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5年转行,本人以前做建筑预算的。去年开始,建筑业不景气了,本人也不喜欢四处奔波了。想转行,估
去大一点的工程类公司,做成本预算。
⑵ 为什么说建筑行业不景气了
不是不景气,而是出现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很多不大正规、以“挂靠”为生的建筑企业要失去生存空间了,大而强的建筑企业将会更加健壮发展,引领行业方向。
⑶ 听说建筑行业要倒闭了,是真的吗
不可能的,建筑是国家的支柱产业,新兴的房地产业又是各行业的发展的基础。建筑业倒闭是不可能的,有可能迎来发展的低谷,规模小、信誉差的建筑企业可能会被淘汰是有可能的,但有很多企业会度过难关,继续为国家建设增砖添瓦的。
⑷ 建筑公司倒闭了,请问我们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公司解散(倒闭)属于法律允许的情形,将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可见,职工工资是要得到优先偿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公司职工要注意看护好公司资产,防止公司资产被转移或隐匿。同时,可以由企业工会出面协调,并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欠发的工资应该能够得到偿还。
⑸ 建筑行业倒闭的原因有哪些
1、过度自抄信、多元化管理失袭控
2、垫资潜规、低价中标
3、挂靠老路、难以为继
4、诚信缺失、自尝恶果
5、营改增来袭、无力应对
6、PPP狂热、盲目跟风
7、盲目投资、扩张太快
8、企业互保、银行滥贷
9、民间融资、饮鸩止渴
10、盲目国际化、血本无归
⑹ 建筑企业为什么会倒闭
1、过度自信、多元化管理失控
2、垫资潜规、低价中标
3、挂靠老路、难以为继
4、诚信缺失、自尝恶果
5、营改增来袭、无力应对
6、PPP狂热、盲目跟风
7、盲目投资、扩张太快
8、企业互保、银行滥贷
9、民间融资、饮鸩止渴
10、盲目国际化、血本无归
⑺ 农民工工伤后,建筑公司倒闭了怎么
建筑公司在破产清算费用中优先清偿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三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建筑公司破产的,应由建筑公司承担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作为债权,不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列出清单公示,经工伤职工确认无误后,在资产处置收入中优先清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⑻ 现在建筑业都已经停工了,以后农民工的生活怎么办呀!
到处都有建设工程存在,不可能停工的
⑼ 建筑行业是不是要垮了
无稽之谈,一个行业除非没了需求才会消失,但你只要是人就要用房子吧,怎么可能会垮呢。只能说竞争更激烈,推陈致新,这是好现象。
⑽ 建筑行业是不是越来越不行了,我应该改行吗
行与不行不是以行业来说的,也不是绝对的,虽不知你在建筑行业是当专老板还是做工的,当今社属会各行各业竞争都比较激烈,存优汰劣,如果你是建筑专家或老板,轻言改行,势必造成巨大损失,做成一项事业有时要通过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如果你是做工的也是同样的道理,轻易改行,自己的技术优势将废,原有行业内的人脉关糸,熟悉的工作经验又要从零开始,因此不在万不得巳时选择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