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希望以下东西能对你有所帮助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FONT>第一条</FONT> 监理项目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FONT>第二条</FONT> 期限费用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FONT>第三条</FONT> 条款定义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FONT>第四条</FONT>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FONT>第五条</FONT>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FONT>第六条</FONT> 乙方权力与责任。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FONT>第八条</FONT> 调解与仲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FONT>第九条</FONT> 违约责任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FONT>第十条</FONT>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第十一条</FONT> 特殊条款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3.监理服务期限: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 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FONT>第十二条</FONT>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FONT> 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FONT> ____年____月____日</FONT>
B.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1.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2.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内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容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需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4.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C.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一、工程概况
二、词语限定
三、组成内本合同的文件
四、总监理容工程师
五、签约酬金
六、期限
七、双方承诺
八、合同订立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2.监理人的义务
3.委托人的义务
4.违约责任
5.支付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7.争议解决
8.其他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2.监理人义务
3.委托人义务
4.违约责任
5.支付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7.争议解决
8.其他
9.补充条款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D. 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什么是监理人的义务
1.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专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属师及其监理机构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的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利益。
3.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委托人。
4.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E.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应该签署几份
一般应该是五份以上:委托方和监理方各两份,备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也许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有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要求留存一份。
F. 什么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它有哪些特征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内行管理,明确双容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特征:
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监理合同划入委托合同的范畴。《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G. 工程监理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有什么区别
《工程监理合同复》就是以前的《委托监制理合同》本质没有区别,《工程监理合同》比《委托监理合同》完善、更合理、更适合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原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的2000年版本。现在使用的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2012年版本。新版本较旧版本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文件组成和合同内容。新版本不仅在格式上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相一致,而且与国际惯例相协调。新旧版本主要差别体现在如下方面:
1、新增“监理”、“相关服务”、“酬金”、“不可抗力”等专业词语的定义;
2、将2000版本中的“权力、义务、职责”调整为“义务、责任”;
3、2012版本明确列出22项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基本工作;
4、取消了2000版本中监理人因过失对委托人的最高赔偿原则是扣除税金后的全部监理费用;
5、2000年版本有关时间的约定无规律,2012年版本的时间均按周计算,即按照7天的倍数;
6、2012版本新增合同终止条件等。
H.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什么
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主要有四种形式。
第一种合同形式是根据法律要求制定的,由适宜的管理机构签订并执行的正式合同。
第二种是信件式合同,较简单,通常是由监理单位制订,由委托方签署一份备案,退给监理单位执行。
第三种形式是由委托方发出的执行任务的委托通知单。这种方法是通过一份份的通知单,把监理单位在争取委托合同提出的建议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委托给他们,成为监理单位所接受的协议。
第四种形式就是标准合同。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许多监理的行业协会或组织都制定了一些合同参考格式或标准合问格式。现在世界上较为常见的一种标准委托合同格式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颁布的《雇主与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协议书国际范本与国际通用规则》,最新版本是《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
从各国情况看,监理委托合同形式上多种多样,但其基本内涵是没有实质上的区别的。
一个完善的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都要有下列内容:
(1)关于合同双方身份的说明,主要说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他们的实体性质;
(2)一般性叙述;
(3)监理单位所要履行的义务,这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监理工程师承担的义务,一是对委托项目概况的叙述;
(4)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服务内容;
(5)费用,合同中应有规定费用的条款,具体应明确费用额度及其支付时间和方式;
(6)规定业主的义务,业主除了应该偿付监理费用外,还有责任创造一定条件促使监理工程师更有效地进行工作;
(7)维护承建单位利益的条款;
(8)维护监理工程师利益的条款;
(9)总括条款,有的用以确定签约各方的权力,有些则涉及一旦发生修改合同,终止合同,或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10)签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签字之后,使证明他们已承认双方协议,合同也具有了法律效力。
I.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1.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2.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版规划设计、生产工艺权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需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4.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