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成都社保微小企业减免政策延长到22月了吗
我们企业应缴社保己免了4个月了,个人部分没免还是要交。
② 减免社保费优惠政策延长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否继续申请缓缴
可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③ 延长社保缴纳期限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延长社保缴费期限对企业来说是能够增加企业的效益的。
④ 成都社保微小企业减免政策延长到12月了吗
您好。成都社保微小企业减免政策延长到12月应该是这样的,具体可以到社保局去问看看的,希望能帮到您!
⑤ 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合同工期到2021年2月份结束,延长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我们能享受到吗
按照政策规定,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
根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您的工程项目可以享受的减免政策优惠期从4个月(3至6月)延长到了10个月(3至12月),相应享受的减免费额也更多。
⑥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版(人社部发〔2020〕49号)规权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各省(除湖北省外)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湖北省免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