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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类增值税税率

发布时间:2021-03-03 16:41:41

❶ 工程类增值税发票税率

工程类增值税发 票税率是11%。

如果选择清包工、甲供材以及《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前的老项目,则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增值税普通发 票。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❷ 建筑增值税税率一般是多少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1、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题税负;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环节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

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机构重置、职能调整按时到位,讨论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2、根据之前发布的《营业税改正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其中建筑安装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建筑安装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

(2)建筑工程类增值税税率扩展阅读:

增值税税率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❸ 建筑工程服务增值税税率是什么意思

建筑业企业的增值税税率相对比较复杂。企业要搞清每个税率和征收率所对应的项目,才能有的放矢。在实际的业务中,要注意供应商的选择,税率的划分和简易计税的选择。针对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相关的税收测算,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合理节税。

工程服务属于建筑服务类,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法的适用增值税税率11%;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增值税税率3%。

(3)建筑工程类增值税税率扩展阅读;

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

增值税税率一般与增值税扣除税率同时使用才能按增值税“扣税法”计税。现行增值税实行产品比例税率,分为8%,12%、14%、16%、18%、20%、21%、23%、26%、30%、43%、45%12个档次。

❹ 建筑行业增值税怎么算的

一、税率和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税率为11%。

(二)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三)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二、计税方法的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即:适用3%的征收率。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1、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即含税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2、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四、进项税额

1、进项税额是与销项税额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2、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境外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无形动产,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在180天内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3、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部分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项目及解释参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5、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6、一般纳税人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

五、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建筑工程类增值税税率扩展阅读:

国务院总理2018年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机构重置、职能调整按时到位;讨论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税收关系着国家的“钱袋子”,更关系着每个纳税人的“钱包”。每一项税制改革都牵动着人们的神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税制改革的内容。

减税降费成为2018年宏观经济领域的一大热词,据新京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在去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至少有10次提及了减税降费的相关内容。

数据显示,税制改革成效已经显现,2018年我国通过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出台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关税总水平等措施,实现了全年减税降费约1.3万亿元。

1月15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减税降费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2019年在2018年减税降费的基础上,还要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去年减税超万亿 增值税税制将再优化

❺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0%。一般纳税人征收1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从2018年5月1日起,国务院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为其发展营造了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5)建筑工程类增值税税率扩展阅读:

建筑企业的纳税义务:

1、建筑企业应满足社会生产、生活对建筑产品的需要,包括社会需求者即用户的新建、扩建、改建或维修的需要,以及社会的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要。

2、建筑企业应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盈利,具体表现为:为国家提供积累,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并为生产者即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增值税新政出台4个月1%的税率调整带来哪些变化?

❻ 建筑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

增值税税率一般与增值税扣除税率同时使用才能按增值税“扣税法”计税。现行增值税实行产品比例税率,分为8%,12%、14%、16%、18%、20%、21%、23%、26%、30%、43%、45%12个档次。

多数产品的税率是在原工商税、产品税税负基础上换算确定的,部分产品的税率,在原税负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

(6)建筑工程类增值税税率扩展阅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❼ 建筑安装工程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建筑业房地产税率为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 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7)建筑工程类增值税税率扩展阅读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通知,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现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现扣除率调整为10%等,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因此,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增值税税率11%(五一后调整为10%),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换言之,只要是5月1日建设单位应该支付的工程款,不管施工单位何时开票均应该按照原11%税率申报、进行工程造价组价。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详见附件一)。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❽ 建筑业的税率是多少

建筑工程税率是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8)建筑工程类增值税税率扩展阅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现将营改增试点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二)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三)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四)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二、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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