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筑工程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一般事故,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不足10人,或低于1000万人,乡级人民政府由地级市有关部门直接任命,设立调查小组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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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建筑工程对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如图 1所示。2.1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包括事故情况与性质;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各部门;并与使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各个方面有关。一般可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补充调查。初步调查主要针对工程事故情况、设计文件、施工内业资料、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判别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是否需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对事故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详细调查是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认为有必要时,进一步对设计文件进行计算复核与审查,对施工进行检测确定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对建筑物进行专项观测与测量。 紧急抢救 事故上报 保护现场 控制相关人员 调查事故 善后工作
④ 对建筑工程事故,应从哪几个方面分析其产生原因
⑤ 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事故处理标准流程是什么样的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报告阶段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回有关人员应当于答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监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2小时以内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⑥ 建筑工程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2人以上),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
2、事故现场处理:
(1)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①现场物证、证人材料或其他事实材料等的搜集;
②对现场进行拍照、摄影取证;
③进行事故临时问话笔录。
(2)事故现场处理事项:
①向事故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现场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
②责成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建管处等单位提交事故快报表;
③责成事故单位立即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1)要求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同时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作好家属接待、安抚和稳定工作;及时完成理赔工作,并办理相应的签字手续;
④由我站对所有相关资料,特别是安全资料进行封存检查;
⑤责成事故单位组织相关当事人(如:业主、监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施工员、事故现场见证人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问话;
⑥责成事故单位对项目所有劳务人员重新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3)由市建规委、安全监督站及时完成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问话,作好问话笔录。
3、责成事故单位于15日内提交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4、配合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最后通过调查之后对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处理方法: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处理:
⑴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⑵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⑶法定检测机构合格的。
⑷出现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
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原则和程序:
事故处理原则:是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的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教育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受到处罚的不放过。
事故处理程序:保护现场-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出具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出具事故处理报告(结案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赶到现场。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进行事故现场处理,完成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最后,在调查结果出来后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⑦ 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事故处理标准流程是什么样的 事故如何区分事故程度级别
首先,安全事故处理可以参照国家颁布的事故处理流程。流程方案网络文库里就有。
其次,两者在法律上没有明显的区别吧,目前好像没有涉及到两种事故类型的,一般没有严重安全事故这个说法。如果有的话可能就是某个特定行业内的------不太了解
————安工飘过
⑧ 建筑房屋出事故处理步骤
建筑工程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程序或步骤是:
(1)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施工确定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
(5)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
(6)事故处理结论;
(7)提交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