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问题问的不知道你到底要问啥...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是工程建筑物,雇主责任险标的是雇员,人身伤害保险标的是人,必须自然人,不能是法人。雇主责任险和人身伤害保险是两个险种,条款的约定不一样,如果在考虑全面性的话可以考虑购买,因为可以加大额度,毕竟与人相关的保险是可以双重收益的。另外,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企业,是法人,人身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是个人,自然人,索赔方不一样。
㈡ 什么是工程建设项目的第三方责任险
工程保险费
由 工程责任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两部分组成。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 对因实施本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工程保险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和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之和为基数,按0.5%计列,独立的特大桥、特长隧道按0.8%计列。
一、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一般都在招标文件中有具体规定,承包商可以请银行按规定的格式出具保函。若没有具体规定,承包商可通过银行按照国际惯例或征得业主的意见出具保函。银行保函的种类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维修保函、进口物资免税保函。
二、国际工程承包中的保险
国际工程承包中常见的险别包括: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汽车险、机械设备损坏险、设备安装保险、社会福利险、货物运输保险。
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
㈢ 什么是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是一种新兴的保险种类,是为建筑开放商承担风险的一种保险,建筑工程的质量出现了问题,保险公司会为业主提供赔偿。
㈣ 建筑工程的险种一般上什么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是在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其主要特征为:
(1) 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 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术顾问、设备供应商等其他关系方。
(4) 费率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费率,而不是年度费率。
(5)保险期限不等。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 期满可续保;而建筑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按工期计算,即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为止。特别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项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个项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长有短。
安装工程保险的标的范围很广,但与建筑工程险一样,也可分为物质财产本身和第三者责任两类。其中,物质财产本身包括安装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第三者责任则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其他费用。
(4)建筑工程施工责任险扩展阅读
主要险种:
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建筑: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二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三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申报保险期间的风险变化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广泛,既有物质财产部分,也有第三者责任部分。
为方便确定保险金额,在建筑工程保险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物质损失部分
2.第三者责任
3.特种风险赔偿
建筑工程保险的的保险责任可以分为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和第三者责任两大部分。其中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洪水、风暴、水灾、暴雨、地陷、冰雹、雷电、火灾、爆炸等多项,同时还承保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过失等人为风险,并可以在基本保险责任项下附加特别保险条款,以利被保险人全面转嫁自己的风险。
不过,对于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损坏,以及停工引起的损失等,保险人不负责任。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车辆、船舶、飞机、摩托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亦需要另行投保相关运输工具保险。
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的是,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保险单,即保险责任的起讫通常以建筑工程的开工到竣工为期。
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则根据受损项目分项处理,并适用于各项目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如保险损失为第三者引起,适用于权益转让原则,保险人可依法行使代位追偿权。
㈤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包含哪些
1、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2、建筑工程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3、在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购买保险的规定。可由发包方与施工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发包方投保;“建筑工程第三方责任险”由施工方投保。
(5)建筑工程施工责任险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
1、保障的综合性
建筑工程的物质损失可以承保,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第三者责任可以承保,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质损失可以扩展,保证期内的物质损失可以扩展,施工机具损失可以扩展,还有如交叉责任清除残骸费用,错误和遗漏等责任都可以进行扩展承保。
2、被保险人具有广泛性
一个建筑工程造价越大涉及该项工程的有关各方越多,有关各方都可以作为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如总承包商,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和分包人,设计方和工程设备提供方等等。
3、保险期限的不确定性
不同种类的工程施工期限是不一样的,比如小区楼房工期一般半年到三年,一条高速公路的工期一般两年到五年,而完工时间无法保证也是工程保险的一个特点。上面所说的一年三年都是工程方的预计完工期限,但实际上一般工程都会延期完工,
延期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遭遇保险事故后需要重新建造,工程资金断裂而无法继续作业,行政处罚而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等等,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延期。
4、保险金额的变动性
工程保险的保险金额是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度以及建筑材料的不断投入而逐渐增加的,工程完工时达到保险金额的最高值,所以建筑工程保险的风险是随着工程进度增加而不断增加的。
5、广泛采用招投标方式
工程项目的保险可分为两种方式进行保险投标,一是企业向保险公司采购,二是企业选定一家保险经纪或保险代理公司,然后由其负责全部保险采购及后续服务事宜,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的是第二种方式。
㈥ 建筑工程行业常用的保险有哪几种
建筑工程保险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一、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2、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3、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二、安装工程保险有如下特点:
1、以安装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其中亦可包括附属建筑 项目。
2、安装工程的风险分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3、承保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并显具技术色彩。
三、科技工程保险包括以下几点:
1、海洋石油。
2、卫星保险 。
3、核电站保险。
一、建筑工程保险:在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其主要特征为:
(1) 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 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术顾问、设备供应商等其他关系方。
(4) 费率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费率,而不是年度费率。
(5)保险期限不等。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 期满可续保;而建筑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按工期计算,即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为止。
特别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项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个项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长有短。
二、安装工程保险的标的范围很广,但与建筑工程险一样,也可分为物质财产本身和第三者责任两类。其中,物质财产本身包括安装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第三者责任则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其他费用。
三、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定义
1、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指的是: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与工程管理、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需按照国家建筑法要求,由所在施工企业对该类劳动团体购买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3、建工险的保险金额一般是建筑方根据自己的利益进行选择。一般保险费是根据施工人数或建筑面积或工程总造价三者选一来计算。
㈦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
就像车险,你给别人撞了,用车上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专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属金额50万。保险费650元。
一共保障的有两部分:
1、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承保施工期内由于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工程本身的损失。
2、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部分:承保在施工期内,由于发生与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或临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针对财产部分有免赔额,一般为500或者损失金额的5%
针对人身伤害没有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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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计算方法
一、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漏冲切险及第三方责版任险的保权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信运,保险费率为2.5~3.0 ‰报价;
二、第三方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2.5~3.0 ‰报价。
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滑搜梁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
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㈨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关系
一切险是包括工程内所有保险,一切险主要针对工程实体,而第三责任险主要针对施工作业人身保险,第三责任险是指工程范围以外,与工程相关或由于工程的影响造成的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因在建工程抗灾能力差,危险程度高,一旦发生损失,不仅会对工程本身造成巨大的物质财富损失,甚至可能殃及邻近人员与财物。
因此,随着各种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日渐增多,许多保险公司已经开设这一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往往还加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在施工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施工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9)建筑工程施工责任险扩展阅读:
许多车主为了给自己的爱车更多的保障,通常会购买一份保险商业险作为补充。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车子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车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险,做好保障才有备无患,当出现交通事故时处理方式应当妥当,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险索赔方面的知识,将精力与财力的损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㈩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必须买吗,有强制规定必须买吗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有必要买,不是要必须买,没有强制规定必须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工业厂房、电站;
公路、铁路、飞机场;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第三方责任险:
(一)责任范围
(1)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方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亦负责赔偿。
(3)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在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