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西宁2020社保缴费标准
低于2017年青海省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源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827元/月)为西宁社保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青海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9134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西宁社保缴费比例也随着西宁事平均工资的增高有所调整。养老保险中公司缴20%,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中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补充残保金公司缴61.95元,个人不缴。
(1)2019西宁市社保缴费标准扩展阅读: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除以领取月数确定。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贰』 西宁2019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叁』 2019年西宁社保缴费基数
保险小编帮您抄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肆』 西宁2019社保基数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领取的时候按退休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版资为权基数计算,比如2019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8社平工资,2020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资,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个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8年7月1号到2019年6月30号是一个社保年度
『伍』 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表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2019年5月起使用)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2019年5月起使用)
四、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月缴费金额
五、单位职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月缴费金额
2019年5月起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均工资”64717元,其中月平均5393元)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15.72元/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元/月。(不划入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3.14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与保险。)
特别提示:
1.2019年1月-4月,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档次按原规定标准执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
2.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月-3月)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3.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4.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个体社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