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企业办理资质,人员社保有什么要求
1、企业申报中的人员社保证明,应满足申报前3个月的期限要求;
2、人员社保由分公司缴纳的,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当地的社保登记证明和凭证;
3、人员申报证明中,社保应是由企业缴纳,个人缴纳的社保无效;
4、与资质办理公司毫无关系的单位或企业缴纳的人员社保证明无效;
5、人员社保证明应由相关单位加盖印章,否则社保证明视为无效。
2.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还要提交社会保险证明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明确提出: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再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改为书面承诺。
同时再取消35个证明事项,涉及建筑业资质、勘察设计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施工图审机构申报,以及造价师、建筑师执业注册等方面,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1、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再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改为书面承诺:
原设定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的通知 》(建市〔2015〕20号) (三十八)
11.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 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
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 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
2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不再提交,今后改为书面承诺)
23.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再提交,今后改为书面承诺)
2、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不再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改为书面承诺。
不再提交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改为书面承诺。
不再提交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不再提交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
不再提交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3、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不再提交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不再提交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4、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不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执业资格证明以及社保证明。
5、涉及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变更注册:
不再提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不再提交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
不再提交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不再提交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延续注册:
不再提交前一个注册期的工作业绩证明,改为书面承诺。
6、涉及注册建筑师:
初始注册:
不再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不再提交相应的业绩证明,改为书面承诺。
不再提交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
不再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
不再提交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改为书面承诺。
7、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不再提交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3. 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办理人员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1、企业申报中的人员社保证明,应满足申报前3个月的期限要求;
2、人员社保由分公内司缴纳的,容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当地的社保登记证明和凭证;
3、人员申报证明中,社保应是由企业缴纳,个人缴纳的社保无效;
4、与资质办理公司毫无关系的单位或企业缴纳的人员社保证明无效;
5、人员社保证明应由相关单位加盖印章,否则社保证明视为无效。
随着建筑资质新标准的颁布,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企业人员,在申报中都应准备企业为他们缴纳的社保证明。在社保证明准备中,企业要注意证明的期限是否满足、证件是否有效。这样才能保障企业出具的证明符合资质申请中的要求,完成资质申请中的社保证明准备工作。
4. 外地施工企业到西藏备案需要些什么手续 西藏的建筑市场前景好不好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8-28 14:17【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藏建管[2008]124号
各地(市)建设局:为加强对区外建筑业企业的管理,规范区外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建筑市场,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区外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造价咨询等活动的区外建筑业企业,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登记。
本办法所称的区外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地在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建筑业相关活动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自治区各行业(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辖区内的区外企业市场行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在藏从事建筑业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五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业务,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详细的地址等;有与承担业务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接工程业务的介绍信;
(二)由企业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区外建筑业企业进藏备案申请表》;
(三)驻藏办公场所使用或租赁凭证;
(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六)企业法人证书及驻藏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
(七)企业设立驻藏机构的决定以及派驻进藏人员的任命文件;
(八)企业驻藏人员的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安全考核证书、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等原件。
第七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驻藏负责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企业法人授权时必须清楚标明以下事项:
(一)受托人被授予的具体权限(包括参与投标、签订合同、工程承包和管理、签署相关文件、相关责任等);
(二)受托人是否具有转委托权等;
(三)授权时间起止日。
委托授权的文件应当经过企业注册地公证部门的公证。
第八条 区外施工企业驻藏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包括以下人员:
(一)有与企业主项资质等级一致的建造师5人以上;
(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各1人,且不得兼任;
(三)持有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以及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等数名。
第九条 区外监理企业备案的,驻藏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的,驻藏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其人员应当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人员。
第十条 涉及其他行业(专业)的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须先经自治区相关行业(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再报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申请备案,应如实填写备案内容和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对提供资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不予备案。
第十二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若继续在我区承接业务,须办理续备案手续。
续备案审核应当在备案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续备案提交资料与初备案相同)。
第十三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到各地(市)、县参与建筑相关活动的,应当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已备案区外建筑业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地址、电话、驻藏负责人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五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业务后,工程现场派驻的人员应当与备案时的人员一致。如需变更有关技术管理人员的,其人员的资格、资历等不得低于被变更的人员,其变更的人员应当为已注册在本企业的人员,其变更情况应当在5日内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视为企业转包工程业务。
第十六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备案擅自承接业务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其业务,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并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管理办法》记入全区不良行为。凡被通报两次的,由自治区建设厅通报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清出我区建筑市场。
区外建筑业企业是否终止在藏从事的相关业务,不影响对已发生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十七条 区外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外,收回《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备案:
(一)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因施工企业原因,发生农牧民工工资拖欠集体上访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发生四级以上工程质量及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西藏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西藏自治区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藏备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藏建管[2002]78号)同时废止。
5. 建筑公司哪些人员需要缴纳社保
只能这样告诉你:
在咱们国家,所有用人单位只要用工,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定后就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会劳动保险,这是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的,也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