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筑工程保险与建筑工程一切险一样吗
三、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
我国相关建设活动主体责任机制发展较晚,于近几年初步建立相应责任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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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5日,住建部发布《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纳入质量终身负责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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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实行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将工程咨询单位及主持、参与该咨询业务的人员纳入质量终身负责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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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中应当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经理信息。
综上,我国建设活动主体责任制实行“终身负责制”,并已初步完成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总承包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覆盖。
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的发展问题
通过建立完善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度,我国建设工程活动能够实现:行为责任具体到人、追溯落实主体责任,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也增加了相应责任主体的职业风险,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与应对方法,不仅难以令责任主体机制真正发挥作用,更容易引发负面的行业恐慌。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工程职业责任保险机制十分必要。
国际成熟建筑市场经验证明,发展工程职业责任保险能够有效应对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的责任风险。具体而言,如勘察、设计、监理等责任主体,通过保险合同将自身的工程质量责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其因疏忽或过失对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赔偿。此外,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保前审查机制,还能发挥准入筛选、优胜略汰的市场调节机制作用,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相较发达国家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来看,我国工程职业责任保险在发展时间与发展程度上都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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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国内工程职业责任保险的业务开展仅以设计责任保险与监理责任保险为主,前者发展相对较快,但依据缺乏足够的政策与市场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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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涉及不同建设活动主体客观上需要的专业人才、技术、管理力量,这些都是目前国内保险行业需要进一步发展积累的。因此,完善建设活动主体责任机制,还有待国家政策与行业力量的进一步探索推动。
综上,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与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是我国近年来在建设工程领域积极探索的三大工程质量保障制度。无论是信用保证机制、质量风险应对还是活动主体责任落实,都能够在建设工程领域发挥有效的工程质量保障作用。但受限于制度发展时间与发展程度,三大保障制度的功能作用仍待进一步探索挖掘,这也将是未来我国工程质量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
Ⅱ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关系
一切险是包括工程内所有保险,一切险主要针对工程实体,而第三责任险主要针对施工作业人身保险,第三责任险是指工程范围以外,与工程相关或由于工程的影响造成的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因在建工程抗灾能力差,危险程度高,一旦发生损失,不仅会对工程本身造成巨大的物质财富损失,甚至可能殃及邻近人员与财物。
因此,随着各种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日渐增多,许多保险公司已经开设这一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往往还加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在施工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施工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建筑工程一切险扩展阅读:
许多车主为了给自己的爱车更多的保障,通常会购买一份保险商业险作为补充。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车子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车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险,做好保障才有备无患,当出现交通事故时处理方式应当妥当,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险索赔方面的知识,将精力与财力的损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Ⅲ 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建工险是一种针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标的物损失的综合性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对各种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全面的保障措施。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一般财产只承保物质标的,而建工险不但承保物质标的,而且还承保责任标的,并对事故发生后的清理费用均予以承保。
Ⅳ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什么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有着重要的区别:(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标的从开工后专逐步提高,属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风险比较集中。在机器安装好后,试车、考核报带来的危险以及在试车过程中发生的机器损坏的危险是相当大的,这些危险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是没有的。(2)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的建筑工程一切的保险标的的损坏可能性比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的安装和设备,受自然灾害损坏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害的可能性较大。(3)安装工程在交接前必须经过试车考核,而在试车期内,任何谴责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损失,损失率要占安装工期内的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风险集中,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占整个工期保费的三分之一,而且以旧机器设备不承担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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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建设工程一切险是什么
建设工程一切险是工程保险的一种,建设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被保险人包括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咨询工程师及贷款的银行等。保险期限依据实际工期而定,总保险期可长达数年。
Ⅵ 按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应该由谁买
按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应该由建筑工程发包人应投保。
一、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1、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2、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三、给工人购买保险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我们建筑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据。不以赢利为目的,具有强制性。
四、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往往是难以预测和防范的。
1、大中型工程发生的灾害和重大事故会给承包人带来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2、参加保险,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或部分经济补偿,使从事工程承包这一风险事业得到一定的经济保障。
(6)建筑工程一切险扩展阅读
一、建筑工程保险被保险人具体包括:
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
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
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二、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如火灾和爆炸等。
3、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4、工业厂房、电站;
5、公路、铁路、飞机场;
6、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Ⅶ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区别是什么
一、保障范围不同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指针对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工业设备及管道等往往也涵盖在安装工程的范围内。安装工程一切险包括: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安装等分部工程)的保险。 主要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引水供水工程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风险开始时间不同
建筑工程保险的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也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风险比较集中。在机器安装好之后,试车、考核所带来的危险以及在试车过程中发生机器损坏的危险是相当大的,这些危险在建筑工程险部分是没有的。
三、风险的成因不同
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安装及设备(石化、桥梁、钢结构建筑物等除外),受自然灾害(洪水、台风、暴雨等)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这就要督促被保险人加强现场安全操作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四、风险损失率不同
安装工程在交接前必须经过试车考核,而在试车期内,任何潜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损失,损失率要占安装工期内的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风险集中,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占整个工期的保费的1/3左右,而且对旧机器设备不承担赔付责任。
五、除外责任方面,二者也有不同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部分)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3、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4、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除外责任(部分)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Ⅷ 建筑工程一切险一般指定哪些保险公司
建筑工程一切险
所有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做。
要看工程的大小,工程造价,工期,建筑类型,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好多因素。因素不同,费率不同。
保险公司按照不同的保险标的,费率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