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病假期间,公司还需为员工继续买社保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
职工请病假期间,与用人单位也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按规定用人单位仍需要给职工购买社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1)员工病假期间社保由谁承担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请病假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Ⅱ 请问在职职工因病请长假所交社保是由自己全部承担吗
现在没有因病长假的规定,职工生病需要治疗休息的,按照工作年限给予不同版时间的医疗权期,在医疗期内,发给病假工资,社会保险照常缴费,超过医疗期依然不能上班的,能办理病退的,办理病退,能办理退职的,办理退职,病退和退职都不能办理的,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医疗期规定如下: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Ⅲ 职工生病期间社保医保由谁交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来,应由用人自单位承担
职工有疾病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主要有:
1、医疗期待遇。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外,只限于规定的医疗期内。医疗期的长度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和本单位工龄分档次确定,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一般不超过24个月;难以治愈的疾病,经医疗机构提出,本人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为6个月。
2、疾病津贴。又称病假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满一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期工龄长短给付相当于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疾病津贴。
3、医疗待遇。职工一般可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合同的定点医院选择就医。其保险待遇项目主要有: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费用,规定的检查费用和治疗费用,规定标准的住院费用。其中,职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此外,职工供养的亲属患病时,一般仅就某些项目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医疗补助。
Ⅳ 在病假期间,社保由自己支付吗
不是的,是公司支付的。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内问题的意见》容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74条“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用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招用员工,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应当持续缴纳。
Ⅳ 企业员工休病假期间的社保谁缴纳
病假是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至于工资多少一般与本企业工龄有关,高的在原工资的80%低的约60%只要你的病假工资达到缴个税的要求是必须缴的,同样社保也是必须要缴的,要是你自行请病假的(无医院证明),是没有工资的,同时你还需补单位给你缴社保的费用。
Ⅵ 请假期间公司部分社保由员工个人承担吗
不用,社保缴纳有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
如果单位不给你交社保版,这种行权为是违法的。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且必须缴纳社保。也就是说,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不是一个可以商量的问题,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承担此项义务。
如果发现自己单位没给自己交社保,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让公司把之前没交的社保及时补缴到社保经办机构。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应当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各地社保标准有差异,仅供参考):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Ⅶ 公司规定请事假期间的社保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法律支持么
不合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强制性义务,职工请长假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当不间断地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7)员工病假期间社保由谁承担扩展阅读:
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Ⅷ 病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由谁缴
个人部分当然也是由员工个人来承担的。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74条:
“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用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招用员工,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应当持续缴纳。
(8)员工病假期间社保由谁承担扩展阅读:
社保查询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参考资料:网络—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Ⅸ 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还需要给其交纳社保吗
职工请病假期间,与用人单位也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按规定用人单位仍需要给职工购买社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9)员工病假期间社保由谁承担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Ⅹ 职工病假期间社会保险怎么交,是个人承担全部吗
职工病假期间,如果你是正常请假的,并且得到允许,那么各种保险的缴纳跟你正常上班期间是一样的,并且病假工资最低不能少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