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区和生活区安全距离是多少
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保持安全距离。但也未有安全距离的具体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㈡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区和生活区安全距离是多少
15米,有民爆物品是50米
㈢ 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分隔开是强制性要求么
是的。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当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办公生活区应当设置于在建建筑物坠落半径之外,否则,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功能区的规划设置时还应考虑交通、水电、消防和卫生、环保等因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3)建筑施工区与办公区的距离扩展阅读: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㈣ 施工现场与生活区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在100米以外。
㈤ 施工现场办公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应为多少
没准的 一般工程大了的话 在办公区都有一个现场办公室的
应该在塔吊作业半径之外 且远离材料堆放场
㈥ 施工现场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工现场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包括以下2种:
第1种: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如下:10kV及以下0.7m。
第2种: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内和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它考虑了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中可能活动的最大的空间位置,对带电设备所必须保持的安全距离。其规定数值:10kV及以下0.4m。
(6)建筑施工区与办公区的距离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对电信线路的要求
第一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
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交通中的安全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㈦ 建筑物办公室和食堂的安全间距是多少
根据《建复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制全技术规范》3.2条规定,办公用房、宿舍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
3.2 防火间距
3.2.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 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1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表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
㈧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区与深基坑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
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及JGJ146--2004中规定:“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来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但未有安全距离的具...
㈨ 施工区与生活区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及JGJ146--2004中规定:“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版清晰,并应采取权相应的隔离措施”。但未有安全距离的具体规定。另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9条中也规定,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保持安全距离。但也未有安全距离的具体规定。
㈩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 ( ),并保持安全距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回场的办公、生答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