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布置要求是怎样的(比如灭火器种类、组数、间距、位置等等)
6.1 一般规定
6.1.1 用于扑救各类火灾的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和最少配置数量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 配置在普通住宅的每具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可比表6.2.1、表6.3.1中所规定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小一个级别。
6.1.3 地下建筑工程(含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中灭火器的最少配置数量应按同等使用面积的同类地面建筑的规定增加50%;古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灭火器的最少配置数量应增加100%。
6.1.4为迅速、有效地扑救高架储存设施和其它危险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垂直范围的特殊火灾,可额外配置附加灭火器。如果这些灭火器不是用来满足本章所规定的最低保护要求时,可选配灭火级别小于表6.2.1和表6.3.1中规定的最小配置灭火级别的灭火器。
6.1.5 对设有消火栓系统、灭火系统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可按下列规定减少灭 火器的配置数量:
1. 对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可相应减少10%;对仅设有室外消火栓系统的,不作减配处理。
2. 对设有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30%;
3. 对同时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50%。
6.1.6 对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的灭火器配置场所,不宜减少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6.1.7 地下建筑工程(含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古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和大型商场等灭火器配置场所不得减少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6.1.8 一个计算单元内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对面积小于100m2的轻危 险级灭火器配置场所或计算单元,可设置1具灭火器。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6.2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2.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表6.2.1
灭火级别灭火器类型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
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水型、泡沫型2A1A1A
其它类型3A2A1A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 5075100
6.2.2 当单具灭火器的最大保护面积按表6.2.1的规定超过200m2(严重危险级)、300m2(中危险级)、400m2(轻危险级)时,配置设计计算时应按200m2(严重危险级)、300m2(中危险级)、400m2(轻危险级)进行取值。
6.3 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3.1 B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B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表6.3.1
灭火级别灭火器类型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
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AFFF、FFFP泡沫型6B3B1B
其它类型18B8B1B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B) 57.510
6.3.2 当单具灭火器的最大保护面积按表6.3.1的规定超过150m2(严重危险 级)、225m2(中危险级)、300m2(轻危险级)时,配置设计计算时应按150m2(严重危险级)、225m2(中危险级)、300m2(轻危险级)进行取值。
6.3.3 B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关于灭火级别和保护面积的规定不适用于有压易燃液体火灾或运动的三维B类火灾。
6.3.4 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按B类火灾场所的规定执行。
6.3.4 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关于灭火级别和保护面积的规定不适用于有压易燃气体火灾。在灭火时,为防止爆炸和复燃,必须尽快切断气源。
6.4 D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4.1 D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根据特定的可燃金属的种类及 其物质颗粒尺寸和可能覆盖的面积而定,并应征得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同意。
6.5 带电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5.1 带电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按与其同时存在的A类或B类 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执行。
6.5.2 在灭火时,为保护现场人员安全并防止复燃,应尽快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
根据规定每个房间至少布置2个设置点。每个设置点放置2个4kg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并且设置2个安全出口。
⑵ 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置在明显便于使用的位置,间距不大于多少M呢
呵呵,野花先生真有意思:)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布置间距,目前国家无统一的规定,都是各地自行根据当地实际来制定的一些要求,你可到当地消防部门咨询。
⑶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布置要求是怎样的(比如灭火器种类、组数、间距、位置等等),是施工现场的布置要求
某工程现场防火方案供楼主参考:
2、现场防火部署
(1)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版道畅通,利用权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场地北侧施工主道路供消防车行走。
(2)生产区:于1#、2#、3#楼南侧和6#、7#、8#楼北侧、12#、13#楼南侧各设置一个15m3的消防储水池,设消防用水加压泵,立管Φ100镀锌立管,每个楼层设置消防栓,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
(3)生活区:设置“1211”干粉灭火器为主,并设置一个10 m3的消防水池,消防管道采用Φ60镀锌水管并设置消防栓,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
(4)仓库区:设置“1211”干粉灭火器为主,生产区的消防管道六只一个Φ60镀锌水管消防栓,配置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
(5)应急疏散设施:生产区应急疏散主要依靠主体结构的楼梯,在裙楼及底层设置一条应急疏散通道并有明显通道标识,一旦发生险情,可依照安全警示标志牌方向疏散。
⑷ 施工现场消防箱距地高度规范
建设复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技术规范
作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内容简介: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
目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总平面布局 3.1 一般规定 3.2 防火间距 3.3 消防车道
4 建筑防火 4.1 一般规定 4.2 临时用房防火 4.3 在建工程防火
5 临时消防设施 5.1 一般规定 5.2 灭火器 5.3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5.4 应急照明
6 防火管理 6.1 一般规定 6.2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6.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6.4 其他防火管理
⑸ 施工场地消防道路的宽度是多少
消防车道(Fire Lane)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根据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消防车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
消防车道应符合如下要求:
(1)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8%
(2)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3)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X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X15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18×18平方米。
(4)消防车道上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5)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米;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米。
(6)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两个长边设消防车道。
(5)建筑施工现场消防间距扩展阅读:
应用场合:
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或总长度大于220.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0m。
4、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5、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6、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7、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⑹ 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品仓库与动火作业点距离是多少
香蕉水,闪点25度,属于仓库危险类别中的甲类,液体,属于甲1,与明火点是25(小于10吨)30(大于10吨)
⑺ 建筑工地周边临时消防栓应多少米安装一个
没有规定来建筑工地自周边临时消防栓的距离。
根据《徐州市消防栓管理办法》:
第十条临时使用城市道路消火栓的,应当按照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规定的时间使用,不得损坏、改变消火栓原状;临时使用过程中,附近发生火灾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消火栓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保养;单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由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保养。
(7)建筑施工现场消防间距扩展阅读:
根据《徐州市消防栓管理办法》:
第九条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因绿化、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城市道路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办理自来水使用手续,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并按实际用水量缴纳水费。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临时使用手续擅自使用消火栓或者违反临时使用消火栓要求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办理临时使用手续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的,应当向供水企业补缴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水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徐州市消防栓管理办法
⑻ 民工临房前后之间消防规定多少米距离
民工宿舍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米。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回(GB 50720-2011)3.2.2 施工现场答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表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
⑼ 问12:施工现场防火间距如何设计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和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和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14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以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
②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②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表1-14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
(3)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所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②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若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b.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都不应小于4m;
c.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d.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③高度大于24m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单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建设工程、超过10栋且集中布置的临时用房,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的要求设置回车场及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④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在工程开工之前规划、设置;
b.应设置在集中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和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c.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并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并且不宜超过6m。
⑽ 施工现场多远配置一个消防箱
工地楼抄层每层至少一个消防箱。
在建工地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5.3.12条要求:
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2 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3 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 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