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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要求

发布时间:2021-03-13 17:36:56

1.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什么标准

施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设计规范:
1.GB_50219-95_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3.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01)
4.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6.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工程验收资料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1. 可行性研究内报告及附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容意见3. 计划任务书及批复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6. 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等等。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1. 工程概况表2. 工程竣工总结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包括一、建筑与结构工程;二、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文件;三、 建筑电气工程文件。四、 智能建筑工程文件;五、 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六、 电梯工程文件。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报验和工程报验等监理文件材料第五部分:竣工图;一、建筑竣工图;二、结构竣工图;三、给排水竣工图;四、 采暖竣工图;五、电气竣工图;六、通风与空调竣工图。第六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 施工现场消防要求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的基本要求:

1 施工现场防火应统一管理,承担合同约定的防火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现场防火实施全程监理。

2 施工现场的防火责任单位应制订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 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临时道路应满足人员疏散、消防车通行(净宽和净空高度分别不应小于4m)、灭火救援的要求。

5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并应保持足够的防火距离。

6 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专用存放库房,库房禁止布置在高压线下,并应设置在远离火源、固定动火作业场、疏散通道及人员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避风处。

7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的敷设或架设走向、高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8 工程开工前,应配置临时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

并确保消防水源。临时室外消防给水主干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末端压力不应小于0.2MPa;室外消火栓沿在建工程、办公与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存放区布置,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

9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宜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对于房屋建筑,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 3层。

10 在建工程所用保温、防水、装饰、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1 在建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操作架、防护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

12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履行审批手续。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火作业。

4. 建筑工程的消防规定有哪些

《建复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制》于2009年4月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该《规定》分总则,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7章49条,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6日发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予以废止。

5. 建筑工地消防都需要什么

1.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2.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4.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5.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6.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7.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8.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9.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0.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1.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2.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3.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4.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5.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6.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7.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18.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6.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是什么应该注意什么

室内检测有两大类型:1、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居环境健康要求,依据的标准是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环保验收检测,依据的标准是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7.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是什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验收标准是: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安装消防器材有:自动喷淋,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原材料检测报告及材料质保书。基础部分的砼试块及砂浆试块报告。2、各分部分项检验批,隐蔽工程记录。3、基槽验收记录4、如果有桩基,需要桩基试验及桩基验收资料。

8. 建筑消防验收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来对建筑消防进行验收,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七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程等。

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8)建筑工程消防要求扩展阅读

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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