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十六字方针是指党和抄国家袭在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用于处理各方关系的方针政策。
相关介绍:
十六字方针其包括“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针”三大要点。
1、党派合作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2、发展党员方针: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3、反腐倡廉方针: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1)建筑施工扫黑除恶治乱表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规定:人民政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党派合作方针根据我国阶级关系发生的根本变化,结合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以补充完善而成的。这个方针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型社会主义政党关系。
㈡ 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中提出哪几个绝不允许”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回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答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煸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众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
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要求有哪三点
扫黑除恶: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有: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6、坚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两个一律”指的是: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个结合”指的是: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即“三个事关”)是: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的总体目标:
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的斗争任务:
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㈣ 扫黑除恶线索排查表怎么填不会
卫生系统扫黑除恶排查表情况说明怎么填
㈤ 扫黑除恶中对治安乱点整治主体,范围是什么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打黑办”统一回部署与安排,省法院答即成立了“打黑除恶”调研组。调研前,认真学习了相关主要文件,确定了调研主要内容,制订了详细的调研计划,于X18年5月15日至6月25日,调研组先后深入到X、X、X等地建筑、运输、采矿、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了暗访,谈话X余人次,相继走访了X、X等地,听取当地区、县政法委、“打黑办”关于“打黑除恶”专题工作汇报X场,召开公、检、法、司座谈X次,对全国、全省“打黑办”转来的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线索进行重点查处与督促,并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对三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深入摸排,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对目前三地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有了深入了解,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规律、特点及滋生蔓延的原因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意见
㈥ 扫黑除恶的内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两个一律”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黑势力具备的四个特征:
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恶势力具备的四个特征:
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干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层次较低。
扫黑除恶基本原则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