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疫情期间北京延长了社保缴费期限么
是的,包括职工养老、失业、工伤、职工医疗(含生育)在内的保险费,都可以适当延长缴纳,适用对象包括北京市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
对于参保单位,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成功缴纳2020年1月和2月社会保险费的,在延长缴费期间,参保单位的1月、2月社会保险费继续按照正常流程缴费,凡未能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均可延长至3月底缴费。
另外,因国务院办公厅调整春节假期,原定1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期自然顺延的参保单位,同样可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期延长至3月底。
Ⅱ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1、机关事业单位不在社保减免范围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也已明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的HR们,不用再打听社保减免政策有关消息了,与你们没有半毛钱关系,平时社保怎么交的,还是怎么交!
2、个体工商户享受社保减免有条件
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单位参保”才能享受社保减免优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此次国家出台的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换句话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2)疫情期社保缴费扩展阅读:
1、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涉及三大险种
我国现行的社保制度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企业职工社保制度,二是城乡居民社保制度,其中,企业职工社保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而城乡居民社保险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HR们注意了!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规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具体减免的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未提及其他险种。
2、职工医保减半征收并非“全国所有地区”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明确指出,要根据地方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来实施。
换句话说,职工医保是否减半征收是“因地而异”的,HR们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项全国性的政策,据了解,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等地有出台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
Ⅲ 自己在网上已经申请疫情期间缴纳社保了怎么还不扣钱
可能是你所在地不支持网上缴纳社保建议你到当地的社保那边去,直接窗口缴纳。
Ⅳ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1、机关事业单位不在社保减免范围: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也已明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2、个体工商户享受社保减免有条件: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单位参保”才能享受社保减免优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大型企业执行:此次国家出台的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换句话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Ⅳ 情况特殊,自己也无可奈何!疫情期间,社保断缴怎么办
疫情期间单位享受国家政策而出现社保断缴,这个行为是合法的不需要担心,若是个人没有工作导致失业,这个时候就自然个人申请购买了。
随着疫情的发展,其实国家社保部门对于很多单位都给予了社保的援助,除了降低单位的社保费用外还出台了延迟缴费的情况;很多人单位都惊讶疫情期间单位没有缴费会不会影响自己,这是是不会的,疫情是特殊的情况。
疫情期间断缴,需要根据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办法。
Ⅵ 疫情期间社保缴费延期吗
在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部分时期的养老,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很多,在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政策实施后,将免征中小微企业在养老,工伤,失业三个险种的社保费。
第二,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部分时期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符合条件的地区减半征收部分时期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第三,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第四,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第五,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为了方便企业,实施免,减,延缴政策采取免填单,免申请的自动享受方式,同时推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等措施。
在疫情期间,各个地区采取了不同的社保缓交政策。具体内容可以通过登录相关地区网站或者新闻报道等了解。
Ⅶ 疫情期间个人社保部分不交怎么办
疫情期间只为单位做了减免,未给个人做减免,如果个人社保不交,时间越长滞纳金越高,建议尽快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