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施工方建筑出现质量问题怎样承担责任
不管在来什么情况下,发生源了建筑事故,都应该先检查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的危害程度,然后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您的问题已经是明确“施工方建筑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施工方承担责任。
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与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但也是“谁施工谁负责”。
Ⅱ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谁负责
我是技术负责人,但没有项目经理、没有质检员,只有我一个人,假设出了质量问题谁负责
Ⅲ 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该承担首要责任。不管其他哪一方出的问题导致质量事故,建设单位项目都要担责。
2018年3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
一、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建筑业质量变革
(一)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强化政府监管,保障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抽测力度,督促质量责任落实。
(3)建筑工程出了质量问题谁担责扩展阅读:
2017年0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也对建设单位责任有明确要求: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当前,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时有发生,主管部门监管缺失,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存在大量安全风险和隐患,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
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要承担首要责任,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Ⅳ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的,发现质量问题应由谁承担责任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甲方为建设单位,乙方为施工单位,乙方为甲方建设办版公楼,施工完成后权,甲方依照约定应该及时验收,而甲方因为费用的问题没有进行验收,而投入使用,使用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经质检部门鉴定,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纠纷,责任应该有谁承担?
关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建筑法》第61条、《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交付使用。验收是发包、承包双方的强制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这就要求分清否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如果属于上述质量,建设方仍应承担责任,不属于上述质量,则由发包方承担质量责任
Ⅳ 工程施工质量出问题时由谁负责提出解决方案,是施工单位还是设计单位(一注考试题)
由设计单位提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参内与建设工程质量事容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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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