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需建设单位盖章)
□2、《日照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建设单位盖章)
□3、发改局批准的立项文件(原件)
□4、城建档案合同(需盖档案合同章,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5、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7、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合格书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备案书留原件)
□8、中标通知书(原件)
□9、施工合同原件(注册建造师须校核岗位证书原件,留复印件)
□10、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人员名单(须校核岗位证书原件,留复印件)
□11、工程质量监督委托(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12、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原件(需盖安全管理章)
□13、消防审查证明(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14、财务科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
□15、建设单位无拖欠证明(原件)
□16、施工单位劳务工资保障金交费凭证(原件)
□ 17、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原件)
□ 18、环卫垃圾清运合同(原件)(乡镇项目可不提供)
□ 19、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原件)(乡镇项目可不提供)
□ 20、建设承诺书(原件,需盖监察队批后管理章)(乡镇项目可不提供)
□ 2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乡镇项目可不提供)
2. 公安机关现场踏勘记录表的式样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r\n\r\n\r\n一、设定依据\r\n《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r\n二、受理部门及审批单位\r\n(一)以下项目由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和审批:\r\n1、高层民用建筑,独立的地下工程;\r\n2、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多层民用建筑或建筑群;\r\n3、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及其它甲、乙类火灾危险场所;\r\n4、甲、乙类厂房、仓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丙、丁、戊类厂房、库房。\r\n(二)以下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r\n除第(一)项范围以外的建筑工程报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r\n三、审批时限\r\n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审核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r\n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验收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r\n四、申办应提交材料\r\n(一)建审材料:\r\n1、申请报告。由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消防审核的书面报告,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及相关情况说明。\r\n2、申报表单。建设单位根据所申报的建筑工程类别有选择地填写并提交《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r\n3、规划批文。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批文及规划红线图。\r\n4、设计图纸。(本项所列各类图纸在报审时应同时提交其设计光盘,文件扩展名格式为.dwf。)\r\n①总平面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r\n②方案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工程单体平、立、剖面方案设计(含相关设计说明资料);\r\n③扩初设计:总平面图、建筑扩初图、建筑给排水扩初图、建筑供暖通风扩初图和建筑电气扩初图;\r\n④施工设计: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建筑给排水施工图、建筑供暖通风施工图和建筑电气施工图;\r\n⑤装修设计: 装修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及设计说明资料(应包含装修材料明细说明);\r\n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资料(自动灭火系统应包含设计计算书);\r\n⑦变更设计:变更后涉及到的建筑、水、电、暖通设施等的设计图纸。\r\n5、消防设计专篇。对于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和其它设置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提交消防设计专篇;\r\n6、资证及前期法律文书。装修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申报审核时,应提交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原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r\n7、评估报告。对于设计超出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或规范未予明确的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交工程消防安全设计评估报告。\r\n(二)验收材料:\r\n1、申请报告。由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消防验收的书面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验收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及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r\n2、申报表单。建设单位工作人员或持有该单位正式委托书的相关人员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r\n3、相关法律文书及资证。原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由建设部或省建设厅核发的设计、施工资质原件(验)、复印件(存档);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及防火材料、构件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强制性认证证书、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单位或销售单位红章);能如实反映建筑工程消防产品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的有效文件(如消防产品购销合同等)。\r\n4、竣工图纸。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建筑竣工图、建筑给排水竣工图、建筑电气竣工图、建筑供暖通风竣工图等。\r\n5、质量评估报告。由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综合质量评估报告,以及经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工程安装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消防系统进行施工、检验、调试、开通的记录等,主要有隐蔽工程检验记录;管道严密性试验、吹洗记录;电气绝缘测试记录;消防电气控制柜质量验收记录等。\r\n6、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所有消防系统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本人签名)。\r\n五、办理流程\r\n(一)建审流程:\r\n1、申领表单。工程建设单位持本单位申请报告到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大厅(武汉市江汉区前进五路四号)或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窗口,按报建工程类别领取《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r\n2、窗口申报。工程建设单位将认真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相应表单,与应提交的图纸、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受理大厅服务窗口受理,并领取受理回执单。\r\n3、现场踏勘。若建筑工程项目需现场踏勘核实,建设单位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在项目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工作。\r\n4、内部审批。分局消防大队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报分局消防大队长审批后签发。消防局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逐级报消防局建审科科长、消防局防火处处长、消防局分管局领导审批,报消防局局领导审批后签发。(不属公示内容)\r\n5、领取批文。建设单位凭受理回执单,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到服务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r\n(二)验收流程:\r\n1、申领表单。建设单位持本单位申请报告到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大厅或工程项目所在地公安消防大队受理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r\n2、窗口申报。工程建设单位将认真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与应提交的图纸、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受理大厅窗口受理,并领取受理回执单;\r\n3、实地核查。建设单位应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在项目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工作。\r\n4、内部审批。分局消防大队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报分局消防大队长审批后签发。消防局承办的由消防监督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并附申报单位所有的申报资料,逐级报消防局技术科科长、消防局防火处处长、消防局分管局领导审批,报消防局局领导审批后签发。(不属公示内容);\r\n5、领取批文。建设单位凭受理回执单,在规定时限内到服务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r\n六、公章\r\n1、\“市公安消防局\”\r\n2、\“公安局××分局消防大队\”\r\n七、文书\r\n《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r\n《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r\n八、收费标准\r\n此项许可无收费
3. 工程实施过程中现场踏勘报告怎么写
1、首先要勘察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2、要勘察施工区域跟图纸是否相符。 3、测出顶面的最底点是否符合顶面标高要求。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现场踏勘
现场来踏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决定是否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检查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同新发施工许可证现场踏勘标准。不需进行现场踏勘的,书面写明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和踏勘记录表转初审人员。
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10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
2、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连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现场踏勘标准:
(1)工程用地位置、范围应当与规划许可一致;
(2)规划许可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施工现场拆迁进度应当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现场应当具备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围档的设置、地下管线的防护或者改移措施、毗邻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空中架设障碍物的排除情况等应当符合规定;
(4)施工现场供水和排水、供电以及施工道路应当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平整;
(5)无违法开工行为。
5. 现场踏勘登记表该怎么填写,有没有范本
关于现场踏勘登记表:
1、如果是环评、能评登记表,填写范本如下:
2、如果是别的踏勘,登记表只需要写明踏勘内容、目的、时间、地点等基本内容即可。
6. 现场踏勘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入场前,应组织工程部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细致的现场勘察。现场复核图纸中地形地貌、地上物、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地下水位等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现场的周边环境是否有工厂、盐池、盐滩、池塘等。测定工厂、盐池、盐滩、池塘所处的方位以及与现场的距离。
地上物情况向有关单位认真了解施工地段地上物的保留和处理要求,不具备施工条件或有施工难度的,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原有树木需砍伐的,必须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移伐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迁移或伐除。
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关地下管网竣工图纸,不能提供图纸的,要派人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管道、隐蔽物等位置进行查验。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扩展阅读:
招标人组织投标申请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但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到现场调查,可进一步了解招标人的意图和现场周围的环境情况,以获取有用的信息并据此作出是否投标或投标策略以及投标报价。招标人应主动向投标申请人介绍所有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现场的踏勘指的是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的实施现场的经济、地理、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以及环境,进行的现场调查。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通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以后,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通知并组织潜在投标人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这样的招标项目通常以工程项目居多。
潜在投标人可根据是否决定投标或者编制投标文件的需求,到现场调查,进一步了解招标者的意图和现场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有用信息并据此作出是否投标或投标策略以及投标价格决定。
7.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记录表建设单位意见怎么填写
将工程基本情况填写完成后,核对检查内容:1、申报工程位置与现场踏勘专位置相符的,填写相符,反之写属不相符,也可做简单说明;2、擅自开工的填写是,可说明情况,反之填否。基础开挖、树立塔吊即为开工;3、施工现场是否基本具备施工条件,主要从“三通一平”方面考察,根据情况填是或否,可说明情况;4、房屋征收进度是够符合施工要求,,不涉及征收的填不涉及,涉及征收的填是或否,可说明情况;5、不适合开工的其他情况可做说明,如没有可填写无。填写完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字认可后,现场踏勘人员(至少两名)分别签字,填表完成。表格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人认为可以复印两份)。
8. 施工许可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怎样填写
在现场踏勘时要做到“三勤二多”。“三勤”是:一要腿勤,即要多走路,以步行为好(尤其是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时),在步行中把村庄的地形、地貌、地物调查清楚,把抽象的、平面的地形图,化为脑子中具体的、空间的立体图。二要眼勤,要仔细看、全面看,对特殊情况要反复看,并记忆下来,发现问题时,应联想规划改造的方案,把资料与规划挂上钩。三要手勤,把踏勘时看到的、听到的,随时记下来;对地形图不符合实际或遗漏的地方应及时修改补充,重要的还要事后设法补测。“二多”是:一要多问,即多向当地群众和有关单位请教;二是多想,即多思考,对调查中发现的现实情况要反复研究,避免规划脱离实际。
9. 施工现场踏勘包括哪些内容
1、首先要勘察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2、要勘察施工区域跟图纸是否相符。
3、测出顶面的最底点是否符合顶面标高要求。
1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场踏勘需要人员在场吗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室友条件的,政府主管部门会到现场来查看施工准备工作,届时,业主方、总监、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在现场接待,有关人员应当准备号相关的备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