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2条相关问题
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3.2条为准。
因为:
一、13J811-1图集名称已明确: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属GB50016-2014编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把它成“乙级防火门”怎称;“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编制。
二、13J811-1图集,编制校对印刷质量较次,早已经有:13J81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更正
但更正仍不用心。
三、就高不就低。绝不会出现返工。再者GB50016-2014要求高于GB50016-2006。GB50016-2006有关中庭相连通的门窗,采用甲级防火门的。
所以:13J811-1图集可信度较差。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几个版本
GB50016-2014,目前就这一个版本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5.15 这算不算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啊
我觉得是按整个就是一个房间的。需计算最远点到楼梯门的距离。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处5.3.8条第2点对吗
对,它只是解释了新老规范的区别。
补充:
本条是原高规第1.0.1条的部分修改
本条主要是讲制定、修订本规范的目的。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它各项事业的兴旺发达,城市用地日益紧张,因而促进了高层建筑的发展。根据调查,截至1991年底,全国已经建成的高层建筑共有13000余幢,其中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70幢,可以预料,在今后将会建造更多的高层建筑。
《高规》从1982年颁布以来,对各种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在十年多的时间中,我国高层建筑发展十分迅速,防火设计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国外,十来年中,也有不少新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有不少教训值得认真吸取,国内外许多高层建筑火灾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在高层建筑设计中,对防火设计缺乏考虑或考虑不周密,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有的还会带来不良的严重政治影响。1980年美国27层的米高梅饭店火灾,烧死84人,烧伤679人。1988年元旦,泰国曼谷第一酒店发生火灾,大火延烧了三个多小时,熊熊烈火吞噬了整个大楼内的可燃装修、家具、陈设等物,经济损失十分惨重,烧死13人,烧伤81人。
我国有不少城市建造的高层建筑,由于防火设计考虑不周,存在许多潜在隐患,同时大火屡有发生。1985年4月19日,哈尔滨市天鹅饭店第十一层楼发生火灾,烧毁6间客房,烧坏12间,走道吊灯大部分被烧毁,家具、陈设也被大火吞噬,死亡10人,受伤7人,经济损失25万余元;1990年1月10日,新疆奎屯市商贸大厦发生火灾,大火延烧了6小时,全大楼的百货等商品化为灰烬,经济损失达700万元;1991年5月28日,大连市的大连饭店,因其走廊聚氨酯泡沫板被灯泡表面高温烤着起火,烧死5人(其中1名为外宾),烧伤19人(内外宾3人),烧毁建筑面积为2200m2 ,经济损失62万余元;1992年3月21日,沈阳市21层(高80m)的金三角大厦起火,烧毁各种灯具和装饰材料,直接经济损失约43万余元。
由此可见,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多年实践,以及发生火灾的经验教训,适时修改完善本规范内容,并在高层建筑设计中贯彻这些防火要求,这对于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及时的。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你做设计防火规范二零一吧应该去网上搜寻一下或者查看二零一八防火规范的书籍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1.15
放映厅:小型厅比如投影、幻灯等放映的地方
电影院:大型公共建筑,要求比较严格。
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哪些
一般情况来说,我们对于房屋安全方面的关心不外乎与两点,一点是关心与抗震方面,一点是关心防火方面。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是处于地震地带,因此在些平原地区就不需要过分的关心地震方面的问题,只是对于防火问题需要你十分关注,因为火灾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为了保证住宅建筑的防火安全,国家特定制定了一些防火上的规范,下面让小编我带领你们了解一下一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对于建筑的材料,建筑的规划,一些防火的措施,一些疏通的建筑,灭火的设施等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性的要求。
首先应该使用一些耐火的建筑材料进行施工,对于耐火的等级也分为了一二两个等级,对于高层建筑需要其耐火的等级为二级,而对于其地下室要求有一级的耐火等级。在一些特殊的地方需要使用不燃烧的材料,比如在窗槛墙和窗间墙处可以使用不能够燃烧的材料进行填充,在一些需要达到耐热等级的地方可以使用难以燃烧的材料进行填充,比如直接在墙体内填充,这样就能够达到规定的目标。
需要有合理的防火救火建筑,在建筑的楼梯、电梯、走廊处,应该设立防火区,可以直接设立防火卷闸门。在每层的建筑中应该设立火警报警器、自动喷水救火系统,并且在每个楼层合适的位置设立消防栓,如果不能够设立消防栓的应该在适当的位置设立灭火器以防火。
在建筑物的附近要确保消防车能够及时的赶到,并且要有超过4米的消防车专用道,并且在消防车道内不应该有任何阻拦的设施,包括一些树木和线路管道。在消防道附近还需要有消防水池或者天然的水源以供消防车的取水,并且在消防车道的尽头要设立一个回车道,以方便消防车的回转。
对于高层建筑来说,每层的安全出口需要大于两个,这个可以根据户型来决定安全出口的个数。如果是高层公共建筑就需要修建双向疏散或或者是袋形走道,并且这两种走道要严格的安照规定。
以上就是建筑设计防火的一些规范,小编在这里只是简略的为你介绍了其中的一些知识,如果你对于建筑防火的规范还存有好奇心,可以查阅相关的详细资料进行阅读。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电子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16-201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1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4、3.2.7、3.2.9、3.2.15、3.3.1、3.3.2、3.3.4、3.3.5、3.3.6(2)、3.3.8、3.3.9、3.4.1、3.4.2、3.4.4、3.4.9、3.5.1、3.5.2、3.6.2、3.6.6、3.6.8、3.6.11、3.6.12、3.7.2、3.7.3、3.7.6、3.8.2、3.8.3、3.8.7、4.1.2、4.1.3、4.2.1、4.2.2、4.2.3、4.2.5(3、4、5、6)、4.3.1、4.3.2、4.3.3、4.3.8、4.4.1、4.4.2、4.4.5、5.1.3、5.1.4、5.2.2、5.2.6、5.3.1、5.3.2、5.3.4、5.3.5、5.4.2、5.4.3、5.4.4(1、2、3、4)、5.4.5、5.4.6、5.4.9(1、4、5、6)、5.4.10(1、2)、5.4.11、5.4.12、5.4.13(2、3、4、5、6)、5.4.15(1、2)、5.4.17(1、2、3、4、5)、5.5.8、5.5.12、5.5.13、5.5.15、5.5.16(1)、5.5.17、5.5.18、5.5.21(1、2、3、4)、5.5.23、5.5.24、5.5.25、5.5.26、5.5.29、5.5.30、5.5.31、6.1.1、6.1.2、6.1.5、6.1.7、6.2.2、6.2.4、6.2.5、6.2.6、6.2.7、6.2.9(1、2、3)、6.3.5、6.4.1(2、3、4、5、6)、6.4.2、6.4.3(1、3、4、5、6)、6.4.4、6.4.5、6.4.10、6.4.11、6.6.2、6.7.2、6.7.4、6.7.5、6.7.6、7.1.2、7.1.3、7.1.8(1、2、3)、7.2.1、7.2.2(1、2、3)、7.2.3、7.2.4、7.3.1、7.3.2、7.3.5(2、3、4)、7.3.6、8.1.2、8.1.3、8.1.6、8.1.7(1、3、4)、8.1.8、8.2.1、8.3.1、8.3.2、8.3.3、8.3.4、8.3.5、8.3.7、8.3.8、8.3.9、8.3.10、8.4.1、8.4.3、8.5.1、8.5.2、8.5.3、8.5.4、9.1.2、9.1.3、9.1.4、9.2.2、9.2.3、9.3.2、9.3.5、9.3.8、9.3.9、9.3.11、9.3.16、10.1.1、10.1.2、10.1.5、10.1.6、10.1.8、10.1.10(1、2)、10.2.1、10.2.4、10.3.1、10.3.2、10.3.3、11.0.3、11.0.4、11.0.7(2、3、4)、11.0.9、11.0.10、12.1.3、12.1.4、12.3.1、12.5.1、12.5.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7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和《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94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科研、教学和消防监督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满足灭火救援要求设置的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统一按照建筑高度进行分类。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对消防设施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并完善了有关内容;有关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鉴于本规范是一项综合性的防火技术标准,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请径寄公安部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政编码:10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和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作出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北电力设计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杜兰萍 马恒 倪照鹏 卢国建 沈纹 王宗存 黄德祥 邱培芳 张磊 王炯 杜霞 王金元 高建民 郑晋丽 周详 宋晓勇 赵克伟 晁海鸥 李引擎 曾杰 刘祖玲 郭树林 丁宏军 沈友弟 陈云玉 谢树俊 郑实 刘建华 黄晓家 李向东 张凤新 宋孝春 寇九贵 郑铁一
主要审查人:方汝清 张耀泽 赵锂 刘跃红 张树平 张福麟 何任飞 金鸿祥 王庆生 吴华 潘一平 苏丹 夏卫平 江刚 党杰 郭景 范珑 杨西伟 胡小媛 朱冬青 龙卫国 黄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