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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值税简易征收差额

发布时间:2021-03-16 19:09:35

1. 实行简易计税办法下的差额纳税怎么办

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的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应税行为如下: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而上述四项应税行为均不属于差额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则出现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同时按差额计税的两个项目,其一是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二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6号还有两个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显见应纳税额适用的是征收率,对应的是简易计税方法,而销项税额适用的是税率,对应的是一般计税方法,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从名字上看应当是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而实行差额缴纳增值税的。

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设计上,我们注意到主表19栏为应纳税额,而计算公式为11栏销项税额-18栏实际抵扣税额,另21栏为简易征收办法的应纳税额,显见是路归路,桥归桥,如果19栏应纳税额为0,20栏还有期末留抵税额,但21栏简易征收办法的应纳税额仍是需要缴纳的。

所以财会〔2012〕13号有必要在未来增加一条,即实行简易计税办法下的差额纳税怎么办?

咬文嚼字一下,增值税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但是在会计上销售额可不是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既要考虑会计原理,又要照顾税收原则,即会计上的收入是销售额,分包款则是成本,13号文件原理依然用得上,

例:某建筑企业系一般纳税人,两个老项目采取简易计税办法,当月老项目A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30万(假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为会计确认收入时间),同月取得两张分包发票,各515万元,但其中一张515万元系老项目B取得的分包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第十条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可见亦是桥归桥,路归路,按项目归集收入与分包款。而不能此分包款抵彼的收入。

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1030,贷主营业务收入-A项目10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A项目30,取得分包发票时,借主营业务成本-A项目500,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A项目15,贷银行存款515,预缴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A项目15,贷银行存款,在机构所在地申报时零申报即可。

至于B项目,则借主营业务成本或预付帐款等-B项目500,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B项目15,贷银行存款515。

如此则实现了:一、简易征收应纳税款不会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二、实现了差额纳税。

2.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分包是实行差额征税吗

  1.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于一般计税方式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2. 如果选择一般计税方式,甲方取得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如果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不可以抵扣。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总承包方,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一、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及其税务处理

1、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

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

其中第一类又分为两种:

(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

(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预交增值税。

第二类只有一种差额申报增值税,即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差额申报增值税。

2、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5)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②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③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3、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税务处理

(1)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缴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差额预缴增值税。

第一,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第二,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第三,小规模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第四,建筑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2)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差额零申报增值税的处理。

由于只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行为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差额申报增值税的情况。而且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发生分包情况下,在工程所地国税局已经按照3%的税率差额预交增值税,回公司注册地也是按照3%税率差额申报增值税,基于规避重复征税的考虑,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公司注册地国税局只能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

1、会计核算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1)二级科目“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2)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级科目“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但应注意:合同成本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但是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即总包应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以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这与《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人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相吻合。

2、税务处理依据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总包扣除分包差额计税,即按照(总包额-分包额) ÷(1+3%) ×3%.在工程施工所在地进行预缴增值税和在建筑企业注册所在地零申报增值税。

3. 营改增后建安行业简易征收差额交税

一、抄营改增后差额征收简易税额的计算方法见以下:
1、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 清包工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分包给个人可以差额抵减吗

建筑业 清包工,即纯劳务,可以采用简易征收方式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同时可以按扣除支付给分包的款项后缴纳,但需总包与分包同时去项目所在地的税务局办理 预缴税。

5. 简易征收、简易征收差额、一般计税,如何界定区分专票、普票什么情况下以以上3种形式区分

1、征收办法:

(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正常的计税方法,一般是以全部销售收入为销售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简易征收:又叫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因差额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指的是纳税人选择只就差额部分按照征收率征税的一种简易征收方式。

比如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开具发票:以上三种方式都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对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只要符合规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对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减免税的情况,可以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对于因差额而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差额部分可以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部分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建筑业增值税简易征收差额扩展阅读

征收是指征收主体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征收的两个前提:

A.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B.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2、征收的两个维护:

A.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B.征收单位、个人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3、征收的两个保障:

A.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

B.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征收

6. 建筑业简易征收差额预缴问题

关於建筑业简易徵收差额计税,指的是劳务派遣,扣除代用人单位支付被派遣版劳务人员工资、福利社会权保险後的差额部分为销售额计税的一种徵缴。跨省市的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的国税机关预缴2%的增值税和附加税,剩馀部分在企业所在地缴纳。

7. 营改增后差额征收简易税额怎么计算

一、营改增后差额征收简易税额的计算方法见以下:
1、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8.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分包是实行差额征税吗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总承包方,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1. 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分类和条件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两类:(1)第一类是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交增值税;

    (2)第二类是公司注册地差额申报增值税。

  2. 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的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53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差额征增值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包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其中分包包括专业分包、清包工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2)如果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交增值税。

    (3)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或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与建筑服务发生地是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只要发生分包业务行为,总承包方都在公司注册地差额零申报增值税。

    (4)分包方向总承包方开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的名称。

9. 建筑业是不是选简易计税才可以差额征税

建筑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同时存在分包情况的,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中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以按照规定实行总包方扣除分包款的差额扣除税收政策.但在执行这一政策中,一定要很明确地做好两件事:

一、建筑业纳税注意对至今还没有取得分包方开具的清理,留意使用期限
按照现行过渡期间有关政策的规定,2016年4月30日之间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在2016年6月30日前才可作为预缴扣除的合法凭证,过期无效.
因此,建筑必须要对这类营业税及时进行一次专门的逐项逐笔清理.
对于在5月1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建筑服务或者说已经支付款项的,特别是已经完工的,但至今还没有拿到的,一定要明确搞清楚对方是否已经开具营业税.如果已经开具,就马上催收,及时入账扣除.建议对于按照规定应该已经开具营业税,还没有收到分包方的,有必要与分包方明确约定送达时限,否则如果造成无法扣除的,则补偿相应的损失.

二、建筑业纳税注意票面的验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一定要求开票方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否则就属于没有按规定开具的,存在税务风险,建议拒收,并要求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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