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疫情期间单位社保缓交个人住院不能报销怎么办
可以将医院看病发票保存好,待疫情过后单位正常交费后去报销。
2. 国家规定疫情期间社保可以拖到12月前补吗,如果公司没补,我们个人怎么办
国家规定疫情期间,社保可以缓交,但是现在疫情已经过去了,单位应该早就交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交,应该,督促单位尽快交相应的社会保险
3. 减免社保费优惠政策延长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否继续申请缓缴
可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4. 因疫情缓交社保期间自离,单位要赔偿吗算单位未按时交纳社保要求结束劳动关系
政府部门规定的允许企业申请缓交社保经批准的,不属于单位违规,自离的话是没有补偿的
5.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是否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6. 疫情期间社保缴费延期吗
在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部分时期的养老,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很多,在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政策实施后,将免征中小微企业在养老,工伤,失业三个险种的社保费。
第二,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部分时期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符合条件的地区减半征收部分时期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第三,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第四,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第五,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为了方便企业,实施免,减,延缴政策采取免填单,免申请的自动享受方式,同时推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等措施。
在疫情期间,各个地区采取了不同的社保缓交政策。具体内容可以通过登录相关地区网站或者新闻报道等了解。
7. 受疫情影响生产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有滞纳金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第二条的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8. 北京疫情期间单位缓缴社保到规定时间还没缴个人有何影响
属于个人缴费的,这两三个月不交,影响的仅是累计缴费年限的减少
但医疗保险有一定的时效性,最好不要断缴超过三个月,万一在这期间生病住院还是很麻烦的
对于单位缴纳的社保 国家是给予减免或缓交的
因此,这段时间断缴的社保在疫情结束后是完全可以补交的,即使不补缴,只要疫情过后继续缴费,也不影响今后的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