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工程、水电专业,单单节能资料需要做哪些。(求详细)
《机电工程节能报告》
第一章 .................................................. 2
1.1工程概况 .......................................... 2
第二章 .................................................. 2
2.1编制依据 .......................................... 2
第三章 .................................................. 2
3.1电气节能工程....................................... 2
3.2给排水节能工程 ..................................... 6
3.3通风系统节能工程 ................................... 7
第一章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名称为花半里清湖花园1栋、6栋及13栋工程。建设单位是深圳市恒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清湖股份合作公司,设计单位是深圳市瀚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深圳市半岛建设监理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深圳市西部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龙华镇清湖村华清路。建筑性质为住宅/商业,工程项目由4座33层住宅楼(1栋、6A栋、6B栋、6C栋)及1座19层住宅/商业建筑(13栋)组成。安装工程主要内容有建筑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及通风系统。
本方案主要针对该项目的安装节能工程进行专项的编制。
第二章
2.1编制依据
1、深圳市恒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发包合同; 2、深圳市瀚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3、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第三章3.1电气节能工程
3.1.1工程概况
1、电气照明参数不大于下表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W/m2)- 照明标准值(lx)- 显色指数(Ra)请列表说明!
3.1.2电气节能材料管理及质量控制:
(1) 电气节能材料的选购必须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及节能要求。
(2)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标称截面(mm2) 与20℃时导体最大电阻(Ω/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请列表说明!
(3) 灯具按照图纸设计要求的高效节能照明光源和灯具及其附属装置进行采购,进场后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合格证、质保书进行报验,现场进行外观及功能检查,并就其光参数在现场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每种光源不小于3套,灯具不小于1套。 照明光源和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1.3电气节能施工控制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3.1.4电气节能质量验收
(1)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主要检查供电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素、谐波含量,其中供电电压偏差、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公共电网谐波、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
(2)建筑照明的控制方式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并实现下列控制功能.
a地下汽车库、自行车库的公共照明区采用集中控制并按照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b居住建筑有采光的楼梯间、走道照明、采用节能自息开关;
c房间或场所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要求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作检查控制。
(3)在通电试运行中,测试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a照明值要不小于设计值的90%; b功率密度值不得大于设计图纸中的规定。
(4)母线、电缆头压接的制作应符合《电气装置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加强对母线、电缆头的压接头的质量控制,能避免压接头的加工质量问题而产生局部电阻的增加,可减少不必要的发热损耗。
(5)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低于三相平均值的85%。
电源各相负荷分配平衡会增加照明器具的发光效率和提高使用寿命,而减少电能损耗和资源浪费,起到了电气节能的作用。
3.2给排水节能工程
3.2.1给排水节能工程概况
1、选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及配件,住宅卫生间坐便器采用容积不大于6L的冲洗水箱;
2、设置水表计量水费,消防用水、住宅生活用水、商业用水和绿化用水均分别设水表计量;
3、水池、水箱的溢流水位均设报警装置,防止进水管阀门故障时,长时间溢水;
4、给水系统采用竖向分区,控制住宅入户管水压不超过0.35MPa;其余区域最不利用水器具处的静水压力不超0.45MPa;
5、给水系统采用变频加压供水设施,节约能耗。
3.2.2给排水节能材料管理及质量控制:
(1)给排水节能材料的选购必须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及节能要求。 (2)设备、管材及其附属装置必须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采购,进场后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合格证、质保书进行报验,现场进行外观及功能检查。 3.2.3给排水节能施工控制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设备、阀门、过滤器、液位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2.4给排水节能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做工程技术质量资料,组织各施工人员进行自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技术作好施工日记及时限期整修,完毕连同工程质量资料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验收,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工作。
管道系统的制式符合设计要求,各种设备、阀门及仪表按图纸要求安装齐全。
3.3通风系统节能工程
3.3.1通风系统节能工程概况
1、屋顶电梯机房和高低压变配电房通风机采用温度控制器控制启停; 2、水泵房通风机采用时间控制器控制启停;
3、地下室停车库采用自然补风及机械排烟排风方式。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小于0.32W/(m3/h);
4、单元住宅、商铺均采用分散式分体空调,其能效比不小于3.2。
3.3.2通风系统节能材料管理及质量控制: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3.3通风系统节能施工控制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3、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通风系统中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 进、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严密、可靠;
3、 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高度及水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3.3.4通风系统节能质量验收。
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注:技术参数表格请你自己按照上叙节能要求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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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建筑节能资料要做哪些
C. 建筑工程节能减排有那些资料
节能减排指的是减少能源浪费和降低废气排放。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节能减排的形势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去年以来,全国上下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发布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做出了工作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十一五”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更为严峻的是,今年一季度,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占全国工业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近70%的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六大行业增长20.6%,同比加快6.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仅今年节能减排工作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也将难以实现。
D. 建筑工程节能资料要怎么做特别是送检方面
在这里说一下,具体哪些材料需要送去节能检测。提示,比如砖的主体砖的时候送检了一次版,是权不是节能的又要另外送一次是对的。 建筑外窗检测要根据地方标准,如果没有看国标,找材料里主控项目下面写的检测方式,如果写的是抽样检测那么就要送样了。现在建筑结构材料检测与节能检测规范是不相通的,你应该参考2者,检测做全,还应注意代表批量是否足够。检测项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熟读规范后你自然就了解了。
还是多看看规范吧,这样问只能让你更模糊。
E. 急求广西建筑节能技术资料表格填写范例
节能验收看地方规定,没有可作为工程的一个分部进行验专收
1.建筑节能分属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质料核查记录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记录
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程序监督记录
1、各种节能材料进场记录、原材料报验单
2、各种节能材料实验报告
3、各种节能材料材质证明、合格证
4、各种节能材料厂家《产品节能认证》(重要)
1、 墙体节能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 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 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4、 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5、 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6、 采暖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7、 通风与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8、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12、 建筑节能隐蔽验收表
F. 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范文一份
GB/T 50328—2001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 (singie projeo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 (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 (constructionproject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seedtime document Of aconstruction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 (projectmanagement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 (constructing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 竣工图 (as—build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 (handingover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 建设工程档案 (project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 案卷 (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2 立卷 (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 归档 (puttingintorecord)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 基 本 规 定
3.0.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 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移交。
3.0.3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4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5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4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4.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4.1.1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4.1.2 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4.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2.1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2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2.3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2.4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2.5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2.6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 (297mmX210n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2.7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4.2.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3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X80mm。
4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2.10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5 工程文件的立卷
5.1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1.1 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5,1.2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5.1.3 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 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2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3 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4 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5 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 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1.4 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1 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 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5.2 卷内文件的排列
5.2.1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5.2.2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2.3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5.3 案卷的编目
5.3.1 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
页号从“1”开始。
2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 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5.3.2 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2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 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 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5.3.3 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 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5.3.4 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D的要求。
2 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3 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4 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馆填写。
5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6 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7 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详见附录A。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9 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5.3.5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5.4 案 卷 装 订
5.4.1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5.4.2 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5.5 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5.5.1 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1 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x220mm,厚度分别为20、30、40、50 mm。
2 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mmX220mm,厚度一般为20~30 mm。
3 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5.5.2 案卷脊背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式样宜符合附录E。
6 工程文件的归档
6.0.1 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详见附表A。文件材料的质量符合4.2的要求。
2 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6.0.2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6.0.3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6.0.4 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6.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0.6 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7 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7.0.1 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0.2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 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 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 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 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 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 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7.0.3 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7.0.4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7.0.5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 (室)移交。
7.0.6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