。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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