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什么负责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贰』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当前,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开发区各类企业单位新建、二期等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在这些建筑工地中临时搭建的简易工棚和建设施工人员构成复杂,知识层次参差不齐,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近年以来,全国各地已相继已发生多起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建筑工地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会影响工程进度,给建设、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城市整体投资环境将造成负面的影响。
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火灾隐患大量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民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工地只注重工程质量进度的管理,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忽视对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对各种消防安全隐患不能发现,或者发现后仍然视而不见。绝大多数民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严重,缺乏基本的逃生自救能力。
二是工地临时搭建的工棚抵御火灾的能力差。由于工地条件限制,大多数工棚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不畅、电气线路乱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现象十分普遍。多数工棚连成一片,防火间距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蔓延成势。
三是工地可燃物大量存在,人员聚集,发生火灾后果严重。工地多数工棚为简易构筑物,采用泡沫夹心板等可燃材料装修,加之工地本身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火灾载荷进一步加大。由于条件限制,大量工人集中居住在狭小的工棚内,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是要把住责任关。作为建筑工地的管理责任主体,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工作职责。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明确一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工地、工棚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类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违章用火、用电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是要把好程序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抓好落实。要建立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属当场改正的,责令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主动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
三是要把好监管关。安监、建设和消防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情况的掌握、定期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或苗头,及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针对工地及民工住宿在简陋的工棚里,卧床抽烟、私拉乱接、生活用火随意的现象日益突出的现状,开展专项检查和多种形式的宣传。劳动、建设等部门可以将各个建筑施工企业中一线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作为衡量施工企业安全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对那些出现消防安全隐患拖而不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单位实施“黄牌警告”、降低安全评估等级的办法促使每个施工企业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硬件”投入和“软件”成本,确保火灾形势的安
四是要把好宣传关。建筑工地的民工大多数来自农村,流动性大,接受能力较弱,在他们中间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有一定的难度,安监、建设和消防等监管部门要能够端正认识,迎难而上,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要有耐心,还要细心,要深入到工地、深入到民工住所、深入到民工中间去进行宣传,手把手地教、面对面地交流。宣传时,可以采用流动消防宣传车,配置了电视、DVD等放映设备和油盆、灭火器、水带等演练器材,携带消防宣传牌,常年不间断地在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地巡回宣传;可以利用一些宣传单和工地内的喇叭在上班前或者下班后向民工开展消防常识宣传,也可以印制一些图文并茂、言简意赅,让民工兄弟看得懂的宣传手册下发到民工手中,教会大家如何预防火灾,如何消除火灾隐患,如何逃生自救。
五是要把好应急救援关。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建筑工地内组建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发现险情后要充分发挥义务消防队员在单位消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平时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工地实际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要详实,可操作性要强,要把提高民工灭火和疏散能力作为演练的目的,并定期组织演练。
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有利于维护建设、施工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更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安监、建设和消防等部门要与各企业、监理、施工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规范消防安全行为,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共同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叁』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有哪些内容
一、工棚或临时宿舍(以下简称宿舍)的规划和修建,必须符合防火和卫生的要求。
(1)临时宿舍应当尽可能建设在离开修建的建筑物二十公尺以外的地区,离开森林区应在一千公尺以上,并且不得修建在高压线路通过的地方。临时宿舍的使用期限较长或在使用期间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湿的地带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没的地带。
(2)在独立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不得小于十公尺,在农村中不得小于十五公尺;幢与幢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不得小于五公尺,在农村中不得小于七公尺。
(3)厨房、锅炉房、变电室与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十到十五公尺。
(4)为储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其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区之间的防火距离,应当在一千公尺以上。
(5)临时宿舍区应当修建简易道路。
(6)应当划定厕所、垃圾堆和污水排出的地点。
二、临时宿舍的修建,不论采用哪一种建筑结构,都应当注意防火要求。
(1)天棚高度,一般不应当低于二点五公尺。
(2)每个集体宿舍的居住人数,最好不超过一百人,并且每二十五人要有一个可以直接出入的门口,门宽不得小于一点二公尺,门扇必须向外开。
(3)采用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构件与烟囱应当有一定的距离,在烟囱上口必须备有防火罩,以防止火星飞扬。
(4)采用易燃材料修建的屋面、外墙和间墙,应当尽可能抹上草泥或砂浆。
(5)建筑物的四周和道路两侧,应当修建排水明沟。
(6)照明电线应当有良好的绝缘,并且尽可能采用拉线开关。如果采用油灯、蜡烛等明火照明,应当规定固定位置,周围加以防护,并且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为了确保安全,根根各地条件,应当设置一些消防设施和工具,如简易储水池、消火栓、砂袋、水桶、手动水泵、灭火器等,进行定期检查和消防演习。
四、修建临时宿舍要有规划和简要设计,并且应当经过公司总工室的审核批准,方可施工。
五、临时宿舍使用期间,设专门机构和群众性的消防、负责日常的维护修缮工作,并且应当经常发动职工开展防火运动。
六、供临时使用的店铺、食堂、电视室等临时建筑物的防火设施,也应当按照本规定的原则办理。
一、施工现场防火设施的配备与要求
1.施工现场出入口旁边明显位置应设置1-2组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瓶、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斧和砂箱。消防工具架必须漆成红色,干粉灭火器应购买ABC型产品。
2.施工现场车辆出入通行道路,宽度不小于3.5m。
3.施工现场必须敷设好消防管线、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支管不小于65mm,还要根据现场暂设情况合理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设明显标志,夜间用红灯显示。
4.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5.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0.1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2支水枪。同时覆盖堆料场内最远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每秒5升。
6.仓库、料场内或民工宿舍前,应分组布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钩、消防锹、消防斧等灭火工具,每组灭火器材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7.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积水桶(池)和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黄沙等器材设施。
8.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m2配置一个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不少于4个干粉灭火器。
9.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还应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临时消防水箱不小于10m3的存水量,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个消火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电源线路应接在施工现场总断路器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泵房门向外开,水箱补水口不少于2个。冬季要有防冻取暖设施。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一)禁火区域划分
1. 凡属下列情况属于一级动火:
① 禁火区域内;
② 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及连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③ 各种受压设备;
④ 危险性较大的高处焊割作业;
⑤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的场所;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①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② 小型油箱等容器;
3.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二)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方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材料。
3.施工现场动火,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①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②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生产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写防火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
③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审批申请表,经工地安全员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三) 特殊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①进入装饰、装修阶段,要设吸烟室或吸烟点。
②高层建筑和地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以便及时报告险情。
三、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
(一)易燃仓库的防火要求: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地方,并设在下风口处。仓库照明应安装防爆灯具,室内通风要良好。
2.易燃材料的堆放应分垛堆放,木材、防水卷材、锯末等,不得大于50m2,垛与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隔离道。
3.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垛间距,至少保持1m。
4.对贮存的易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5.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6.对仓库或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
(二)电焊、气割场所的防火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两者间的存放距离不小于2m。
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小于5m,两瓶距焊、割点不小于10m。
③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作业,必须执行“十不焊”规定:
a.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焊割作业;
b.动火作业未经审批不准焊割作业,审批后,不设看火人、不备灭火器材,不准作业;
c.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准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e.装过各种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焊割。
f.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g.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i.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j.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谁负责
是由建筑施工安全员负责的。
建筑施工安全员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等。
2、努力学习并且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3、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方法。深入现场检查,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如果遇到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报告领导处理。
4、参与对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5、参加安全检查,负责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6、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并协助领导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7、 协助并配合部门技术负责人,一起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8、当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行为或者安全隐患时可立即勒令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领导或部门。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伍』 浅谈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 翻译成英语
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fire safety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