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工程需要做的专项施工方案有哪些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每个地区以及各个公司的要求不同。我们还要求的有: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三宝四口及临边围护专项方案 3、塔吊安装、拆除专项方案(包括基础计算) 4、井架或施工电梯拆装施工方案 5、井架(施工电梯)的出料平台计算方案 6、各类应急预案 7、防坠棚搭设方案 8、悬挑钢平台设计方案
B. 建筑工程都需要做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工程都需要做的专项施工方案有以下五种:
1、基坑支护
是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
2、模板工程
指新浇混凝土成型的模板以及支承模板的一整套构造体系,在混凝土施工中是一种临时结构。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
常用工具
瓦工常用的操作工具:瓦刀,拉拉车,砂浆机,马凳,钢卷尺,铁锹等
木工常用工具;手锯,钉锤,电锯,电刨,自制推刨等
钢筋工常用工具;绑扎勾,弯曲机,对焊机,电焊机、切断机等
砼工:振动棒
垂直运输设备:塔吊、龙门架
钢筋加工设备:钢筋调直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
木工加工设备:电锯、电刨、压刨
混凝土搅拌机、电焊机等
C. 建筑施工专项方案有哪些
其中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
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此外,根据项目大小还有现场保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等。 施工方案是根据项目确定的,有些项目简单、工期短就不需要制订复杂的方案。
(3)建筑工程施工专项方案扩展阅读
建筑施工的管理措施:
1、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点,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安全检查,所有进场工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持证上岗。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2、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文件。
3、做好安全防护标准化,专人值班。工地每天必须有安全值日的管理人员。坚持每周一上班前一小时和每日安全交底制度,坚持经常的安全活动制度,现场安全员必须记好安全日记,认真做好各项施工机具检查验收工作。
4、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文件。
5、每道工序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要求班组全员签字认可。
D. 建筑工程有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 号文的附件二中规定的范围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简称“专项方案”。也简称专项施工方案。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
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 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5kN/m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
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
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
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
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 建筑工程中有那几种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
号文的附件二中规定的范围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简称“专项方案”。也简称专项施工方案。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
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
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5kn/m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
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
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
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
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F. 建筑专项施工方案都有哪些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6)建筑工程施工专项方案扩展阅读:
砌筑墙体无架眼施工
工艺做法:先在脚手架钢管横杆端头焊一T形扁铁,砌筑高度至搭设点,搭设点要选在竖向灰缝与水平缝交叉处;支脚手架时,横杆端头T形扁铁平担在墙上即可,在扁铁放置处可不放砂浆,以便拆装方便。
构造柱支模工艺做法:
(1)砌体施工中,在水平灰缝上距构造柱240mm处,用Φ16PVC塑料管留设Φ16mm安装孔,垂直方向间距不大于800mm。
(2)构造柱钢筋验收后,安装组合模板。
(3)安装∟50×5角钢制作的专用模具,用Φ14穿墙螺栓紧固。
框架梁、柱、板节点定型模板的应用
方法一:梁、柱、板接头处采用组合式小钢模板与异形角模板支设,模板缝处放置海绵条。异形角模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制。
方法二:采取竹胶板定制定型模板。
土方开挖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 分层开挖 → 修整槽边 → 清底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防范塌方,避免因挖掘造成的严重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