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暂估工程成本
记如在建工程 在发票回来在葱回来记如 在记固定资产 写是写不清的了 还是自己做比较好
Ⅱ 建筑施工企业关于暂估入帐的帐务处理
有发票吗,发票是6000就按6000入帐。
借:原材料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Ⅲ 暂估成本的会计分录
1、暂来估入库
借:原材料自 (暂估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 (暂估金额)。
2、暂估回冲
(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原暂估金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原暂估金额,红字)。
(2)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 (发票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发票含税金额 )。
(3)建筑工程暂估成本扩展阅读
暂估入账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暂估容易冲销难,特别是客户很多或较长时间才收到发票的情况更易产生这种问题。
一是月底暂估,月初冲回,保持账务的连续性以免因发票长时间未到而难以查对。
二是设备查账(表),对每笔新发生的暂估入账及发票到达冲销后都要及时登记,将存货明细账与库房的明细账定期不定期地核对,减少差错的发生。
但是,如果本月同类商品,既无月初结存,又无购销业务发生的,或者企业是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巨大。
Ⅳ 建筑业中暂估成本会计分录怎么写
暂估复成本会计分录:
1、未认证时,制估价入库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往来等科目
2、认证当月正式入库
①先冲回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红字)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往来等科目(红字)
②再入库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往来等科目
暂估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Ⅳ 建筑业 暂估成本会计分录
暂估成本会计分来录:
1、未认证源时,估价入库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往来等科目
2、认证当月正式入库
①先冲回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红字)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往来等科目(红字)
②再入库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往来等科目
暂估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Ⅵ 建筑业的会计科目有些啊成本是怎么核算的
一、施工企业主要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1.工程确认合同成本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每月根据工程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年末根据工程部核实的项目进行收入和成本的调整(调减用负数)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完工后,应根据决算文件,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和成本,来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各期应交纳的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二、成本的核算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材料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材料等)
2、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或应付工资等)
3、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4、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5、工程完工结算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
6、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
(6)建筑工程暂估成本扩展阅读
建筑类会计的科目设置与工业会计有所不同,因为建筑业一般从事工期比较长,耗费比较高.它要设置工程施工科目,一般此科目下划分工程施工-直接费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和工程施工--工程毛利,还有工程结算科目。
首先按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
1、主材和低值易耗品都应该入哪个科目,是库存还是原材料,主材一般的劳务扩大这种性质的企业应该再把主材的科目具体细化为钢筋,混凝土等吗?
主材入原材料科目,低值易耗品入低值易耗品科目。原材料下可设明细科目。
2、每月耗用的材料转入哪个科目?
工程施工
3、成本类科目转入工程施工,还是主营业务成本,二级科目中又应该怎么样设置科目?
成本类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完工或施工项目设二级科目。
4、建筑企业的人工费一般是年底结帐,不用做应付工资这一项吧?
按规定必须通过应付工资科目;
5、临时房的摊销入哪个费用或是成本,具体科目如何设置?
入入工程施工科目下二级科目临时设施科目 。
6、年底结转时要用工程毛利这科目吗?
是营业利润,不是工程毛利科目。
Ⅶ 什么是暂估成本暂估成本应该怎么做账请详解,我是新手,谢谢!!!!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即暂估行为出现了。这样的业务主要是由于相关的经济业务已经发生,但原始票据没有及时收到或者相关结算滞后,产生了资产的增加或者经济利益的流出。在现实工作当中,还表现为管理的脱节,比如采购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取得会计所要求的原始票据,导致一种不确定行为的发生,或者一些供应商或者客户有着自己特别的处理要求,不开具发票。对于暂估业务,一般的会计处理就是在当月进行暂估核算。简称暂估。
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与要求,固定资产已实际投入使用的,可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待办理竣工决算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处理。分录一般如下: 暂估固定资产入账分录: 借:固定资产-暂估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财务决算批复入账分录: 先冲红原有暂估分录: 借:固定资产-暂估固定资产(红) 贷: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红) 在做以下分录: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长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各明细科目
Ⅷ 跨年度施工费暂估成本如何处理
关于跨年度成本费用,虽然现在的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均遵循权责发生制,按道理来讲似乎不应发生不一致的情况,但现实征管中,由于我国实行“以票控税”的征管系统,以及会计年度与汇算清缴年度的不同,经常会出现财税处理的差异。
大多数企业的做法是将跨年度成本费用作纳税调整,这也是之前延续习惯所致。实际上,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下发后,对于跨年度成本费用的处理,还是需要分情况的。
第一种情况:当年成本费用已经发生,企业也已作账务处理,但税前扣除凭据不能在当年取得。
比如存货暂估入账、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等。有的企业年底购入原材料,已经领用生产,但由于结算等问题,一直未取得发票,为准确核算成本,在年底按照合同等资料暂估计入存货与成本。财务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而在税务处理上,对无发票的购进货物是否能在税前扣除则比较敏感。
34号公告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即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证明该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可不需纳税调整。
对于此问题,有的企业在认识上有一定的误区,认为所谓的“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中的有效凭证,指的是发票日期是去年的有效凭证,比如2012年底的暂估存货,发票必须是2012年开具的,只是取得时间在2013年。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如企业在2013年4月30日汇算清缴,取得发票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前的发票,即可税前扣除。
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一种利用暂估入账进行税负转移的现象。比如,有的企业年底将暂估存货的价值人为加大并结转成本,待来年时,按照较小的发票的金额确认存货价值。这样就将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转移到了来年。对此情况,税法并无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实际经验来讲,对于跨年度差额较大且无正当理由的存货暂估,税务机关有理由保持职业怀疑。
第二种情况:当年成本费用已经发生,但未在当年税前扣除,在以后年度发现。
比如核算错误的销售成本在以后年度发现、当年的资产损失未履行税务机关报批制度,未在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经税务机关审批可税前扣除等。
15号公告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15号公告所述“年度”的含义,结合34号公告的理解,应指汇算清缴年度,比如,2012年的100万元成本未扣除,在2012年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并税前扣除的,2012年是本年度,汇算清缴后扣除的,2012年就成了以前年度。
15号公告对于纳税人来讲是利好消息,但是其规定的“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的规定,对于某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一是做出专项申报的成本较高;二是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对税企双方均不便于操作。建议参考青岛市2013年汇算清缴的文件,对于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成本费用,在相关年度税收待遇一致的情况下,可选择在实际取得合法凭据的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Ⅸ 建筑业暂估成本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工程施工--材料费(暂估)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次月初再红字冲回就可以了
Ⅹ 工程施工成本暂估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8 贷:工程施工 8不存在2万元的问题,因为你冲销10万元,相当于没有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