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样举证单位没有足额为我缴纳社保
你好!你可以提供上年(因为目前社会保险规定当年的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单位发工资的工资条或银行卡的发工资记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反映。
2.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和合同工资此基数缴纳保险,是否违法
违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企业没足额缴社保工资条扩展阅读:
相关案例:
王某的单位就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他缴纳社会保险,王先生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单位只按照最低工资保准给他缴纳医社保,属于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意想不到的是,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申请。在仲裁申请被驳回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同时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像王先生这种情况,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的,只是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并不是员工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所以王先生只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
而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应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所以仲裁委和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并没有偏袒用人单位。
3. 企业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
用人单抄位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没有缴费,或者不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的,依照社会保险法给予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 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离职能否得到补偿
1、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以你的工资额作为缴纳社保的基础内。但是,实践中容,很多单位都是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础,也就是把你的基本工资调低,其他收入调高,以达到减轻单位缴纳份额的目的;
2、所以,单位如果在你的工资条的项目分配上做了手脚,使得你的总体工资虽然高,但是基本工资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它就不违法,你也没有理由要求补偿!
5. 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但工资单上有我的签名。是否可以说明我认同社保数额我还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是可以说明认同社保数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公司不给补交社保可以到劳动部门告他
6. 公司未足额给我缴纳社保,如何弥补损失
公司未足额给我缴纳社保,如何弥补损失
严格来讲,必须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7. 单位缴纳公积金没有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法实施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版依照《中华人民共权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双方的劳动关系提出异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明相关事实后继续处理。
8. 我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但我现在没也没有劳动合同和工资条,该怎么
【法律分析】
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有权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
2、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其他损失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4、因用人单位未为员工交纳社保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行动建议】
1、如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条,保存好考勤表、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因为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可以,给领导做个录音,证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缴纳保险的事实,固定证据;
3、先与单位友好协商,看其能否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保险;
4、如协商不成,先打电话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5、如还不能解决,申请劳动仲裁,合法维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9. 用人单位没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现在十级伤残赔偿金缩水了,怎么办
如果抄用人单位依法缴袭纳工伤保险费,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在计算工伤待遇时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应该是一致的。但在缴纳工伤保险费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或者经办机构征缴技术原因,用人单位没有或没能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少缴工伤保险费导致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是不争的事实,对因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差额所致工伤待遇差额,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10. 公司未按照实际工资给我交社保
1,工伤赔偿按社保交费工资,不是按实际工资条。
2,社保交费工资是去年月平均工资。若单位没有按实际平均工资交纳社保,可要求单位补交。
并要求单位补足工伤赔偿社保交费不足部分。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