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工程中哪些材料需要送检有无相关的送检规范谢谢!
在我们日常的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共有27类材料需要进行复试(区域不同,有些地方标准可能会略有变化),这个范围是规范所要求的,是施工中必须强制执行的,但这并不等于除此之外的其它材料,就“不能”进行复试了,作为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测的一项重要手段,甲方工程师或监理单位有权对任何质量存疑材料提出复试的要求,这个权力不受任何规范的限制,对甲方工程师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复试要求,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如果复试不合格,则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合格的话则由甲方承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这和27类强制复试的情况是不同的,后者的费用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所谓的27种复试材料为:1、钢材;2、水泥;3、砂;4、碎(卵)石;5、外加剂、6、掺合料;7、防水涂料;8、防水涂料;9、防水卷材;10、砖(砌块);11、轻集料;12、预应力筋;13、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14、装饰装修用门窗;15、装饰装修用人造木板;16、装饰装修用花岗岩;17、装饰装修用安全玻璃;18、装饰装修用外墙面砖;19、钢结构金相;20、钢结构用钢材;21、钢结构用焊接材料;
22、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23、木结构材料;24、幕墙用铝塑板;25、幕墙用石材;26、幕墙用安全玻璃;27、幕墙用结构胶。
❷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测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测规定如下:
1、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测内容应包括材料性能复试和设备性能测试。
2、进场材料性能复试与设备性能测试的项目和主要检测参数,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确定。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
3、对不能在施工现场制取试样或不适于送检的大型构配件及设备等,可由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协商在供货方提供的检测场所进行检测。
❸ 建筑工程原材料检验的基本要求是什么(要全面的)
建筑工程原材料检验的基本要求:
1、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相关规定。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天然花岗岩石材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复验。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进场时,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跫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某一种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别进行复验。
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十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6、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吿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❹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测都需要什么设备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检测内容通常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常用检测仪器有:高应变基桩检测仪、低应变基桩检测仪、强度检测仪,回弹仪、测厚仪、回弹仪、冲击回波仪、水平仪、钢筋锈蚀仪、波纹管注浆质量检测仪、锚杆测试仪、超声波检测仪、扫描式冲击回波仪、探地雷达、红外成像仪等等。
❺ 装饰装修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1、 室内饰面采用天然花岗岩石材或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m2,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复验;
2、 室内采用人造板面积大于500m2,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复验;
3、 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对不同批次产品的VOCs和游离甲醛含量,现场取样进行检测的报告;
4、 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不同批次产品的VOCs、苯、TDI含量的检测报告;
5、 膨胀螺栓的拉拔试验;
6、 干挂石材骨架钢材、石材面板的强度检测报告;
7、 外门窗、幕墙进行四性试验的试验报告;
8、 结构胶的相容性和粘接力检测报告;
9、 消防验收报告;验收意见书中提出整改意见。
(5)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规范扩展阅读:
水泥进场复验的项目应当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执行。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其主要方法和数量如下:
1、通用硅酸盐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
2、通用硅酸盐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
3、快硬硅酸盐水泥以400t为一批,不足400t也按一批计。
4、铝酸盐水泥以120t为一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
❻ 建筑工程那些建筑材料规定取样送检,依据的什么规
建筑材料(见6.附件)取样送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的约定。
1.按有关规定,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时,既要对其出厂合格证等随附资料和产品外观进行检查,也需要对产品(材料)抽样送检。抽样检验分为自检和见证取样和送检。属于自检性质的,施工单位可单独取样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❼ 建筑工程材料检查
你这是要作吗?
❽ 建筑工程有什么材料是规定送检的
1、砖:在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条件下,(1)烧结普通砖:每15万匹或不足15万匹为一个送样批次。(2)烧结多孔砖:每3.5万匹~15万匹为一个验收批,不足3.5万匹也按一批计。(3)烧结空心砖:3万匹或不足3万匹时亦为一个送样批次,每组抽样10块。
2、水泥:12㎏,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3、钢筋原材:2长2短,长的50cm,短的30cm, 每一批由同一厂别家、同一炉号、牌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的情况下,热轧带肋钢筋组成<60t每批、冷轧带肋钢筋组成<50t每批、冷拉钢筋<20t每批,不足20t时,亦为一批,均抽检一次。
4、钢筋焊接:3根50cm,电渣压力焊:焊接接头不超过300个为一个送样批次,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不超过500个接头抽样一次。
5、砂:抽检数量为20㎏,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批或≤600t为一验收批进行抽样。
6、碎(卵)石:抽检数量为40㎏,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数量不超过600T抽样一次。
7、基岩取芯:天然抗压一组9个,饱和抗压一组6个,直径根据水钻大小决定,一般为100㎜。
9、配合比:砼配合比:砂60斤、石子100斤、水泥60斤,砂浆配合比:砂30斤、水泥30斤、根据需要添加外加剂10斤。
10、砂浆试块: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料,每台搅拌机,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为一取样单位;每一取样单位标准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不得少于一组,每组六块,规格为75×75×75㎜。
11、砼试块: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个为一组,规格为100×100×100㎜。
12、防水卷材:按同一生产厂、同一类型、同一规格、同等级为一批,抽取3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截取300mm后,纵向截取300mm作为样品。
13、外墙面砖应按《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97的要求,每300 m2同类墙体取1组试样,每组3个,每一楼层不得少于1组;不足300 m2同类墙体,每两楼层取1组试样,每组3个,当采用水泥砂浆粘结时,应在28d后进行检验。
14、拉结筋抗拔: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组成一个检验批,抽检数量按批量总数的1‰计算,且不小于3根。
以上具体送检数量及长度根据地方检测所而定,各个检测所的规定有所不同。所有工程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均需与项目有关人员进行协调、沟通、配合。
❾ 哪些建筑材料需要第三方的检测依据哪个规范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等明确,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处理;但不属于强制条文。一般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可选择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❿ 建筑材料规定取样送检,依据的规范标准是什么
取样规范标准依据以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
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
取样内容:
(一)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二)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三)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四)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五)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外窗;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四)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