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退回的个人多缴部分还需要交税吗
社保缴费之前都是税后缴费的,因此退回款项无需缴税。
❷ 有什么办法能在不改变交社保的基数下给员工缴纳个税吗单位的社保是按最低基数上的,但是有的员工希望缴
社保跟个税 本来就没有太大的联系的 可以直接申报个税的
但是如果要办理 涉及提供社保和个税的资料 可能会有问题
❸ 请问我当年因新旧单位帮忙重复交了社保,现要求退还一方领取的款时要补交税吗
应该不补交税吗,你只是重复交了社保呀,你现在应该是在那个单位就在那个单位交社保,至于你原来在那个交重了的到社保局去问要办什么手续来退了就行了呀,应该是重了社保局都会反印出来哈
❹ 多交的个人所得税要怎么办,可以退吗
1、凡按规定需要经审批的五项提退,由纳税人向所管辖的基层分局提出申请,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资料,分局管理科审核纳税人的有关退税资料,转分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县局征收计会科,再报分管局长审批。
手续齐全的,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予以办理。退税手续办理完毕后,由纳税人到退税的开户银行领取《收入退还书》收账通知联。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
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因此,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4)退回员工多交的社保用缴纳个税吗扩展阅读:
一、征收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二、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❺ 在辞退员工时给予个人的经济补偿金、社保补偿金,要交个税吗单位在所得税清算中可抵扣吗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内济补偿金、生活补容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税字(1997)22号、33号、36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根据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❻ 退还职工多扣除保险当月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遇到这种情况,8月份应扣保险数不要做负数,就做0。也就是多交的保险作为预交内数统计。等9月份保险出来容之后看结果,如果9月份也没有冲抵回来,就继续做0,等10月份。总会有一个月把保险数冲抵结束,然后开始补缴的。
这样的好处是不用考虑个税退税的问题。不知道你是否明白我的意思。
❼ 社保局返还我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社保局返换的这部分款项需要缴税吗
社保局退收是不收取税费的,但是,不排除当地政策。
❽ 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返聘,返聘所取得的工资怎样交个人所得税,社保还要交吗(不会的不要回答,谢谢)
对于离退休后返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离退休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属于个人离退休后重新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不能上社保。
❾ 人事失误导致给离职员工多交一个月保险,是否有权追回
一、从法律上讲,该员工不应当获得保险,而因为公司失误给缴纳了,属于该员工的不当得利,公司有权追回。具体方式可以与员工协商,或协商不成提起不当得利的民事诉讼,这个案子应该可以赢,只是你们公司要考虑诉讼成本和精力消耗。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公司都发生过,一般没有几个追讨的,因为追讨难度太大了。遇见通情达理的员工,会同意退还。我想从管理上对具体操作员工批评即可,并要求之后缴纳社保前,着重核对下已经离职的人员,但也不要这个损失让失误的员工承担,这不公平,谁都有犯错的时候。
二、如果是多缴纳的社保是不可以退回的。
可以退保退费的情况: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三、退保所需资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资料你们公司是否能够让你们离职员工提供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9)退回员工多交的社保用缴纳个税吗扩展阅读: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没有理由不适用于诉讼时效。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仍为合同解除生效时。这也是它不同于合同无效场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之处。
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
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根据,而不当得利之债是不当得利的效力。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受益人为善意时,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的,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第二,受益人为恶意时,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于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
第三,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I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❿ 急问:正式退休人员需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专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属〔2008〕723号文件规定: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