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筑类公司是交什么税,是营业税还是企业所得税还是这两个都交,或者还有别的什么税务要交吗
建筑业公司,按营业收入乘以营业税税率计算交纳营业税,按利润总额计专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建筑业属营业税税率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25%,另外还有按交纳的营业税额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7%(或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和其他地方性税费
⑵ 营业税 建筑业 是有收入才算税么
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版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权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一般这种都是预收付款的,义务发生时间在当天
参考下:http://www.dongao.com/zcswsks/sf1/201410/194078.shtml
⑶ 建筑工程如何确认收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回并收讫营答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上述工程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人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你单位应按照完工进度法确认劳务收入,如工程已完工,应按合同或协议价款(包括保修金)及时确认全部收入。
⑷ 建筑业营业税怎么计算
建筑业营业税按3%缴纳
⑸ 建筑安装收入是征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工程收入需缴纳营业税,安装收入缴纳增值税,两项业务收入应分清,否则遇到纳税检查时会有麻烦的。
⑹ 建筑业计算营业税时营业收入额的确定有哪些特殊规定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营业额为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回得的营业收入额,即建答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其中工程价款由下列4项内容组成:(1)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预算单位计算的直接费;(2)根据直接费数额和管理费收费标准计算的间接费;(3)根据直接费、间接费和规定标准计算的计划利润;(4)根据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按国家规定的税(费)标准计算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用公式表示为:工程价款=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以及施工企业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都应并入营业额纳营业税。
另外,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确定,没有同类工程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⑺ 关于建筑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问题。
一、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凡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内订建筑安装工程容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对工程承包公司按“建筑业”税目3%征收营业税。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是5%。
二、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建筑业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是指签订了合同的总承包人的分包行为。
⑻ 建筑业的营业税计税依据
建筑业的营业税计税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全额计税
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一般为全额计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二、差额计税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核定计税
在特殊情况下用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营业额:
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四、 建筑业营业税税额计算中的特殊规定
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2.装饰工程的营业额为提供装饰劳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3.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4.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⑼ 建筑行业收入很营业税怎么确认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版纳税人提供应权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规定,
三、上述工程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四、企业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人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你单位应按照完工进度法确认劳务收入,如工程已完工,应按合同或协议价款(包括保修金)及时确认全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