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收到别人现金到我公司挂账买社保!
社保扣款时,
借:管理费用——正常员工社保
借:其他应收款——代收人员社保
贷:银行存款
收到现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收人员社保
Ⅱ 当年或往年挂账的养老保险应计入其他应付款吗怎么处理
当年或往年挂账的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应计入其他应付款
缴纳时:
借:管理回费用---社会答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收回个人承担部分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Ⅲ 别人在我公司挂账缴纳社保,收取现金时如何做账啊,详细分录
1、公司缴纳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蓝数
贷:银行存款 蓝数
2、扣回应由个缴纳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红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 红数
3、收取现金时,视同应由个缴纳部分
借:现金
贷: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用红笔记借方,因管理费用贷方发生额是期间损益结转数)
Ⅳ 参保状态显示挂账是什么意思
不会作废,但是得转,转很简单,开个同意转入的证明,拿身份证及复印件就行。不过各地有各地的规定。
Ⅳ 社保费公司及个人部分都由总公司垫付,分公司挂账的会计处理
你情况没有计清楚。
是不是分公司是单独核算的,员工工资不在总公司核算,但员工的社保是由总公司一起支付的,涉及到个人负担部分,每月由分公司单独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再转给总公司,总公司并不实际负担,只做垫付。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总公司会计处理时,应该全部挂与分公司的往来
而分公司按正常情况做社保分录,只是支付时对象不是社保局,而是总公司。
一、总公司分录:
1、缴纳社保时:
借:其他应收款-垫付分公司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分公司交来的社保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垫付分公司社保费
二、分公司分录
1、计提公司社保形成负债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公司负担部分)(含养老、医疗等,不应该做应付福利费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个人负担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无工资可扣的特殊情况下)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支付给总公司统一缴纳社保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Ⅵ 单位买断时个人社保已经补交,公家部分说挂账,现调新单位再交社保时说要把前单位公家挂账部分补齐应该
这个只能想办法找原单位交挂账部分补交才行。
不然,就只有自己将公家挂账部分补交。
Ⅶ 单位保险一直在社保局挂账,可以报生育保险吗
单位欠缴社保,是不可以办理生育保险的,需要补缴才可以。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Ⅷ 参保状态显示挂账是什么意思
转移时到原单位参保机构开出你的参保缴费凭证,将其交给新单位所属的经办机构,由其处理转移后续事宜,自己过一阵再去看看办妥否即可
细节问题还请向单位经办人咨询,祝好
Ⅸ 社保挂帐处理怎么办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来:
参保人员在自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Ⅹ 企业医保社保能挂账多久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个人帐户对帐单:每年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对帐单发到每一个参保人员手中,通过个人账户对账单查看缴费和帐户记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