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延期的依据及工期计算
一、工程延期的依据
判断工程延期的总原则就是除承包商自身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延长或中断,工程中出现的工程延长是否为工程延期对承包商和业主都很重要。
由于承包商以外的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称之为工程延期。
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延期,所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即工程竣工的时间等于标书中规定的时间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期延期时间。
可能导致工期延期的原因有工程量增加,未按时间向承包商提供图样,恶劣的气候条件,业主的干扰和阻碍等。
因此应按照有关的合同条件,正确地区分工程延误与工程延期,合理的确定工程延期的时间。
二、工期计算
工期指建设一个项目或一个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时所经历的时间。
它是从建设速度角度反应投资效果的指标,建设工期的计算,一般以建设项目或者单项工程的建设投产年月减去开工年月求的。就是工作的期限,时间的长短。
如:工期是1周,就是说所要工作的时间是1周,指工作的时间。 指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以天数表示。
①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
②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工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
就是工作的期限,时间的长短。如:我这次的工期是1周,就是说我所要工作的时间是1周,指工作的时间。
(1)建筑工程工期违约的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工程延误
由于承包商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称之为工程延误。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包括承包商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同时,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工期延长,承包商还要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失补偿费。由于工期延误所延长的时间不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⑵ 承包人发生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领导说按照13规范来,我又不知道13规范怎么写的。)
就是清单规范啊。(但最多不超过10%的,总不能处罚到人家死去活来吧。适可而止。)
⑶ 施工合同中工期延误赔偿金一天是多少最高是多少
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的相关规定,合同工程发生误期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承包人赔偿后,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
9.13误期赔偿
9.13.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9.13.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9.13.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⑷ 在建筑工程中,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都涉及到约定工期延误违约金。请问单日赔偿金额和最高赔偿限额是多少
法律对金额没有明确约定,对认定合同违约金是否过高进行了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相关规定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⑸ 建筑工程逾期完工违约金为千分之几
工程逾期违约金一般按照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五按天计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国家没有硬性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主要由甲乙双方及有关单位部门在商谈合同时确定,形成文字写入合同。违约金在合同中笔者认为是一重要条款,但是工程逾期如何确定,如果没有细则和后续工作的跟上,到时难以实行。比如下雨天,无法施工,此乃属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计入逾期范围。
如果建筑工程合同中无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逾期竣工,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解决:
1、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包括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
2、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5)建筑工程工期违约的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工程建设违约的情况:
1、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2、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4、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⑹ 工期延误赔偿金的违约金计算公式
违约赔偿一般的计算公式为:LD=0.15C/T。 LD为每个工作日的违约赔偿金,C为原始合同规定内的总金额容,T为原始合同规定的项目完工时间。这种方法的缺陷在于它是根据项目总成本,而不是业主实际遭受的预期损失额来计算违约赔偿金的。
⑺ 工期延期与工期延误的区别、及索赔方式
一、区别:
1、原因不同:
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而工期延期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申请获得批准而增加工期的。
2、是否合理:
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工期延期在一定范围内,一般属于正常。工期延误属于违约行为。
3、是否索赔:
工期延期不进行索赔和赔偿,工期延误违约赔偿计算公式为:LD=0.15C/T。(LD为每个工作日的违约赔偿金,C为原始合同规定的总金额,T为原始合同规定的项目完工时间。)
二、责任方:
工期延误:施工单位。
工期延期: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等。
三、索赔方式: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第九条 规定:
1、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哗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7)建筑工程工期违约的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施工索赔费用计算:
⒈、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索赔费用计算按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依据进行计算索赔的各项费用。
⒉、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和综合价格组成同招标时发包人编制的工程拦标价。
⒊、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
人工费、 周转性材料费、机械费、停、窝工发生的周转性材料费、机械费、 管理费等。
⒋、未按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除支付给定的工程款外还按同期银行同类贷利率款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⑻ 在建筑工程中,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都涉及到约定工期延误违约金。单日赔偿金额和最高赔偿限额是多少
在建筑工程中,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都涉及到约定工期延误违约金。单日赔偿金额一般都按合同规定来执行,至于最高赔偿限额,一般合同中都不会写。如果法院执行的时候,最高赔偿限额都不会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