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试用期可以不缴纳社保么
试用期员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设计,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还处于不太稳定的状态。正因为此,不少用人单位把试用期当成了“临时期”,认为与劳动者还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在实践中,不为试用期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
但实际上,用人单位的这种认识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在此期间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但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别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用人单位存在着明确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新进员工自到用人单位上班的第一天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依法享有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在内的全部劳动权利。
依照《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不为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欠保”的违法行为,不签劳动合同或者是仅仅签订试用期合同,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在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约定?
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单方和员工协商,约定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试用期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其实,这都是误解、误读劳动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但只要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任何约定都是无效的,定约双方最终还是回到法律法规上来。
对用人单位而言,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存哪些在法律风险?
依据《社会保险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方面,所有劳动者都是平等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对社会保险的缴纳加以限制,与其他已经过试用期的劳动者区别对待。
用人单位千万不要存有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会保险费的侥幸心理,因为这一做法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
▌员工可解约并索赔:自用工之日起,未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要补缴并罚滞纳金:劳动者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会加收一部分滞纳金。
▌员工出事单位全赔: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单位只能自咽苦果。
❷ 试用期员工自行申请不买社保,是合法的吗
根据社保法的规定来,用人单位应当源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据此,建议用人单位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❸ 社保应该在什么时候购买 公司说未转正不购买可以吗
现在应该都这样的,转来正式工后才能交社保的,前几年更厉害,我是03年工作的,公司06年底才给我交。
❹ 试用期不交社保违法吗
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等九项内容。因此缴纳社会保险既是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企业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就社会保险可以主张补缴。
(4)员工未转正可以不买社保不扩展阅读:
社保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北京地区社保补缴流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至征缴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4、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❺ 试用期没转正,公司不交社保合法吗
不合法,社会保险作为法定福利,试用期内必须缴纳。试用期没做完就离职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仍然应当缴纳。
❻ 试用期公司可以不帮员工买社保的吗
一、《劳动合同法》对工作的试用期是有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劳动法律法规对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如果企业两年都没有为你们缴纳社会保险,建议你先拨打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反映和举报。也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的违反行为,或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