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符合哪几种情况,可以不考虑给员工购买社保
可以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情况如下:
1、公司重新聘请退休人员回来岗位工作,那签订的合同不归于劳动合同,而是归于劳务合同,那么交纳社保是可以进行选择的,也就是说劳务合同其实是可以不必交纳社保的。
2、许多大专院校的校园,大四的时候再行将毕业的最后半年时间,都会让学生自行的找单位来实习,或者是校园帮着引荐实习的单位,虽然在单位实习,可是实习生与校园还存在着归属的关系,因而签订的都是实习协议,那么实习协议是不需要交纳社保的。
3、隶归于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也就是相同归于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那么只要是涉及到劳务合同,就可以不交纳社保,最常见的就是劳务差遣人员的状况,正常的劳务差遣人员,已经有劳务公司给其交纳了必定的社保,所以企业不必再重复的去交这笔钱了。
1、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五种。
2、劳动者自己原因辞职的,不享受失业金。
3、劳动者自行缴纳社保的,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具体缴费数额,可以拨打12333咨询。
4、公司缴费基数上限: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5、公司缴费基数下限: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Ⅱ 我想问一下,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呢
请问,你是指在什么来地方源。如果是在上海的话,只有办出人才引进型居住证的外来人员才能交社会保险,如果只是就业类居住证也就是暂住证,是没办法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等四金的。
劳动合同没签是没办法缴四金的,为什么不签呢?
Ⅲ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给员工交社保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但以下情况可以不缴纳社保:
已达到退休年龄,即:男60岁,女55岁(干部)或50岁(工人);
已经在异地参加了社会保险,兼职人员只需在其中一个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但申报缴费工资必须是其全部工薪收入之和;
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但个人不缴费,即农民合同工比照城镇户籍的合同工总缴费率少1个百分点;
公务员不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Ⅳ 哪些人员可以不交社保
第一种:达到退休年龄,且社保缴纳够15年
我国社保规定,到达退休年龄后,且社保累计缴纳达到15年的人,继续缴纳社保的话,多缴纳的部分是不会包含养老金计算的,等于这钱都是白交,而且多缴纳的钱只可以退回个人部分,进入统筹账号内的钱是无法退回的。
而且缴纳的社保要求是还未退休,达到退休年龄也没退休,就少领了一笔养老金,得不偿失。
第二种:退休返聘工作人员
许多单位为了得到技术人员,会返聘已经退休的工作人员,对于这部分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
他们和单位签订时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通常劳动合同强制要求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而劳务合同则没有强制要求,其次由于返聘人员已经退休,继续缴纳社保也无法参与退休待遇。
第三种情况,非独立劳动人员
多见于大学生,这部分人大四外出实习,虽然在工作单位工作,但是还没有毕业,在名义上学生与大学之间存在归属关系,不是以独立劳动人员的身份参与用人单位招聘,这种情况不符合我国社保缴纳条件,无法参与社保缴纳。
第四种情况,跨地区重复参保
这种情况最常见,很多人都会犯这种错误。跨地区重复参保,是指在同一个时间段内,多个地区同时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国家只承认其中一份,并不会将两份重复计算,意味着另外一份就是浪费。
不少人以为缴纳两份社保会享受双份保障,其实不然,并且多缴的部分会退还给个人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的部分是无法退还的。
Ⅳ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给员工交社保
用人单位只有在员工离职的情况下不用给员工交社保,只要建立劳动关系,正式入职后都是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5)哪类人企业可以不给交缴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