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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税务岗

发布时间:2021-02-28 18:53:12

1. 营改增后建筑业税收归属地如何

营改增只收建筑业税收具体办法: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建筑业哪些可以免征增值税?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 我是一个会计新手,就职于建筑业,负责税收管理,可这些我没做过,不知道每个月都有哪些税务流程,咋缴纳

内帐就是自己公司看的,,你把收支都记清楚了就行了,差不多是流水账。至于你回说的外账应该是答指报表什么的吧,,那就复杂了,不是随便学学就学的上的,如过你学的就是会计专业,那至少也得一两个月,,如果一点没学过,,那就有点麻烦了。
但愿能帮到你,希望采纳,谢谢!

3. 关于建筑企业税务问题

首先,这个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从问题中判断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版,不然不能开具权1%的增值税发票。
再说,建筑公司的分公司,没有在经营范围增加为“服务的公司”服务类公司是不能这样开票的!

最后,服务类的发票没有成本也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可能涉嫌虚开!
综上所述,你所说的业务真实性可疑。提醒慎重,多加注意!

4. 建筑业的税点是多少

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是1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按照11%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版纳税人按照权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

建筑行业具体需要交以下税费:

a、增值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

c、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d、印花税;

e、企业所得税;

f、房产税;

g、个人所得税;

h、土地使用税等。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4)建筑业税务岗扩展阅读:

适用税率: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b、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适用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c、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适用费率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2%。

5. 建筑行业的税收问题

建筑业主要涉及建安营业税及附加,建安营业税税率为3%,附加随营业税附征。另外还有价格调节基金等不同种类基金,具体看各地地税机关规定。企业所得税以及代扣的资源税等要具体咨询税务管理机关。

6. 建筑行业增值税和以前建筑税收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前者是增值税,后者是营业税。

7. 关于建筑行业的税收

承包前要有合同说明税收的问题,发包时含不含税。尽量不含税,或代扣税,这样安全些,但法律不允许层层分包,转包

8. 建筑行业都要交哪些税

2018年国税地税合并以及营该增后,建筑行业需要交代税如下:

一、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这种根据城镇规模不同。差别设置税率的办法,较好地照顾了城市建设的不同需要。

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 依据。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四、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五、企业所得税

适用税率25%(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计算公式: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

六、房产税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9. 关于建筑工程公司税务方面的问题

应该分别核算。按规定增值税和缴纳营业税。即:3000万缴纳营业税,6000万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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