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社保最补交新政策
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一、养老保险补缴对象1、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补缴基数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三、养老保险补缴年龄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四、养老保险补缴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从业经历者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复印件)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4、部队复员军人提供军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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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山东省 省管企业社保查询
简介: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于2000年11月正式组建,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副厅级单位,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121号)和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机构编制的批复》(鲁编[2000]13号)等文件规定,将原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和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内设的失业保险机构合并组建的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来源为全额预算管理。2017年11月,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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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山东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现在山东缴费基数还是执行2015年的,2016年的未公布
2015社保缴费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626元,上限调整为13128元。
缴费比例没调整,至少要等到6月调整缴费基数时可能会调整。现在比例:个人缴费,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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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9年山东省是否有对城镇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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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员工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是社保还没有交够15年怎么办?还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呢?下面为大家整理了补缴的解决办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济南政府下发通知,出台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称,符合条件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在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通知称,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凡在2010年底前具有济南市城镇户籍,且1996年1月1日前曾与济南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时符合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实施范围中第二、三项规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关键词:人员范围】
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
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关键词:补缴及待遇计发】
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山东省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具体补缴标准和月养老金水平见右表)。
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上补缴纳入人员由省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
5.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1、机关事业单位不在社保减免范围: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社保减免政策的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也已明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2、个体工商户享受社保减免有条件: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单位参保”才能享受社保减免优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属减免对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大型企业执行:此次国家出台的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换句话说: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6. 山东小企业真的免缴2-6月份的社保吗
免收单位缴费部分。
7. 山东省社保补缴政策
没有哦,山东省推出的统一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凡各市回内符合条件者皆答可参保。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者,以个人身份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金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喵喵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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