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类别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建设来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自计、施工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
《合同法》第287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过去司法实践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归入房地产纠纷而适用专属管辖,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是相违背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新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即《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为“加工行为地”,所以进一步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由此看出,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废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专属管辖。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为包括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
(3)建筑工程施工不属于什么合同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合同的作用:
1、导向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的导向作用主要体现在绩效指标的导向作用,绩效指标就是为员工在工作中明确目标,指导工作。
2、约束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有些会明确告诉员工那些是应该做,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否与绩效指标相符合,约束员工日常行为和管理规范以及工作重点和目标。
3、凝聚作用
一旦建设工程合同,员工就会利用各种资源,凝聚一切可利用的力量来实现和完成绩效目标,可以把大家凝聚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和方向。
4、竞争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的设定就要求员工要通过努力工作才能完成的目标,绩效指标明确员工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这样就提供了员工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外部之间的竞争的目标和对比标准,使员工为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互相竞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设工程合同
4.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为包括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
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4)建筑工程施工不属于什么合同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合同的作用:
1、导向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的导向作用主要体现在绩效指标的导向作用,绩效指标就是为员工在工作中明确目标,指导工作。
2、约束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有些会明确告诉员工那些是应该做,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否与绩效指标相符合,约束员工日常行为和管理规范以及工作重点和目标。
3、凝聚作用
一旦建设工程合同,员工就会利用各种资源,凝聚一切可利用的力量来实现和完成绩效目标,可以把大家凝聚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和方向。
4、竞争作用
建设工程合同的设定就要求员工要通过努力工作才能完成的目标,绩效指标明确员工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这样就提供了员工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外部之间的竞争的目标和对比标准,使员工为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互相竞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设工程合同
5.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类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按项目的规模、复杂内程度、项目承包容方式及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签约各方的关系分类 可行性研究
1)项目总承包合同;2)项目分包合同; 3)转包合同;4)借贷合同;5)营运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 7)劳务合同; 8)联合承包合同;9)买卖合同。
(2)按计价方式分类
1)总价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 3)计量估价合同; 4)单价合同。
(3)按合同范围大小分类
1)一体化承包合同; 2)技术服务合同; 3)咨询服务合同; 4)分期式合同。
(4)按项目实施专业分类
1)咨询(监理)服务合同; 2)勘察、设计合同; 3)贷款合同; 4)工程总承包合同;
5)联合承包合同; 6)分包合同; 7)供应合同; 8)运输合同;
9)加工合同; 10)租赁合同; 11)劳务合同; 12)保险合同。
6. 监理合同为什么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委托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难以直接归入《合同法》的有名合同之中,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作为委托合同处理。《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中是没有监理合同的,其第二百七十六条中规定;
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理合同可以视作委托合同,但不同于一般的委托合同,监理人不单只是发包人的代理人,而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研究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2、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经委托人催告后,研究开发人逾期2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3、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啥不叫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因为建设工程比建来筑工源程范围更广,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的定义“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
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及装修工程。”由此可看出,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称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就更广,若称作“
建筑工程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适用范围就会小得多。
8. 建筑工程涉及合同属于技术合同吗
民法典技术合同法中指明,建设工程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
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仅是一个承揽合同,他还是一个什么合同
您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按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项目承包方式及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签约各方的关系分类
1)项目总承包合同;2)项目分包合同; 3)转包合同;4)借贷合同;5)营运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 7)劳务合同; 8)联合承包合同;9)买卖合同。
(2)按计价方式分类
1)总价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 3)计量估价合同; 4)单价合同。
(3)按合同范围大小分类
1)一体化承包合同; 2)技术服务合同; 3)咨询服务合同; 4)分期式合同。
(4)按项目实施专业分类
1)咨询(监理)服务合同; 2)勘察、设计合同; 3)贷款合同; 4)工程总承包合同;
5)联合承包合同; 6)分包合同; 7)供应合同; 8)运输合同;
9)加工合同; 10)租赁合同; 11)劳务合同; 12)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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