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京市建筑公司农民工没买保险,社保基数怎么申报
12333,咨询来社保:
社保中心查询自,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㈡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民工工资保证金由谁缴纳
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安措费由一般是由施工单位来缴的。一般合同中会约定的。
拓展资料
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
二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三是按时返还保证金。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于2016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四是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六是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对保留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对取消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或废止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在清理规范保证金的同时,通过纳入信用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
七是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
㈢ 建设单位需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吗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0万元的(含100万元),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含200万)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按剩余施施工量和相应比例补存工资保证金;
(三)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按工程合同价款的8%预存。
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的工作程序及提供资料
1、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电话号码;
4、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承诺书;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上一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情况(年检合格证);
7、法人委托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8、提供资料名录及页码;
9、凭以上资料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中标合同或工程合同造价预算书核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基数,签订《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承诺书》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
10、建筑企业持银行出具的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凭证,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后,领取《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证明书》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该项目的工程开工手续。
对未完善手续的企业不予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强行开工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造成重大后果的,由司法部门按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㈣ 施工单位开工前需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吗缴纳比例是多少
施工单位开工前是需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为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1.5%—3%。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第三条 工资保证金按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
第四条 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存,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对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缴存工资保证金。
第五条 缴存企业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有多个在建工程项目,或单个工程项目合同造价较高的,应适当降低缴存比例或设置缴存金额上限。其中,在同一工资保证金属地管辖区域(设区的市),缴存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
(4)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扩展阅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第六条 对缴存企业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可降低缴存比例,降幅不低于50%;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可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对缴存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对因欠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其提高比例后的缴存金额不受缴存金额上限限制。
第七条 缴存企业选择银行保函或业主担保等第三方担保的方式替代缴存工资保证金的,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不得拒绝。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制。
㈤ 国家规定农民工的保证金交纳比例是多少由建设方还是施工方缴纳
这个保证金是由施工方交纳的。
国家只是规定需要交纳农民工的保证金,但是交纳比例每个地区都略微不同,具体数目由各地的政府决定。下面是某地区关于农民工的保证金交纳比例的规定。
退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退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工程竣工最后三个月);
5、缴纳保证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退款前一个月“结清务工人员工资通告”的照片(通告应张贴在工程地醒目位置公示一个月以上,并注明绥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
7、工程期间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每月用工登记台帐;
8、建筑企业要求退取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的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60日后,建筑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
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的工作程序及提供资料:
1、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电话号码;
4、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承诺书;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上一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情况(年检合格证);
7、法人委托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8、提供资料名录及页码;
9、凭以上资料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中标合同或工程合同造价预算书核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基数,签订《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承诺书》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
10、建筑企业持银行出具的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凭证,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后,领取《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证明书》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该项目的工程开工手续。对未完善手续的企业不予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强行开工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造成重大后果的,由司法部门按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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