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川省有没有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2.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净高在
1.20m
至
2.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1.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
积。
3.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
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4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
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2.20m
者应
计算
1/2
面积。
5
.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
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
2.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
6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
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
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7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设计加以
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设计不利
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
面积。
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
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
积。
9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
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
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
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12.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3.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4.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5.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16.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
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17.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
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8.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19.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0.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1.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边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
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2.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3.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
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
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楼。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
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仿古建筑工程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有台明的按上
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
构外有檐廊柱、构架柱的,按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按其构架柱外边
线内水平面积计算。
2.一般阶沿如果达到古建筑的台明
(高度大于或等于500mm)者,按台明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果只是一般的无柱走廊和檐廊的,按走廊和檐廊的规定“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走廊和檐廊的规定如下:挑出墙外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为挑廊,挑廊下底层或架空通廊下底层有阶沿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者称为走廊,单层建筑屋檐下有阶沿作为主要通道的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的廊称为檐廊。
3.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
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
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
明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
4.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
筑面积。
5.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按
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
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
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不是实心的砖塔、石塔、木塔及混凝土仿古塔的建筑面积按碉楼式建筑物的建筑面
积规定计算。
7.两层或多层建筑物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到挑台
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建筑面积。
8.坡地建筑物、临水建筑或跨越水平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
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有台明的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等。
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及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
垛、窗罩等。
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碉(楼)台的无围护平台。
4.构筑物: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B. 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05-04-15 发布 2005-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2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 T 50353-2005 ,自2005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四月+五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木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 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 ,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胡晓丽 王彭林 徐余泉 王诲宏 李艳海 白洁如 徐佩清 李学范 朱 连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2
本规范用词说明 3
附:条文说明 4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o11o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问。
2.0.6 檐廊 eaves go11o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何。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问。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何,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 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deforrn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bay window
为房问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 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汁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探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rn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 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箕。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C. 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谢谢
标准编号:GB/T 50353-2013
中文名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英文名称:Standard measurement for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
标准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面向相关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等。
GB/T50353-2013标准下载地址:http://www.yang6.com/down/gbt/151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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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2019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内>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容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成都扩展阅读
1、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主要就是包括:卧室、餐厅、过道、卫生间等各个部分的总和。如果是跃层住宅设计,主要是按照每一层的面积总和来计算使用面积的,但是在计算面积时,不能包括烟囱、通风道、管道井的使用面积。
另外,业主在测量套内面积时,需要先对房屋隔墙进行了解,应减少多次测量隔墙的尺寸,能一次性测量尽量一次性测完。
2、阳台建筑面积
而阳台建筑面积主要是指封闭式的阳台,一般是按照外围的投影面积计算。阳台面积比较好测量,也就是测量阳台的实际投影面积,业主可以沿着外侧建筑边缘测量。如果是弧形结构的阳台,可以根据椭圆公式,计算出相应的阳台面积。
E.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根据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回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答础上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工程造价计价的需要。
这次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不但考虑了建筑面积的计算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还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中的相关内容作了调整,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工程造价计价的需要。一般计算面积的大小可以按照的里面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但建筑面积的数值是以专业测绘机构测出来的为准。
所以,以上就是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解释,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上网查这个文件。
F. 成都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指套内净面积加上墙体面积以及公摊面积一起加起来组成了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