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业增值税如何计算,建筑业增值税如何计算知识
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建筑企业: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销项税=含税价÷(1+10%)×10%;(2018年5月1日前为11%)
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方法(通常是《建筑施工许可证》规定开工时间为2016年5月1日前的老项目、清包工项目、甲供材项目)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
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3%)×3%;
跨区域施工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0%)×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㈡ 建筑行业增值税如何计算税是多少
建铅神筑业缴纳营业税,不是增值税纳税人—无论规模大小。但是提供建筑材料销售时要分别核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征收率是3%,即应交税额=销售额/1.03*3%,不得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
增值吵激扰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升旦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㈢ 实例解析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如何计算应缴增值税
某市区的甲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在项目所在地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甲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翔源公司畅达建筑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111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1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0万元。
(2)以清包工方式承包凯迪公司宾馆室内装修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10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30万元。
(3)承接乙公司亿豪建筑工程项目,工程结算价款为206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60万元,亿豪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
(4)购进工程物资1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7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00万元;甲公司自建职工宿舍领用工程物资100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抵扣进项税额)。
(5)甲公司自购的机械设备施工中发生油费等支付58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
(6)甲公司将畅达建筑工程分包给
㈣ 建筑业增值税的计算(给个计算过程公式)
销项税=销售含税价÷(1+税率)×税率
=6000÷(1+10%)×10%=545.45
进项税=购进含税价÷(1+税率)×税率
=3000÷(1+6%)×6%=169.81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545.45-169.81
=375.64
㈤ 建筑业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分录怎么做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两科目均属于成本类科目,建造承包商在进行合同建造时通过”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工程的成本,在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工程结算时使用”工程结算“科目。
一、“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
3、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4、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或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差额)
5、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1、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
借:应收账款等
贷:工程结算
2、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详见:http://www.guoxintax.net/viewnews.asp?id=1624
㈥ 建筑业营改增后附加税怎么计算
建筑业营改增后附加税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附加税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均为含税销售额。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必须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6)建筑业增值税计算扩展阅读:
附加税税率:
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12万户试点企业中,对3.5万户一般纳税人而言,
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附加税
㈦ 请问建筑增值税怎么计算,比如我这个月有一笔工程款 100万,其 中材料
增值税销项税=工程款/1.11×11%,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例如一个项目中标价是100万的项目,则增值税销项税=100万/1.11×11%=9.9099万元。实际工程造价=100万-9.9099万=999990.09万
既然是价税分离,假设这个项目的实际造价,不含税的造价为X,要交的增值税就应该是X*10%,不含税的造价乘以10%才是要交的增值税,那么X+X*10%=中标价格,公式演化一下就变成:X(1+10%)=中标价格,这个时候在演化下:1.1X=中标价格。
所以增值税销项税=100万/1.1×10%=9.0909万元。
(7)建筑业增值税计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跨县(市)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筑业增值税管理与会计实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销项税额
㈧ 建筑业营改增后税率怎么算
营改增36号文件公布以来,各路大师专家各样解读在朋友圈、论坛等都是刷屏的状态。很多人都提到了建筑业虽然税率增加了,但是可以抵扣17%进项,进项还是高出了6个点,因此整体税负变化不大。
今天无意中计算了一下,当建筑材料的在整个建筑定价中比例为多少时才与原来的税负相等。
我的计算过程如下(只考虑增值税和营业税):
假设一个项目定价10000万元(含税价)
营业税=10000*3%=300万元
增值税:
假设可以取得进项税额为X,则:
增值税=10000/1.11*11%-X=990.99-X
如果营改增前后税负不变,则有:
990.99-X=300
得出:X=690.99万元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该临界点税负需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含税)的比例=690.99/10000=6.91%
因此,只有建筑企业能够取得的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比例大于6.91%才会低于营改增前的税负。
2、如果企业能取得17%的材料进项,材料占比是多少呢?
假设建筑企业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都是17%的税率(其他税率暂不考虑):
材料(不含税)=690.99/17%=4064.65万元
材料(含税)=4064.65*1.17=4755.64万元
材料占项目定价的比例=4755.64/10000=47.55%
因此,只有当17%税率的材料大于47.55%(含税)时税负才会低于营改增前。
建筑行业的进项能否取得,将直接决定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因此,建筑业对于项目采取简易方式还是一般方式,需要结合项目情况及业主单位对增值税专用的需要等进行综合考虑。从上述计算看,钢构企业的税负将会明显降低,因为钢构企业的材料占了很大比例且基本都能取得17%的进项发票。
㈨ 建筑业增值税怎么抵扣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收到的发票内容应完整,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省、县(市)区及***项目,打印要清晰,且必须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3、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不能污损,密码区不能出格、压线,盖章不能压住发票金额。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4、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