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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成本结转

发布时间:2021-03-09 17:30:34

1. 一般纳税人建筑业营改增后怎么算成本

营改增除了增值税需要增加科目核算外,其他没有大的变化,成本与以前一样核算就可以,只是需要注意进项税的问题,符合抵扣条件的可以抵扣,不用计入成本。
建筑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不含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按下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一般纳税人发生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四)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五)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结转收入成本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完工百分比为0,结转成本,不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九月后半月在挖土方,完工百分比为1%,结转成本,确认1%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2016年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怎么核算成本

建筑业企业成本核算要点

一、有关科目设置

1.工程结算此科目可以掌握工程总体结算额,并将资金流和成本流分开,以业主签字确认的月结算单作为应收账款入账依据,可以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同时也不会因应收账款的变动,反复调整收入和成本。

2.工程施工下设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两个二级科目,及时掌握工程的大致毛利情况。

3.管理费用、存货跌价准备管理费用下设合同预计损失,存货跌价准备下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等科目,用以核算合同预计损失。

二、收入与成本确认的账务处理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时,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相关科目,不以此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2.业主批复价不能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而是作为结算价款直接借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贷记“工程结算”。

3.工程收入和成本的确认采取完工百分比法,因为会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每月按统计工作量确认收入和成本后,但业主在审定付款时一般会审减一部分,而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审减的结算额基本上无法知道的,因此会计会预留一定的工程成本以与当期收入配比,预留金额取决于会计人员的经验,这就有了利润操纵的空间。使用完工百分比法,这种利润操纵就会大大减少,使会计人员能准确地计算出当期的收入和成本。收入及成本的确认分为两种情形:

1)当合同成本能够可靠估计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

2)当合同成本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又细分为:

①合同成本如果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即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费用。借:主营业务成本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三、合同预计损失的账务处理当期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预计合同总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1-完工进度百分比)-以前预计损失准备借: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减少时(为负数时),作相反分录,在前期累计预计的合同损失范围内冲回。

当全部合同完工确认合同总收入和费用时,应转销预计损失准备。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即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费用。“主营业务成本”为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主营业务收入”为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后的余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差额如为负数计入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将原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冲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贷:管理费用——合同预计损失

同时,工程竣工移交时: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四、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账务处理 企业于每期工程价款结算时,根据工程计价结算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企业应纳税营业额是业主批复的验工计价款,而不是企业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定的主营业务收入,由此必然造成企业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不配比,所得税也存在相同的问题。它们均属于时间性差异,在整个施工期间来讲,缴纳的总额是不变的。因此,笔者建议,税金的计提可参照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引入“递延税款”核算办法。具体做法是:月末按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相应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然后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计算确认应上交的各种税金,记入“应交税金”科目贷方。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与“应交税金”科目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

4. 关于建筑业如何结转成本

对于建筑业和成本结转,基本的结转方法,供你参考: 因为工程正在施工,因此实际成本回还无法计算出,因此答你在结转时可以先按一定的百分比来确定结转,比如:按85%来结转,那么你先结算的30万元收入就结转23。5万元的工程成本,待工程全部完工后再按实际的成本进行调整。

5. 营改增后我们是小规模,建筑业,以前是完工后结转收入,结转成本,再

税法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和会计存在差异,各个税种也有一些差别。但是大体上税法对于分期收款合同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都是合同约定取得收款权利的时点(并非实际收到)。所以如果合同约定本月收取价款,那么本月就需要确认这部分收入对应的纳税义务。

6. 请问建筑行业成本如何结转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2005-1-31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233 周转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 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 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 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

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二)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三)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

(四)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五、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退库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六、周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七、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施工企业,月度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周转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八、在用周转材料, 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1281 存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三、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

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四、“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

1506 临时设施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

二、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

三、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通过“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核算,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

1507 临时设施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二、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内按月进行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工作量法,也可以采用工期法。 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 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 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 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

1702 1临时设施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临时设施”科目。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2123 工程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二、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4104 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合同成本)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二)合同毛利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三、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

四、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4110 机械作业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四、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

(一)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对外单位、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以及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在月份终了时,一般应无余额。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一、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二、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三、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一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后的余额,贷记“土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四、这两个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一)“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 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三)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临时设施”项目,反映临时设施的摊余价值、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本项目根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

(四)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7. 建筑业什么时候结转成本

一般在盘点库存的时候结转成本。
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成本。它的借方登记已销售商品\产品\劳务供应等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帐户的数额,结转后应无余额。该帐户也应按产品类别设置明细分类帐户。

8.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会计核算成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施工企业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成本核算对象是指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对象,是施工企业在进行产品成本核算时,应选择什么样的工程作为目标,来归集和分配建筑产品的生产成本,即建筑生产成本的承担者。
一般情况下,施工企业应根据承包工程的规模大小、结构类型、工期长短和施工现场的条件等具体情况,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施工图预算,再以施工图预算为依据和甲方(建设单位等发包方)就所承接的每一建设项目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因此,施工承包合同与工程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施工企业一般应按照与施工图预算相适应的原则,以每一独立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单位工程为依据,并结合企业施工组织的特点和加强工程成本管理的要求,来确定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二、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程序
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程序,是指施工项目在具体组织工程成本核算时应遵循的一般程序和步骤,按照核算内容的详细程度可分为工程成本的总分类核算程序和明细分类核算程序。
工程成本的总分类核算程序:工程成本的总分类核算程序是指总括地核算工程成本时一般应采取的步骤和顺序。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工程成本,应先按其用途和发生的地点进行归集。其中直接费用可以直接计入受益的各个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中;间接费用则需要先按照发生地点进行归集,然后再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受益的各个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中。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当期已完工程或已竣工工程的实际成本。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分配各项施工生产费用;分配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分配机械作业;分配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结算工程价款;确认合同毛利;结转完工施工产品成本。
三、施工项目成本分析的内容
施工项目的成本分析,就是根据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和会计核算提供的资料,对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以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包括项目成本中的有利偏差的挖潜和不利偏差的纠正);另一方面,通过成本分析,可从帐薄、报表反映的成本现象看清成本的实质,从而增强项目成本的透明度和可控性,为加强成本控制,实现项目成本目标创造条件。由此可见,施工项目成本分析,也是降低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施工项目成本考核,应该包括两方面的考核,即项目成本目标(降低成本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和成本管理工作业绩的考核。这两方面的考核,都属于企业对施工项目经瑾部成本监督的范畴。应该说,成本降低水平与成本管理工作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又同受偶然因素的影响,但都是对项目成本评价的一个方面,都是企业对项目成本进行考核和奖罚的依据。
施工项目成本分析,应该随着项目施工的进展,动态地、多形式地开展,而且要与生产诸要素的经营管理相结合。这是因为成本分析必须为生产经营服务。即通过成本分析,及时发现矛盾,及时解决矛盾,从而改善生产经营,同时又可降低成本。
四、应注意的问题
(一)处理好不同阶段成本费用问题:项目筹备期间一般是没有产值的,发生的费用先进行归集,工程开工后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中属于未完工程性质的费用,应计入相应成本核算科目,但不予结转,待来年开工后,有可靠的价款收入,直接计入当期成本;项目施工期间应对工程收尾的费用应予以充分估计,通过“预提费用”计入成本,防止工程先盈后亏,保证工程尾工阶段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二)分包工程核算问题:属于自主分包形式的,在核算上与自营工程相同,其成本费用以对分包单位计价结算金额为基准,按照预算标准比例分配到相应的成本核算对象中。属于业主指定分包的工程,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也不做成本核算,不计算盈亏,只运用过渡性科目进行处理业务。
企业一切活动的中心就是最大限度获取效益,以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就是向成本要效益。施工企业要不断地分析、改进和克服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经理和广大职工的效益观念和成本意识,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运用客观规律组织施工,对建设项目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成本控制,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9. 建筑企业怎么结转收入与成本

一、建筑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建筑企业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年底根据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数额确认年度收入,并对年度其他月份进行适当调整。

二、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时,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时,还应按相关建造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产值确认后,根据合同毛利率等确认合同毛利,记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主营业务收入”“与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的差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在承包经营方式下,应确认的合同毛利应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结算管理费和内部借款利息。即:合同毛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结算管理费。

1、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公司内部往来——上缴款

公司内部往来——综合费

2、年末根据工程部核实的项目年度施工产值(工作量)进行收入和成本的调整(调减用负数)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工程完工后,应根据决算文件,扣除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和成本,来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4、计算各期应交纳的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建税等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等

三、工程结算

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通过“应收账款”和“工程结算”科目反映。“工程结算”科目反映累计已结算的合同款,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本科目只在工程完工时与“工程施工”科目对转。“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应收未收的进度款。

(1)确认应收的进度款

借: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

贷:工程结算

(2)收到进度款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

(3)根据合同协议约定,所收到的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

工程决算

工程完工决算后,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抵,冲抵后,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均为零。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9)建筑业营改增成本结转扩展阅读

一、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公司从事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

二、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业务,应当在年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三、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

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建筑企业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及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

本项指标应按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的主营和兼营的项目内容.主营的业务内容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兼营的业务内容就是其他业务收入。

四、一般来说,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记账,结转销售成本时,则可以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计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成本之后,企业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结转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时间有逐日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方式。一般来说,委托代销业务、直运商品销售业务应采用逐日结转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销售业务都采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结转方式。

在结转成本时,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计算单”作如下分录:

主营业务成本核算软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对于零售商品,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方式。

月终,为计算出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必须按一定的方法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1)综合差价率计算法;

(2)分类差价率计算法(或柜组差价率计算法);

(3)盘存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法。

10. 建筑业营改增后有工程分包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该怎么结转

专家回复:劳务派遣公司应按应收取的全部款项确认收入(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派遣人员工资由用工单位发放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工资部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收账款(工资部分) 中国pan.中国/s/一jItv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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