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建筑一类工程需要几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房屋建筑一类工程需要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特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类工程标准为:
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⑵ 工程招标过程中如何根据工程情况确定相应投标单位的资质标准
1、首先,用于招标的资质确认不应该是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或其代理回机构确认资质要求应答该是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一旦进入招标流程不应随意更改资质要求。
2、具体标准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由建设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行业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4、资质的设定不能排斥潜在投标人,换句话说低资质的企业可完成工程项目不能要求高资质。
⑶ 建筑工程分包的资质有哪些要求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可将承接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作业不得再分包。申请承包和分包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⑷ 建筑工程招投标对投标资质要求有没有规定
有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最低投标资质,但不能通过提高相应资质来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
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等级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2]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2 二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3 三级资质标准
1.3.1 企业资产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网络--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⑸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有什么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说明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说明
根据建市[2016]226号文件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的最低资质是“三级”,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保留对建造师等人员的要求。
承包范围
特级资质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说明
建市[2015]154号文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一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取消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不太懂的可以问问那个九天鲲鹏。
⑹ 为什么法律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依据: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一般情况下建筑安装需要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资质。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最低级别的三级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要求如下: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250万元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机电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⑺ 想成立一个建筑公司需要哪些资质和条件
申请条件
(一)在**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所列条件。
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二)附件材料(一式一套,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7、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所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等的相关证明。
(三)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企业近三年建筑行业统计报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办理程序
(一)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二)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意见并将报送公函及企业申请材料报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
(三)建设厅进行审查,并将结果在公众媒体上公示、通告;
(四)属于省建设厅初审建设部核准的,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转报建设部。
(五)取件人凭受理通知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身份证办理领证手续。
⑻ 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一、建筑公司资质等级划分
住建部的资质标准中,施工资质从高到低,划分为特级内、一级容、二级和三级。其中,等级越高,承包范围越大。具体等级需注意:
特级:除了通信和机电专业外,剩余的房建、公路等10项总承包资质才有这一等级。
三级:部分专业承包资质(如消防资质和电子智能化资质),只有两个等级划分,新办的话是去直接办理二级。
不分等级:劳务分包、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和预拌混凝土等4个资质,没有等级划分,申请后不用升级。
二、申请要点
由于资质分为不同专业不同等级,申请标准也是差异很大,所以申请中有些要点必须注意。
要点总结如下:
业绩:资质属于首次办理,住建部门不考察业绩,升级过程中才会要求业绩;
设备:除了公路、港口航道等的总包资质,和对应的专包资质外,都没有设备要求;
人员:关于技术负责人、技工、建造师、九大员、职称人员等5类人员,并不是所有资质的
标配,如预拌混凝土出现了实验室负责人的要求。
三、资质主管部门
特级总包和一级总包:都是归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管理(钢结构专包一级特殊,也是归属住建部管理)
总包二级和专包一、二级:归属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管理
总把三级和专包三级级:归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管理
⑼ 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依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筑企业对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动态监管的重要内容。电子资质证书的应用有助于资质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化监管:不同于仅凭企业报送资料进行资质申请与年检核定的认证工作,通过同步电子资质证书所对应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资质管理部门能够实现对于市场主体资格的动态管理,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不难发现,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电子化,能够实现资质证书管理以及资质应用规范的优化,对于证照使用管理有着深远的战略意义——电子证书的应用不仅意味着发证流程的透明化、行政成本的最小化,还意味着伪证假证的无处藏身,以及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随着2017年9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首张电子证书在江苏省的诞生,各资质证书的电子化试点工作正逐步开展。期待越来越多地区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早日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建筑管理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