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南京社保基数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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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2019年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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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版为13678元,下权限为2200元,单位根据申报的缴费基数按照缴费比例缴费,具体缴费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
医疗保险单位缴9%,个人缴2%;
失业保险单位缴2%,个人缴1%;
工伤保险单位缴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0.8%,个人不缴费。
Ⅲ 2019年南京社保基数调整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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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版事项的通知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宁人社[2012]22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99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上限为13678元。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973元,月缴费额下限为394.6元。
(三)溧水县、高淳县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由两县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确定。
二、企业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救助费、生育保险费)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4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9元。
Ⅳ 2019南京社保缴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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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规定:
1.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0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月补足标准按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确定。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3.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4.据市民政局7月1日起,南京低保标准从目前的81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Ⅳ 2019年南京市江宁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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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与南京市本级一样,最低社保缴费基数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为1973元/月。
Ⅵ 2019南京社保缴费基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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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回年度(答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Ⅶ 2019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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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628元,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最低为210.24元(2628×8%),基本医疗保险费为52.56元(2628×2%),另加大病救助10元,失业保险费13.14元(2628×0.5%),工伤、生育个人无须缴费。总的来说,一名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最低为285.94元。
Ⅷ 2019年南京社保最低基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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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南京市公积金的企业的最低缴纳标准是以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为参照,最低比例8%;2013年7月开始,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调为1480元,南京市公积金的最低缴纳标准也随之上调,公积金缴纳比例有8%、10%、12%三种,最低标准是8%。每年7月份,南京市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社保最低缴纳基数、公积金最低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