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医保参保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医保参保时间是从生效日期开始算起的。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办理程序:
单位新参保:
1、参保单位在医保中心征集室领取并填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2、医保中心在收到单位参保资料后,15日内对参保资料进行审核,核定缴费基数。审核合格的,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3、参保单位缴纳首次医疗保险费,收集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白底彩色1寸标准照片1张,办理社会保障卡;
4、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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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Ⅱ 办理入职后什么时间公司开始给交五险一金,或员工在试用期公司是否给交五险一金
入职当月就要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员工入职当月就要购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冀政[1998]1号)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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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当月就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是为解决劳动者退休后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保制度。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失业保险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Ⅲ 2020年什么时候启动社保全额缴费
2020年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时间大约会从年9月10日开始,将会持续到2019年12月中下旬,但是各地的缴费时间通常都在这段时间内,但是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别。
已缴纳2020年医疗保险。如未付款,应及时付款。一般来说,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期,包括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期,是每年10月初到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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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期间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疗保险可以伴随转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年7月发布了一份通知,详细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可以参与员工医疗保险期间的失业,以及保险费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失业保险在异地转移时,其职工医疗保险也随之转移。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具体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必缴费。
注重清楚,捕捞率原则上根据全区的捕捞率来决定。
缴费基数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当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其缴费年限和失业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在加入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人员享受相应的住院当月按规定和治疗门诊医疗保险,享受治疗期和获得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医疗补助金待遇原因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同意。
代理机构应及时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告知社会保障机构和本人。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区、市转户籍所在地,其职工医疗保险关系随转,执行转地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要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转地标准一次性划转地失业保险基金。
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转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缴纳保险支出保险时间,不足的部分由转入当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弥补,超过的部分并入当地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保险金后,经办机构也将停止为其缴纳保险保险费。
此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Ⅳ 公司成立很久了,现在要给员工开始办理社保,合同签订的时间应该从什么时候起
第一 这个问题可以咨询下当地社会保险中心
第二 合同签订随时可以 和缴纳保险没回有关系答
第三 具体问题问下电话12333
第四 网上回答五花八门 只有当地解答最准确 最清楚
第五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Ⅳ 什么时候国家正式规定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
国家规定单位在入职30天内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回社会保险答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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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Ⅵ 怎么查询社保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的
具体步骤:
1、进入当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个人用户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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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每月的缴费时间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我国社保缴费时间
要知道社保缴费时间为多少,需对“社保缴费年限”有一定的认识,社保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此外,社保缴费年限不同于连续工龄,但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沿承关系。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Ⅶ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
相关法律规定
1、《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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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开始用工,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毫无疑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在“用工”,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Ⅷ 我单位的员工在2006年开始缴纳社保,从2010年重新续缴但到现在也没有收到社保卡,用什么方法去办理社保卡
根据地区的不同,社保卡是否拥有是有出入的。
同时,只要交纳了社保相关费用,除医保可以在3个月左右领取之外,其它都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相关凭证。
Ⅸ 社保缴纳应在什么时间开始
社保缴纳应在员工入职的三十日内进行缴纳。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只要入职了,就要缴纳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9)現办理职工社保缴费从什么时间开始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Ⅹ 每月社保增员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每月社保增员的办理时间为每月的5日至25日。用人单位办理网上增员成功后,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应在收到地税部门申报转换成功信息的五个工作日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证卡制作手续。
根据社保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办理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用。因此用人单位新聘用职员后必须及时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待员工离职后再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缴费单位当月社保费应在当月内申报缴纳。每月16日,税务机关统计需批量申报的缴费名单,审核无误后,进行批量处理。具体批扣情况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10)現办理职工社保缴费从什么时间开始扩展阅读: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