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公司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
首先你们公司的经理说你们需要给公司赔钱这句话,在关于你的问题中是没有依据的。
其次,任何在当地注册并由当地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都必须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公司为非法人单位的除外,你们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都可以看出来,因非法人单位是不具备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的,这时你们就需要找一个第三方,类似于人才中心那种)
如果你们公司为法人单位,那么你说的这个问题就是这样了:
1. 公司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的义务
2. 如公司与劳动者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企业索取赔偿(这个和你说的赔偿额度差不多,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3. 企业有义务为新加入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的劳动者适用于 中国国籍,已达成人年龄,未退休,处于失业或待业情况的劳动者等。
4. 如企业未按照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被查证,则需要按照员工的实际的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员工的社会保险基数为员工补交社会保险,并由当地的社会保险福利保障中心对企业处于一定的罚款。
现在说回来,正如您讲的,企业给了您一笔钱去交社会保险,但其实这本身就是非正规的操作。
比如:1、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可以选择缴纳 养老保险 或可选择 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数区间(由当地社保制定),并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
所以你们的企业把300块给你们实际上是为了让你们自己按个人投保缴纳保险,他们则省去了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很大一部分成本。 这是非法的 。
最后给您介绍几个针对方案。
1、 首先 您必须将企业每月给您发工资的凭证保存好,不管工资条还是工资卡工资存折,总之一定要有工资的发放记录。 如果您说的是现金,那么也想办法用各种借口让企业为您开一份收入证明。
2、 其次,您需要审时度势,因为每个企业都有自己规章制度,我们一般叫做员工守则,如果您决定离职了,那么在您没有违反任何企业员工守则的情况下,以上企业的任何非法行为,无论在劳动仲裁中心,还是法院您都可以胜诉的。 但如果您有违反员工守则当中的情况的,建议如果想离职,先要提出企业违规操作的问题,然后在具体情况上进行协商,走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路线。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解决。
每个人在离职时都要再找工作的,没必要把大量的精力浪费在与原单位的,我们只是要得到我们应当得到的东西就可以了。
最后如果满意的话就请打个赏吧。
② 关于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问题
缴社保的基数是按个人申报基数来核算的。举例来说,如果你按最低基数来缴,版北京市权社保最低基数是1490,养老公司负担20%,即298元;失业险公司负担1%,即14.9元;医保最低基数是2236,工伤公司负担0.2%,即4.47元,医保公司负担10%,即223.6元,如果有生育险的话,公司负担0.8%,即17.89元。即最低每月公司也要负担558.86元。当然,这是以北京户口的城镇职工来说明的,如果是外埠的,或者农村劳动力,只是基数不同而已。
有了这个比例,经理级别和员工分别缴纳的话,算起来也不麻烦了。不过,有规定,上缴保险的最高基数,不超过上年北京平均工资的三倍。也就是说,如果上年是三千的话,最高核定基数也不能超过九千。最低应该是不能低于平均工资的60%,即使工资只有一千,也要按1490来算缴费基数。
希望能够帮上你。
③ 企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需要签合同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抄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④ 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是否意味着企业就跟员工签定了劳动合同
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并不意味着企业就跟员工签定了劳动合同。
公司办理社保只需要在当地社保局办理开户手续,社保开户资料:
1、《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当地社保局现场填写,后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证明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这些信息并没有明确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⑤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问题
只要您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公司:
支付双倍工资
补缴社保
至于您旷工一天,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是需要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提前告知的。如果没有,您同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一、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详见拙作《《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齐精智律师解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
而本条司法解释出台,将会对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保上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3、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征收机构对未缴或欠缴用人单位的强制措施。
(1)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直接划扣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 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⑥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根据国家什么规定的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6)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合同扩展阅读:
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另外,试用期也应该交公积金。单位应自与这些新职工在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为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为单位确定的缴存比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⑦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否是根据劳动合同起开始缴费的
只要没有中断员工社保,先在深圳停保,然后在苏州继续缴纳即可。
可以为员工办理社保异地转移手续。
⑧ 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需要带上员工签定合同吗
1、单位应该在注册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区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证. 这是单位在社版保的"户口". (带营权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
2、 办好社保登记证后,你在社保局就知道应该怎样给单位员工办理社保手续了,他们的工作人员会按不同的社保项给你各种表格.回来后向劳资索要填报数据.
3、 如果有的员工以前在别的单位有社保,你要向社保局索要社保转移单,以便使员工原有社保转移到你单位.
4、缴纳社保不能挑着上,必须(也只能)五险全缴.
缴费金额按工资总额算,大约为公司缴纳工资总额的34%, 个人缴纳个人收入的11%.(既如果个人月收入4000元的话,约缴纳450元)各地也许略有区别,但不会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